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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掳日中国劳工殉难者遗骨送还问题研究
  摘要:二战中日本为应对国内劳动力的不足而对中国劳工进行了强制征召,有约四万中国劳工被强掳至日本进行强制劳动,导致其中将近七千人死亡。这些死者的遗骨在战后大部分散落在了日本各处,在战后日本的民间友好团体为了送还这些遗骨回中国而进行了大量艰难而细致的工作,经过十年分九次将近三千具遗骨送还给了中国,为中日间友好交流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强掳劳工 民间团体 遗骨送还
  (一) 强掳中国劳工赴日强制劳动
  1.日本向本土输入中国劳工政策的制定
  从“九一八事变”侵华以来,日本就对中国的劳动力进行了大肆地掠夺,从1933年起便开始有计划地征召诱骗劳工入伪满务工。随着战事的发展,中国劳工被征召、诱骗、强掳至满洲、蒙疆乃至日本本土。
  日本国内劳动力的不足,早在日本全面侵华初期便已出现,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日本国内大量青壮年被征召入,导致了日本国内劳动力匮乏的情况更为严重。为应对如此严峻的劳动力匮乏,日本东条内阁于1942年11月27日的阁僚会议上决议向日本本土输入华工,并通过的《向内地移入华工之件》。这是一份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也意味着日本强掳华工政策的出台。1943年2月,再次通过了《华北劳工向日本供出要领》等决议,继续实验性地向日本进行华工输出,“根据其成绩,再转为正式地实施。”之后便开始实验性的引入中国劳工。 1944年2月28日召开的内阁次官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促进向内地移入华工之件》及《华工内地移入要领》,这是在1942年《向内地移入华工的决定》实施的实验移入成绩基本良好的基础上决定正式移入中国劳工的纲领性文件。通过以上等文件的出台,日本向本土输入中国劳工政策逐步形成并完善,从而使得强掳中国劳工一步一步成为了现实。
  2.强掳中国劳工
  日本输入中国劳工主要的手段在《华人劳工就劳情况报告书》(即《外务省报告书》)中体现为“行政供出”、“自由募集”“训练生供出”和“特别供出”四种,但实际情况却是,所谓“行政供出”就是通过各层行政机构强制征召,而所谓“自由募集”则主要以诱骗为主。“训练生供出”则是日军在作战或“扫荡”中抓捕的八路军或以八路军的名义抓捕的平民,将这些人送入集中营进行训练后送往日本。“特别供出”则是在具有工作经验的技术工人进行紧急征召。从二战后归国的赴日劳工的各种口述资料来看,当时日本移入中国劳工的主要手段其实是抓捕、诱骗以及战俘囚犯等的移入,其中更是以强掳抓捕最为主要。
  抓捕中国劳工涉及到日本政府中多个部门,就直接实施者来说,日本驻中国使馆、总领事馆、日本驻军以及中国伪军等都参与了对劳工的抓捕行动。这些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在经过集中营羁押训练后被用货船移送至日本,登陆后相关企业或警察在将他们装车运至各地劳工场所。
  关于强掳至日本的中国劳工人数,根据《外务省报告书》中所记载共计38935人,而日本学者田中宏等人所著的《强掳中国人记录》中则表示如果加上在强掳征召至日本途中因疾病或虐待致死以及各种原因减员的人的话,其实被强掳的劳工则为41758人。
  这些被掳去日本的中国劳工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干的工作却是十分繁重而危险的。为达到军需省下达的劳动指标,劳工平均一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0小时以上,而如矿工很多矿井因条件简陋,透水、瓦斯中毒事件频发而威胁着他们生命安全。所以劳工的死亡率可想而知。有劳工在压迫中反抗的还会遭到屠杀。
  据《外务省报告书》中对中国劳工的死亡情况的统计,其中赴日中国劳工的死亡数为6830人,其中从1943年至1945年在运送途中死去的人数为812人,在日劳动期间死亡人数为5999人,在战争结束后遣返回中国期间死亡19人。但根据中国人殉难者名簿共同制作实行委员会所进行的统计来看,死亡人数比《外务省报告书》中要多出43名,并且该团体认为在已经被确认要输入日本的劳工中,在中国羁押训练中死亡或减员的人也应算在死亡人数中,而这一部分人数多达2832人。如此算来的话,死亡人数就在9000人以上了。
  (二) 劳工殉难者遗骨调查
  在日本死亡的近7000名中国劳工,他们的尸体大部分被就地掩埋了,一部分焚烧后收敛在当地寺庙。这些在战后陆续被发现,使得中国劳工被强掳日本的事件最终被揭露了出来。
  1.遗骨的发现及对掳日中

国劳工问题的调查
