摘 要:为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抓好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管理,有利于推进林业工作全面发展。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建设;郧西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1 关于林地林权保护管理问题
1.1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应以县为编制实施单位,结合本区域国家已批建设项目,省、地批复待建项目以及县、乡规划批准和待批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进行,同时要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及远景发展趋势,组织相关部门论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汇集相关信息,详细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方案,由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林地管理规定监督实施,依法管理林地,依法对征占用林地进行规范管理和加强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程序。郧西县林地管理是按照《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控制的。
1.2 推进建立林地运用管制制度,征占用林地预审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
林业主管部门定期给予足额调查经费进行组织林地调查、林地登记、林地统计和林地评价;通过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权属流转管理登记,林地权属争议调处,林地用途变更和征用、占用林地清理,林地利用规划、开发管理,对林地林权加以保护;对林地税费建设和管理,林地流转建档登记。
2 关于森林资源监管、采伐限额的执行与管理问题
严格控制采伐量。必须低于核定的年采伐限额,否则要追究作业实施单位的责任。加强人工幼林抚育的管理、严格控制强度、按照间伐原则、间密留匀、砍劣留优进行,促进林分生长。加强限额检查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实施采伐管理办法和措施的执行。坚持限额消耗小于林分生长量的原则进行设计。坚持采伐计划“双线运行,两榜公示”,把采伐计划分配到乡、村,严格了伐前审批、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有效控制了森林资源的消耗。严格伐区拨交和验收制度,保证限额实施。坚持更新监督检查验收制度。建立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档案、定期跟踪检查。建立和完善了以乡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源头管理模式。
3 关于木材流通的监督管理问题
3.1 木材运输管理
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郧西县运出的木材,必须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由调运方申请办理林业部门核发的运输证件及检疫证件。省内运输木材实行“两证一单”要件,即省内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和检尺码单、三者缺一不可;出省运输木材实行“三证一单”要件管理,即必须同时持有出省证、省内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和检尺码单(或木材及制品合法证明)。对无证运输和无效证件运输的木材予以没收和处分以木材价额30%以下的罚款。对运输的木材与票证不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和不符部分的木材。对使用伪造、涂改的运输证,按《森林法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50%的罚款。
3.2 加强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
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及郧西县林副产品、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进行检查,担负着监督检查林木,林副产品运输的重要职能。虽然林业局对于木材检查站给予足额的建设经费及人员经费以保障加强基础设施配套,但是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4 关于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和任务问题
4.1 进一步细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
从采伐限额的执行,木材流通运输及加工,林地林权的保护及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的监测等方面做好监督管理职责和范围,做好监督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法,开辟监督管理途径,重点理顺和改革林区企业的监督机构管理体制,探索适应新形式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系统,指导开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实施。
4.2 切实维护森林、林木、林地资源所有制
保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掌握以林地为主的森林资源数量消长变化状况,合理地组织开发和利用,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贯彻《森林法》和《土地管理法》,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监督、制止乱占、滥用林地行为,依法组织保护天然林工程及公益林建设成果。
5 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建议
5.1 加大林业宣传,树立生态郧西共识
林业部门、乡镇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宣传
栏、宣传车、宣传牌等有效形式,定期深入乡村组,大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向林农宣传与林农密切相关的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公益林建设、山林资源流转、工程项目造林等政策,解释申报要求和操作流程,让林业各项政策法规公开透明,增强林农和经营者对林业工作的认识,形成全民爱护林业、呵护森林、保护生态共同意愿。
5.2 明确目标责任,建立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任期责任制
责任制既要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又要明确保护利用目标,把采伐限额、林地征占用、公益林建设、森林防火和工程造林等项目具体化,并分解到村或组。林农开发利用项目应遵循申请―公示―审核―公示-批准的程序,审核过程必须经乡镇签注意见后方可操作,让乡村领导既有权,也有责,使乡镇(村)领导在大力发展经济同时又要兼顾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利用与保护双重责任。
5.3 科学统筹规划,兼顾好森林利用与保护关系
在《郧西县林业生态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内,建立源头村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村级森林资源经营方案,明确全村利用目标,确立村级保护森林责任,将采伐利用、更新造林指标分解到组、户,把采伐指标发放到户,让林农持证采伐,持证销售。建立林业经营诚信信息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林业经营诚信网,将采伐、经销到加工、运输等环节的不良违法行为,予以记录,对累犯2次以上,取消其经营许可证,5a内不得再进入;林农乱砍滥伐,犯案2次以上,3a内不得取得采伐指标。建立林业承包合同备案制度。无论是上市交易的林业承包合同,还是私下交易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星期内,都要到林业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进行产权变更。申请皆伐时,经营者应与林业部门签订更新造林责任书,交纳造林押金。皆伐后,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要求,及时重新造林,林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验收方法,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造林押金应依照不同山场条件、造林难度分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