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魏书》;《宋书》;任职语义场;南北朝词汇
摘要:成书于南北朝时期的《魏书》、《宋书》的写作语言分别为当时的北方通语和南方通语。对二书进行比较发现:二书任职语义场成员与其他词语的组合方式主要有“动词+官职名称”、“动词+地名”等,没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但二书任职语义场除了共同的成员“为”、“历”、“作”、“参”、“解褐”、“兼”、“领”、“行”、“录”、“摄”、“带”、“假”、“署”之外,《魏书》还使用“典”、“位”,说明其主要通行于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地区,在《宋书》中使用而在《魏书》中罕见的“临”、“……行事”,主要通行于南方地区,这就明显反映出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二书都使用具备新兴义的“历”、“带”,可见北朝汉语的趋新程度并不逊于南朝。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2)04-0015-07
chinese lexic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north and south in the north and south dynasties
——a case study on the position-awarding semantic fields of weishu and songshu
li li
(college of humanity and law, yanshan university, qinhuangdao 066004, china)
key words: weishu; songshu; position-awarding semantic field; vocabulary in the nonth and south dynasties
abstract: weishu and songshu are historical works written in the north and south dynasties representing the common language used at that time respectively. by comparing the semantic fields of position-awarding terms and with reference to contemporary documents, we found that the two works mainly employ the structural patterns of “verb + position name” and “verb + place name” for the position-awarding semantic field members, and no obvious regional differences are discovered. as for the semantic field members themselves, however, there exist conspicuous differences. besides the use of “wei” ,“li” ,“zuo” ,“can”, “jiehe”, “jian”, “ling”, “xing”, “lu”, “she” ,“dai”, “jia” and “shu” in the common members of the two semantic fields, “dian” and “wei” are used in weishu indicating their common employment in the north. yet “lin” and “…xingshi” used in songshu rarely appear in weishu, which indicates that their popularity in the south. moreover, both works adopted semantically new characters “li” and “dai”, which suggests the tendency towards new vocabulary in the north dynasty is as great as that in the south dynasty.