  中国劳工遗骨被发现,最早是在1949年8月。发现人居住在花冈町的朝鲜人联盟花冈支部成员金一秀。在原花冈事业所附近的山坡上发现中国劳工遗骨后他便联系到了华人团体东京华侨总。东京华侨总会当即制定了调查计划,并于同年12月派留日华侨民主促进会开始着手进行调查。
  在这次调查中,留日华侨民主促进会机关报《华侨民报》的记者也在金一秀和原花冈鹿岛劳务主任的带领下进行了实地考察。调查结果于1950年1月15日在《华侨民报》上发表,之后日本共产党机关报《红旗》也就“花冈事件”进行了报道,以此为起点,日本民间团体和华侨团体开始了对劳工问题的调查活动。日本各地也广泛地了解到了二战时期中国人被强掳至日本强制劳动的情况。
  1950年2月,东京华侨总会等四个团体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望合理处置遗骨的要求书》,同年4月中日友好协会准备会也向花冈町町长处递送了《关于花冈事件的声明书》,声明书中明确提出了安置牺牲者遗骨并早日送还本土、建立纪念碑以及“明确事件相关责任所在”的愿望与要求。
  1950年9月,东京华侨总会、东京浅草枣寺以及日中友好协会等团体进入花冈进行遗骨的调查与现场挖掘,收集到了大量散乱的死者遗骨。但由于当时的花冈町町长认为遗骨送还活动并没有得到驻日盟军总部的同意所以被挖出的遗骨并不能直接送还中国,于是此批遗骨在就地火化后被送到了东京进行安置。
  此后日本民间团体开始对中国劳工殉难者遗骨进行了更广泛地调查。
  1953年2月,在在华日本人“归国三团体”(即日本红十字会、日中友好协会、日本和平联络会)与日本工会总评议会、日本佛教联合会等十四个民间团体的发起下,组成了中国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   本着对日本军国主义所犯的罪行进行追究、对战争中被强掳至日本的中国劳工殉难者进行追悼并将其遗骨送还回中国的原则中国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大量的工作。在以“归国三团体”及中国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的倡导和积极参与下,日本各地的劳工调查工作不断展开,以秋田县鹿岛组花冈出张所事件和长野县木曾谷事件为代表的发生在北至北海道南至九州的日本各地杀害或强制劳动致死事件的详细情况被陆续调查清楚,并就劳工死亡情况、遗骨处理情况作了详细记录,中国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还于1953年3月编纂并发行了资料集《花冈事件等中国人殉难俘虏事件概要》,将调查出的情况公之于众。
  (三) 第一次遗骨送还运动
  在遗骨调查进行的同时,民间团体们也一直寻求将遗骨送还中国的办法,他们不断向日本政府进行情愿,希望能得到政府的许可和帮助。面对当时的日本政府却一直以“与政府无关”的态度,民间团体进行艰苦的交涉。
  1.民间团体关于遗骨送还的请求
  1953年1月12日东京华侨总会向日本红十字会提出了《关于促进花冈事件牺牲者遗骨送还的文件》,同年2月20日,东京华侨总会副会长陈焜旺、日本红十字会企划室干事冈田好治、海外战殁者慰灵委员会事务局长岩田到拜访了外务省亚洲局第二课,建议利用日本侨民的遣送船来送还花冈事件遇难者的遗骨。
  到3月12日中国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向日本参众两院提出了《遗骨送还决议案》的希望书,要求外务省能对遗骨送还的诸项事宜进行协助,但外务省亚洲局长随即表示“该事确为外务省管辖范围之外,与外务省无关”。同年4月21日中国俘虏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事务局长菅原惠庆和事务局次长赤津益造等10名代表再次拜访外务省,陈情关于花冈事件遇难者遗骨送还事由及请求“利用遣送船送还遗骨”时,外务省依旧坚持持“遗骨送还事业在外务省管辖范围之外,与外务省无关”的态度。
  同年6月11日,中国人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再次派代表拜访外务省,陈情关于中国劳工殉难者遗骨送还问题。这次拜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探寻外务省的态度,以期能够得到政府的明确答复。而这次外务省也表示由于遗骨送还关乎中日两国的关系,因此遗骨“送往国外,特别是此次利用红十字会船只送往中国大陆,如果没有作为政

窗口的外务省的明确表态及方针的制定,该事宜断难完成”,虽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但也可以看出外物省的态度似乎已逐渐动摇。
