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直购电作为我国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改革的发展方向和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电力市场发展的必然走向,四川作为全国较早实施直购电试点省份之一,通过分析其利弊以及实施直购电试点对相关各方产生的影响,有利于相关部门今后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
【关键词】直购电;试点;利弊分析
1.实施直购电试点的必要性
直购电作为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直购电政策将有利于打破单一买方的市场格局,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交易格局,促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设;有利于完善电力价格机制,促进合理价格机制的建立,推进输配电价的合理化和明晰化。四川很早就在在积极探索直购电试点工作,到2010年6月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停止试点前,四川10年间在全省共实施直购电量837亿千瓦时;在2013年5月,国务院确定取消直购电试点审批后,四川省随即启动2013年度直购电试点工作。
1.1直购电表面上看是电力交易模式的转变,实质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大用户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不但实现了电力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对称,最重要的是降低了用电成本,并且打破电网公司独家买电、独家卖电的垄断地位,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满足电力用户的需求。
1.2四川省经历了2008年汶川地震、2013年的芦山地震和洪灾,灾后恢复重建需要大量钢材、水泥、管道等物资,实施直购电试点可平抑物价,保障供应,对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和全省经济巩固回升、加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3四川每年新投产的水电装机容量都保持在500万千瓦以上,而用电负荷没有同步增加,丰水期有大量的富余电力需要消纳,实施直购电后,有利于扩大用电量,减少弃水和提高电网供电水平。
1.4实施直购电试点,可以为下一步改革探索经验。从10多年前一些省市试点直购电,到2010年国家几部委叫停,再到如今四川重启试点,直购电在我国的推广之路并不顺畅。专家分析认为,直购电试点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积极信号,将有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最终建立价格由价值决定、反映供求关系和能源消耗补偿的定价机制。
2.政策出台背景
2.1为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实现电力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电监会等三部委于2009年7月8日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通知中,对市场准入条件、试点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都予以明确。
2.2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7月29日下发《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继续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应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尚未开展直接交易的地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2.3为继续探索直购电试点政策,四川省于2013年8月17下发了《四川省2013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方案》,重启一度停止的直购电政策。
3.直购电试点政策解析
3.1参与直购电试点的范围和条件。对于电力用户,必须是负荷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用电负荷稳定和110千伏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并对投入产出比高、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清洁载能工业予以鼓励。从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角度出发,水电企业可以全部参与直购电,火电企业则相对严格,这对水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特别是四川这样水电富集地区,水电多发多供地去参与市场是有利的。
3.2直购电价。直购电价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其中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输配电价则实行两部制电价,即由基本电价和电量电价组成,基本电价按政策规定执行,电量电价按220kv标准为每千瓦时0.093元和110kv标准为每千瓦0.115元执行;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则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直接交易价格是通过协商自主确定,各参与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成本构成情况,确定能满足企业利益的价格区间,再去寻找匹配的潜在用户对象,基于自主协商的前提,电价本省对各企业是公平的。
3.3实施方式。直购电参与双方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需由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三方签订直接交易购售电三方合同,并报政府
和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实
4.直购电的利弊分析
4.1直购电交易,用户用电成本大幅下降。因四川2013年实施直购电试点新政才启动,我们选择江苏省为例来分析,“今年2012年3月试行直购电交易后,各方反应都很好。”江苏电监办市场价财处处长季刚勇说。直购电让用电大户省了不少钱。在四川,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处长卿三红介绍,在2009年试点执行的150多亿千瓦时直购电电量中,因政策规定直购电价格区间设定在上网电价的50%到95%之间,因此为用电企业减少电费成本17.9亿元。“通过直购电方式获得的电价,相比于正常电价的优惠幅度在0.04元/千瓦时左右,按照每吨电解铝耗电1.4万多千瓦时算,吨铝的成本可降低近600元。仅设在眉山的电解铝厂每年用电可节约近1.4亿元。”
4.2直购电有利于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实施直购电政策,发电厂既得利益也并未受损。江苏首批参与直购电试点的8家电厂,除沙洲电厂销售给东风悦达的电价低于0.455元千瓦时外,其余7家电厂的销售电价都在0.46元—0.5元千瓦时之间。0.455元千瓦时是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是此前上述8家电厂把电卖给电网公司的价格。
4.3直购电普遍推广仍需时日。同时有专家坦言,要推广直购电交易模式,难度相当大。“目前江苏直购电交易电量比较小,对于电网公司的冲击还不大。”该专家说,“江苏省电力公司的用户中,超过六成是大用户,如果试点推广,电网效益无疑会受到较大冲击。直购电交易量一旦过大,电网肯定反对。”在目前电力供应普遍偏紧的背景下,也有人对直购电表示担忧。四川电监办一名负责人表示,缺电时,直购电势必造成电网的平均购电价上升,进而推动销售电价的上涨,而且直购的低电价容易造成同行业用户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如2008年川投黄磷厂试点直购电后,对其他黄磷用户冲击很大,德阳地区黄磷企业用电量从7亿千瓦时下降到了4亿千瓦时。
5.结论
大用户直购电对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来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对于市场而言,能够打造出具有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些企业的生存和壮大也为电网企业培养了可持续发展的客户群,因此有利于电力市场的稳定和增长;同时让发电企业增加市场竞争意识,主动与电网、用户合作,参与到寻找市场、开拓市场、培育市场的环节中去,增加市场参与度,从而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成绩。
但是从试点反应出的情况看,要全面推广直购电政策,还需要相关各方不断完善机制、政策、法规,并积极积累实践经验,才能促进大用户直购电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的电力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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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童明光,张毅,曾晓燕,曾鸣.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及其在我国的应用.电力技术经济,2006年02期
[3]陈浩.江苏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现状及思考.《电力科技与环保》,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