南北朝时期,汉语词汇存在着南北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揭示这些差异也就成为汉语史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对此前修时彦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汪维辉先生曾以《齐民要术》和《周氏冥通记》的词汇为研究对象,从特有词语和同义异词两方面对南北朝时期的汉语词汇进行了比较,发掘出一批具有方言色彩的词语〔1〕。论证词的地域性是难度很大的工作〔2〕,揭示南北朝时期南北汉语词汇的具体差异尚需进一步努力。
词汇不是零散的,而是一个系统。“词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们处在相互的联系之中。一批有关联的词,组成一个语义场。”〔3〕“在这个体系里词与词之间存在着复杂的语义联系,一个词的意义既依赖于它的同义词和跟它属于同一‘义类’的别的词,也依赖于在使用中跟它相结合的别的词。”〔4〕因此,我们推测,南北朝时期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不是零散的,而应该存在着系统性或者类型性。
《魏书》是记录南北朝时期北魏王朝历史的史书,由历仕北魏、北齐两朝的魏收主修,撰成于公元554年。魏收是钜鹿(今河北平乡一带)人,世代生活在北方。《宋书》是记录南北朝时期刘宋王朝历史的史书,由历仕宋、齐、梁三朝的沈约在前人的基础上补充修订而成,成书时间在公元502~513年之间。沈约是吴兴吴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一生都生活在南方。可见两书体裁相同,成书时间大致确定,作者确定,
写作语言分别是南北朝时期北朝和南朝的通语。同时两书对所录人物的官职记载都较为详尽,为我们研究授官任职语义场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同时也为我们揭举南北朝时期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提供了可能性。本文选取《魏书》、《宋书》①任职语义场作为比较对象,揭示二者入场成员的异同,进而探寻南北朝时期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 一、《魏书》任职语义场
《魏书》任职语义场共有16位成员:为、历、位、参、作、解褐、释褐、兼、领、假②、行、录、带、摄、典、署③。其内部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子语义场:“担任官职子语义场”和“兼任官职子语义场”。担任官职子语义场的成员是:为、历、位、参、作、解褐、释褐;兼任官职子语义场的成员为:兼、领、假、行、录、带、摄、典、署。这些成员在《魏书》中的使用情况见表1。
在《魏书》担任官职子语义场中,“为”占有主导地位,用例高达3736例,与其他词语的组合方式也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主要格式是“为+官职名称”。如《崔挺传附子孝芬传》:“孝昌三年,萧衍将成景俊率众逼彭城,除孝芬宁朔将军、员外常侍、兼尚书右丞,为徐州行台。”〔5〕又有“为+地名”,如《岛夷桓玄传》:“于是德宗以桓修为荆州,仲堪为广州,玄为江州,佺期为雍州,刺史郗恢为尚书。”〔5〕还有“为+官职名简称”和“为+官署机构名称”等形式。如《韩麒麟传附子显宗传》:“卿为著作④,仅名奉职,未是良史也。”〔5〕《李彪传》:“郭祚为吏部⑤,彪为子志求官,祚仍以旧第处之。”〔5〕其中,“为+地名”表示担任该地最高行政长官,这是南北朝时期常用的语言形式〔6〕。
