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
2.1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
首先,缺少有可持续性的长期的专门管理机构。我国的公共艺术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比较快,这就需要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进行管理,使之有序发展。城市雕塑建设主要是一种公益性的市政服务,政府是城市雕塑建设的重要决策者。但是我国目前还未出现像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那样全国性的、统一的管理和调控全国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机构。正是由于这种决策者职能不明晰、非专业化情况的存在,我国城市雕塑建设中便经常存在重复建设、非艺术化、快餐式、形象工程化及作品质量不高等现状。比如,一项以上海的城市雕塑为对象的调查显示,截至2004年,上海的1034座城市雕塑中,优秀作品只占10%,另外10%为劣质,而剩余80%则为平庸之作。文化部、建设部于1993年9月14日发布了《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但是目前城市雕塑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办法并没有真正形成对城市雕塑建设的约束力,其作用和作用方式还在探索中。
2.2 城市文化内涵挖掘方面
城市文化是形成城市个性和形象的基本条件,一个城市在经济上、地理位置上、建筑形象上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特点,但最终决定城市灵魂的是其内在的文化内涵。城市文化竞争力较强的城市,有助于优化城市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人口的生活质量,而这些将促使城市居民增强城市的凝聚力、感召力,同时扩大城市的对外交流能力。我国具有悠久的文明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如何将历史与现代艺术完美的结合,既能体现历史传承,又能反映时代的发展,这是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首先应当关注的。遗憾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