  通过日本侨民归国团体和遗骨送还相关的民间团体的努力与施压下,6月19日,日本内阁在经过阁僚讨论后最终达成了以下几点共识,1、决定利用最后一次日本红十字会遣送船送还中国人遗骨,并允许15名遗骨护送人员登船;2、在此之前收集到能收集的所有遗骨;3、遗骨送还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自此遗骨送还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6月23日,在经过不断的情愿与交涉后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南作出承诺,表示“关于遗骨送还,当通过红十字会的船只尽快成行。”于是遗骨护送团的团员当日就直接从外务省出发到东京浅草本愿寺,在取得了遗骨之后便登上了去京都舞鹤港的火车。在车站,以菅原惠庆为代表的僧侣进行诵经,还有大量华侨和朝鲜人、日本进行了焚香送行。
  同日,列车到达京都舞鹤港,舞鹤市民进行了热烈的欢迎。在遗骨送达舞鹤市后中国人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成员继续就护送船只、旅费、护照等具体问题与日本政府和日本红十字会进行交涉。最终决定由红十字会船只“黑潮丸”来进行护送。
  最终日本内阁大臣做出裁决,最终决定“1、责成日本红十字会完成此项事物;2、将(来自民间的)特许船舶黑潮丸号作为红十字会运输船;3、政府自国库中支付实施本项事物的必要经费。”并“以此作为方针,实施到在中国人遗骨送还大陆问题上。”自此,日本政府和民间团体就第一次遗骨送还问题终于达成了一致,并于几天后付诸于实践。
  2.第一次遗骨送还
  经过不断的努力,第一次遗骨送还终于成行。7月2日,载有560具遗骨和18名护送团成员的黑潮丸号由神户港起航。并于7月7日到达中国天津塘沽新港码头。到码头迎接遗骨护送团的有中国红十字会顾问廖承志,中国红十字会天津分会和“和大、全总、妇联、青联、学联、文联、工商联、贸易促进会、归国华侨联议会、救总”等天津市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代表,以及天津塘沽区的市民、工人、学生代表以及烈士家属等400余人。
  在遗骨交接仪式上廖承志和遗骨护送团团长中山理理先后致辞,廖承志表示遗骨送还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表达了中国政府对遗骨送还问题的重视,对日本军国主义罪行的声讨和对日本民间友好的人士的欢迎与感谢。中山理理团长也随即表示“我们是代表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前来的”,后在致辞中表达了“站在贵国人民及抗日烈士的遗骨前,我们对日本军国足以犯下的滔天罪行进行谢罪,同时也代表日本全体国民进行发自内心的谢罪。”
  7月8日,在天津人民大戏院隆重的举行了“牺牲在日本的抗日烈士追悼大会”。参加大会的有社会各界代表2000余人。之后遗骨护送团访问了北京,受到了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德全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赵朴初的接见。
  7月14日,护送团结束行程返回了日本门司港。至此,第一次遗骨送还圆满结束。在此之后,日本民间友好人士及团体共花费十年时间,先后九次向中国送还了3000多具在日本殉难的中国劳工的遗骨,这十年九次的遗骨送还每一次都是在政府的不断推诿和民间友好团体不断的与政府交涉中实现的。遗骨送还活动可以说是从被掩盖了的事实中寻求真相的旅程,在遗骨送还过程中,日本民间友好人士表达了对中国受难者的真挚情谊也表现出来中日人民见的友谊。
  周恩来总理曾经指出外交具有国家间关系的形式,但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要辩证认识国家间的关系、人民间的关系。所以中国是重视民间外交并提出了“人民外交”的理念。就遗骨送还问题上中国政府通过红十字会的与日本民间友好团体进行接触,体现了当时中国“人民外交”的方针政策,并且在日本民间团体遗骨送还活动中,中国政府也表达了愿意与日本进行接触并建立国交的意愿。而中日见友好民间团体通过他们的活动也体现了新中国建国初期“民间现行”“以民促官”的外交方针,可以说遗骨送还在战后中日关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中日友好交流为日后中日关系正常化乃至于中日建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日]陈焜旺主编《日本华侨、留学生运动史》中华书店,第340页
  [2][日]杉原达《中国人强制连行》岩波新书,2002年版,第171页
  [3][日]《宗教3

30年史》第34-38页,《现代佛学》1953年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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