《魏书》担任官职子语义场中,“历”的使用频率虽然不能和“为”相提并论,但远远高于其他成员。“历”的“担任官职”义是中古时期的新兴意义,如《东观汉记?田邑传》:“邑年三十,历卿大夫,号归罢,厌事,少所嗜欲。”⑥从“历”在《魏书》中的出现频率来看,中古时期是其活跃期。在《魏书》中其主要搭配格式是“历+官职名称”,如《赵逸传》:“逸好学夙成,仕姚兴,历中书侍郎。”〔5〕其中“官职名称”可以是多个,如《李灵传附璨子宣茂传》:“叔胤弟仲胤,自中书学生,历公府主簿、从事中郎、谏议大夫、尚书左丞。”〔5〕
《魏书》担任官职子语义场中还出现了“位”,其主要搭配格式为“位+官职名称”,其中官职名称也可以是多个,如《卢玄传附昶子元明传》:“文翼弟文符,字叔僖,性通率。位员外郎、羽林监、尚书主客郎中,迁通直散骑侍郎。”〔5〕
在《魏书》兼任官职子语义场中,“兼”和“领”占主导地位,二者与其他词语的组合方式都是其后直接加官职名称。如《世宗宣武帝纪》:“甲子,诏尚书李崇、太府卿于忠、散骑常侍游肇、谏议大夫邓羡,崇、忠使持节并兼侍中,羡兼黄门,俱为大使,纠断外州畿内”〔5〕。《京兆王黎传附叉弟罗传》:“起家司空参军事,转司徒主簿,领尝食典御、散骑侍郎、散骑常侍。”〔5〕另外“领”还有“领……事”这种格式,如《罗结传附斤孙伊利传》:“子伊利,高宗时袭爵。除内行长,以沉密小心、恭勤不怠领御食、羽猎诸曹事。”〔5〕
《魏书》兼任官职子语义场中的“假”、“行”、“录”也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不仅在使用频率上相当,而且搭配格式也呈现多样化的倾向,三者都以“v+官职名称”为主要格式。如《世宗宣武帝纪》:“八月庚子,以吏部尚书元英假镇南将军,攻萧衍义阳。”〔5〕《陆俟传附丽子叡传》:“后除使持节、都督恒肆朔三州诸军事、本将军、恒州刺史,行尚书令。”〔5〕《李顺传附子敷传》:“后兼录南部,迁散骑常侍、南部尚书、中书监,领内外秘书。”〔5〕另外,“假”的“代理”义已经成为官职的一部分。如《高句丽传》:“琏遂上书妄称女死。朝廷疑其矫诈,又遣假散骑常侍程骏切责之,若女审死者,听更选宗淑。”〔5〕
“行”有“行+地名”、“行……事”等格式,其中“行……事”格式以“行+地名+事”⑦为主。如《陆俟传附昕之从子子彰传》:“子彰之为州,以聚敛为事,晚节修改,自行青、冀、沧、瀛,甚有时誉,加以虚己纳物,人敬爱之。”〔5〕《安定王休传附愿平弟东莱王贵平传》:“前废帝时,以本官行青州事,属土民崔祖螭作逆,贼徒甚盛,围逼东阳一百余日。”〔5〕另有“行+官署机构名称+事”形式,如《李宝传附韶
弟彦传》:“韶弟彦,字次仲。颇有学业。高祖初,举司州秀才,除中书博士。转谏议大夫。后因考课,降为元士。寻行主客曹事,徙郊庙下大夫。”〔5〕
“录”有“录……事”格式,以“录尚书事”为主要方式。如《咸阳王禧传》:“司空北海王季父英明,声略茂举,可大将军、录尚书事。”〔5〕
《魏书》兼任官职子语义场中还出现了“典”,其主要搭配格式为“典+官职名称”、“典+官署机构名称(+事)”。如《窦瑾传》:“盖吴平,瑾留镇长安。还京,复为殿中、都官,典左右执法。”〔5〕《长孙肥传附翰弟陈传》:“子头,袭爵。高宗时,为中散,迁内行长,典龙牧曹。”〔5〕《陆俟传》:“太宗践阼,拜侍郎,迁内侍,袭爵关内侯,转龙骧将军、给事中,典选部兰台事。”〔5〕
《魏书》兼任官职子语义场中的新成员是“带”。就目前所见,有“兼任”(官职)义的“带”的普遍应用是在南北朝时期⑧,如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谢为太傅,长史被弹,王即取作长史,带晋陵郡。”〔7〕在《魏书》中“带”的主要搭配格式是“带+官职名称”和“带+地名”。如《刘芳传附从子懋传》:“子长文,高祖擢为南兖州冠军府长史,带谯郡太守。”〔5〕《裴延儁传附族兄聿传》:“时高祖以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干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聿带温县,时人荣之。”〔5〕
从《魏书》整个任职语义场成员与其他词语的组合形式来看,除“署”外,其余成员无一例外地能直接与官职名称相组合构成动宾结构;并且其中三分之一的成员能够直接与省略了官职名称的地名组合,尽管这类词语数量有限⑨,但仍然反映出南北朝时期任职类语词的使用特点。如“带+地名”指兼任某地最高行政长官、“作/为+地名”表示担任某地最高行政长官,均是南北朝时期的常用说法,这不仅在北朝文献中可以看到,而且在南朝人著作中更为常见〔6〕。
二、《宋书》任职语义场
《宋书》任职语义场共有14个成员:为、历、参、作、临、解褐、领、行、兼、录、署、假、摄、带。可细分为“担任官职”(为、历、参、作、临、解褐)和“兼任官职”(领、行、兼、录、署、假、摄、带)两个子语义场。场内成员在《宋书》中的使用情况见表2。 在《宋书》担任官职子语义场中,“为”的使用频率最高,“作”的使用频率较低,二者各自的主要搭配格式为“v+官职名称”和“v+地名”。如《符瑞志上》:“光武皇帝,父为济阳令。”〔8〕《天文志
四》:“其年冬,建安王休仁解扬州,桂阳王休范为扬
州。”〔8〕《彭城王义康传》:“奏可,仍以安成公相沈邵为广州事。”〔8〕《范晔传附孔熙先传》:“又诘责前吏部尚书何尚之曰:‘使孔熙先年将三十作散骑郎,那不作贼。’”〔8〕《蔡廓传附子兴宗传》:“时坦已死,子令孙时作山阳郡,自系廷尉。”〔8〕
《宋书》担任官职子语义场中的新兴成员是“历”和“临”⑩。“历”的搭配格式只有“历+官职名称1+官职名称2……”。如《宗室传?长沙景王道怜附义宗子秉》:“秉字彦节,初为著作郎,历羽林监,越骑校尉,中书、黄门侍郎。”〔8〕“临”的搭配格式只有“临+地名”。如《隐逸传?龚祈》:“衡阳王义季临荆州,发教以祈及刘凝之、师觉授不应征召,辟其三子。”〔8〕
在《宋书》兼任官职子语义场中,“领”、“行”、“兼”、“录”具有较高的使用频率。其中“领”、“行”、“兼”的主要搭配格式为“v+官职名称”。如《武帝纪中》:“以辅国将军刘遵考为并州刺史,领河东太守,镇蒲阪”〔8〕;《申恬传附兄子坦传》:“青州刺史萧斌板行建威将军、济南平原二郡太守,复攻碻磝,败退,下历城”〔8〕;《张茂度传附子永传》:“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将作大匠。事毕,迁太子右卫率。七年,为宣贵妃殷氏立庙,复兼将作大匠。”〔8〕另外,“领”还有“领+地名”格式。如《庾悦传》:“悦少为卫将军琅邪王行参军、司马,徙主簿,转右长史。桓玄辅政,领豫州,以悦为别驾从事史”〔8〕。个别的“领”还可以看作官职的一部分,如《礼志三》:“领司徒王谧、丹阳尹孟昶议:‘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礼。’”〔8〕
“行”还有“行+地名”、“行……事”格式。如《殷琰传》:“复为豫州别驾,太宰户曹属,丹阳丞,尚书左丞,少府,寻阳王子房冠军司马,行南豫州”〔8〕;《礼志三》:“
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8〕。甚至还出现了“……行事”官职,如“湘州行事”、“荆州行事”、“郢州行事”、“道路行事”、“长史行事”等,指代理的官职b11。另外,“行”往往成为官职名称的一部分,表示暂时代理。如《文帝纪》:“庚子,以行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8〕且“行参军”已经成为固定的官职名称。如《百官志上》:“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8〕
而“兼”也往往作为官职名称的一部分,如《礼志一》:“晋惠帝之为太子将冠也,武帝临轩,使兼司徒高阳王珪加冠,兼光禄勋、屯骑校尉华廙赞冠”〔8〕。
“录”主要以“录尚书”或“录尚书事”的形式出现。如《王弘传》:“羡之等诛,征弘为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给班剑三十人”〔8〕;《江夏文献王义恭传》:“太宰江夏王义恭新除中书监、太尉,地居宗重,受遗阿衡,实深凭倚,用康庶绩,可录尚书事,本官监、太宰、王如故”〔8〕。
在《宋书》兼任官职子语义场中,“带”是一个新兴成员,尽管使用频率不是很高,但其搭配格式灵活多样,既有“带+官职名称”,又有“带+地名”,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如《宗悫传》:“至是业为悫长史,带梁郡,悫待之甚厚,不以前事为嫌。”〔8〕《羊玄保传附兄子希传》:“希初请女夫镇北中兵参军萧惠徽为长史,带南海太守,太宗不许。”〔8〕
在《宋书》整个任职语义场中,“v+地名”成为表示担任或兼任某地最高行政长官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一点与《魏书》所反映出来的情况相同)。“临”为中古时期具有新兴义的词语〔9〕,不见于南北朝时期北方地区文献,我们推测“临+地名”表示担任某地最高行政长官的用法可能通行于南方。
三、结语
比较《魏书》和《宋书》的任职语义场,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二者分别有不同的入场成员,反映出南北汉语词汇的地域差异
二者除了共同的成员“为”、“历”、“作”、“参”、“解褐”、“兼”、“领”、“行”、“录”、“摄”、“带”、“假”、“署”之外,《魏书》还包括“典”、“位”,其搭配格式分别是“典+官职名称”、“典+官署机构名称(+事)”和“位+官职名称1+官职名称2……”。而《宋书》任职语义场中没有这两个成员,因为“典”、“位”没有“兼任和担任官职”的用法。《宋书》中只有4个“典……事”的用例。《宋书?百官志下》:“汉武帝游宴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官谒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秘书典尚书奏事。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8〕此段文中的“典”可理解为“负责”、“管理”。我们调查了《南齐书》、《世说新语》,未见“典+官职名称”、“典+官署机构名称(+事)”的组合形式。因此我们推测,南北朝时期“典”表示兼任官职的用法在北方较为通行。
“位”在《宋书》中共出现了823例,但表示担任官职义的仅有1例,见卷四十六《张邵传附子敷传》:“敷弟柬,袭父封,位通直郎。柬有勇力,手格猛兽,元凶以为辅国将军。”〔8〕但该卷为后人根据《南史》补入,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该例只能作为旁证,不能证明“位”可作为《宋书》任职语义场入场成员。另外,我们考察了《南齐书》、《世说新语》,发现“位”的担任官职义也仅各有1个用例。如《南齐书?孔稚珪传》:“祖道隆,位侍中。”〔10〕《世说新语?雅量》:“裴叔则被收,神气无变,举止自若。求纸笔作书。书成,救者多,乃得免。后位仪同三司。”〔7〕因此,我们推测“位”的“担任(官职)”义在南北朝时期的南方已不再普遍使用,而还在北方通行。 《宋书》任职子语义场包括“临”,尽管使用频率不是很高,也只有“临+地名”这一种组合方式b12,但在南方文献中有充分体现〔9〕,表现出浓郁的南方地域特征。
2.二者相同入场成员词语组合方式上的细微差别反映出南北汉语词汇的地域差异
《宋书》和《魏书》任职语义场内部相同的成员在使用
上也表现出细微的差别。这些差别有的是史书编辑者个人风格的体现,如《魏书》中“解褐”表示担任官职,其后可以加多个官职名称。例如《司马叔璠传附子灵寿传》:“祖珍弟宗庞,世宗时,父惠安以久病启以爵转授。解褐安定王府骑兵参军、洛州龙骧府司马。”〔5〕又《张烈传》:“质,博学多才艺。解褐奉朝请,员外郎、龙骧将军、谏议大夫。”〔5〕而《宋书》中“解褐”仅有2例。但我们在《南齐书》找到了35例“解褐”。如《王奂传》:“解褐著作佐郎,太子舍人,安陆王冠军主簿,太子洗马,本州岛别驾,中书郎,桂阳王司空咨议,黄门郎。”〔10〕其词语搭配格式与《魏书》相似。因此,我们认为《宋书》中使用“解褐”频率很低是《宋书》编纂者个人风格的体现,不能体现南北双方语词使用上的差异。但是另外一些成员在词语组合方式上的差别则体现了南北朝时期南北汉语词汇的地域差异。如“行”,《宋书》中用“……行事”作代理官职名称,《魏书》中几乎不用此格式,仅有的几例也多是叙述南朝史实,而在有关北朝历史的书中以“……行事”为代理官职的也比较少见。我们调查了《北齐书》、《周书》、《隋书》,仅在《北齐书》中检得3例b13,可以看出以“……行事”为代理官职的用法主要通行于南朝。
3.二者都使用具有新兴义的“历”、“带”,可见南北朝汉语的趋新程度
从二书任职语义场成员总的情况来看,《魏书》、《宋书》中都使用“历”、“带”,而“历”、“带”的“兼任(官职)”义是中古时期的新兴意义,由此可以看出南北朝汉语的趋新情况——在新兴语词的选择上,北朝汉语的趋新程度并不比南朝逊色。这一点从《魏书》、《宋书》授官语义场〔11〕和假设连词语义场的比较研究〔12〕中也可得到证明。
注释: ①
今本《魏书》中的卷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上、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三十三、三十四、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上、八十三下、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八十九、九十、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一百零三、一百零四、一百零五之三、一百零五之四总计二十八卷为后人增补而成,《宋书》中的卷四十六和卷七十六为后人所补,均不能视为南北朝时期语料。
②“假”有“授予”(代理官职)的意义,也有“担任”(代理官职)的意义,本文只讨论后者。
③“署”同时兼有“授予”(官职)和“兼任、兼摄”(官职)义,本文只讨论后者。
④“著作”即“著作郎”的简称,韩显宗时任著作郎。
⑤“吏部”即“吏部尚书”的简称,郭祚时任长兼吏部尚书。参见《魏书》卷三三《郭祚传》。
⑥见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按语。
⑦“行+地名+事”本指兼任该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在《魏书》中往往作官职的代称。如《魏书》卷一一中“行济州事侯景”、“行汾州事张琼”、“前行南兖州事念贤”、“行东雍州事泉企”、“行青州事侯渊”,分别指兼济州刺史侯景、兼汾州刺史张琼、兼南兖州刺史念贤、兼东雍州刺史泉企、兼青州刺史侯渊。
⑧我们调查了《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均未发现“带”有“兼任”义。《后汉书?朱浮传》:“匹夫媵母尚能致命一餐,岂有身带三绶,职典大邦,而不顾恩义,生心外畔者乎!”李贤注:“宠为渔阳太守、建忠侯、大将军,故带三绶。”此处的“带”还是“佩戴”义。
⑨根据我们的统计,《魏书》中有“为+地名”104例、“作+地名”1例、“行+地名”1例、“带+地名”11例、“摄+地名”1例。
⑩方一新先生在《六朝语词考释漫记》中详细考察了《世说新语》中的“临”的“担任(出任)”义及“临+地名”表示担任该地最高行政长官的用法,兹不赘述。
b11《宋书》中计有16例指代理官职的“……行事”。如《明帝纪》:“令孙、孟虬及豫州刺史殷琰、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崔道固、湘州行事何慧文、广州刺史袁昙远、益州刺史萧惠开、梁州刺史柳元怙并同叛逆。”
b12“临+地名”表示担任该地最高行政长官的用法在《宋书》中有21例,如《隐逸传?关康之》:“元嘉中,太祖闻康之有学义,除武昌国中军将军,蠲除租税。江夏王义恭、广陵王诞临南徐州,辟为从事、西曹,并不就。”“江夏王义恭、广陵王诞临南徐州”即指刘义恭和刘诞担任南徐州刺史。
从以下记载可知广陵王刘诞在元嘉二十一年至二十六年(444—449)期间均担任南徐州刺史:《宋书?文帝纪》:“(元嘉二十一年)八月戊辰……南兖州刺史广陵王诞为南徐州刺史。”《文帝纪》:“(元嘉二十六年)秋七月辛未,以江州刺史庐陵王绍为南徐州刺史,广陵王诞为雍州刺史。”又据《宋书?文帝纪》:“(元嘉三年)丁卯,以车骑大将军、江州刺史王弘为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骠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改为荆州刺史,抚军将军、南豫州刺史江夏王义恭改为南徐州刺史”,可知江夏王刘义恭至少在元嘉三年(公元426年)担任过南徐州刺史。
b13《北齐书?高市贵传》:“高祖沙苑失利,晋州行事封祖业弃城而还,州民柴览聚众作逆。”又《封隆之传》:“高祖后至冀州境,次于交津,追忆隆之,顾谓冀州行事司马子如曰……”。又《颜之推传》“忾敷求之不器,乃画地而取名,仗御武于文吏,委军政于儒生”自注云:“以鲍泉为郢州行事,总摄州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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