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防护林是为了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以及减少污染所建立的天然林和人工林。防护林的建设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但是在防护林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问题,会影响防护林体系作用的发挥。本文以新疆巴州和静县为例,通过具体分析和静县在防护林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防护林体系的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防护林;体系建设;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s727.2 文献标识码:a
1 和静县简介及防护林体系建设概况
和静县位于天山南麓,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盆地西北部,隶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形呈东西走向,西北高,东南低。全县地貌可分为山间盆地、山地峡谷和山前平原三个类型。和静县西北高山环绕。春季气温多变,风多,干旱少雨,夏季干燥炎热,秋季降温迅速,冬季寒冷,年温差和日温差都比较大,属温带大陆性荒漠气候。平原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和静县的风沙季节主要以春季为主,主风向为西北风。由于季节性的差异,年降雨不均匀,山内多山外少,地表蒸发量大于降雨量。土壤干燥、土质疏松、粘力差,抗风蚀能力低,大风的作用下发生沙尘暴,形成风沙灾害。
为建设一个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防护林体系。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和静县在农区6个乡镇和4个农场,实施人工造林、完成了农区外围的主干防护林建设,和农区主干道路防护林及农田防护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得到了提高。1994年实现了全国绿化达标县,使县域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2 防护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防护林建设设计施工不规范
我国造林技术规定要求,造林需按批准的作业设计进行造林施工。但是,在防护林建设过程中存在没有按造林作业设计施工的现象,树种单一、整地、造林的时间方法操作简单,管理粗放等;造林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依据,林木采伐由于意见不统一,段带采伐较多,更新后林相高低层次不整齐;经几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部分区域未设计好防护林灌溉事宜,造成防护林缺水现象,从而导致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影响树苗的成长。因此,加强管理,使造林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不断的提高造林的质量以及成效,促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2.2 档案管理不规范
在防护林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形成造林档案,造林档案是对造林活动的分析和成效的评价,是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的工作。但是和静县在防护林建设的时候造林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不全,缺乏全面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方法。
2.3 防护林科技含量较低
和静县在防护林建设的过程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造林的方法有了很大的改进,例如,根据干旱条件使用了节水灌溉技术造林,同时在树种的优良品种上更加的注重,从而使造林的成活率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和静县在防护林产生的效益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上缺乏先进的技术,防护林树种单一,没有抵御病虫害的能力。例如,依据林种设计的不同来确定造林的密度,不同的树种不同的结构密度不同的配置模式都有着不同的防护功能。因此,要从培养专业的防护林技术人员为基础,提高造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素质,因害设防,从而增加防护林设计的科技含量。
2.4 造林与护林脱节
从和静县防护林建设的情况来看虽然造林的过程中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在造林的面积和树种的成活率上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全国绿化达标县,但是没有注意到造林与护林是一体不可分割的,在造林工作完成之后轻视了对其管理和抚育。21世纪初,由于经济落后,林木采伐严重,更新工作落实不到位,林网化程度大幅度下降。造林是防护林建设的基础,抚育和维护才是关键。防护林体系建设过程中造林一般都在环境比较恶劣和人口较多的地方进行,但是这对于树苗的成活和成长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为后期的管护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和静县在造林的后期要同样注重对防护林的管护,2者很好地衔接才能促进防护林更好的建设。
3 防护林问题采取的措施
3.1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新疆巴州和静县在防护林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害
防、生态优先以及讲求实效的原则。在任务分配的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避免造林过小太过分散。同时,在树种的选择上要注重多样化、多功能以及多效益,逐渐地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多样、效益显著的防护林体系。
3.2 健全法规、规范管理
为了使和静县防护林的造林数量与质量得到很好的保证,促进造林工作的科学规范,就需要对和静县的造林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运用先进的技术,统一和规范全县各年度造林档案的电子化建立和管理,从而为今后成林的验收与检查提供很好的依据。避免出现职责混乱的情况,使结果更加的真实可靠,为分析防护林建设体系提供有力的依据。
3.3 明确要求、避免偏差
和静县在防护林建设之前要对造林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明确技术要求与标准,避免技术人员的设计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偏差。节水灌溉在设计中不规范,在保证农业用水的同时未保证防护林的用水。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造林单位对造林的标准和要求没有很好的理解导致的。因此,要明确要求、避免偏差,从而促进造林工作的健康发展。
4 结束语
防护林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长久的工程,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2013年巴州人民政府制定了《巴州防护林管理条列》。该条例是唯一的1个地方性法规。法规的制定,将使和静县防护林的建设在《巴州防护林管理条列》的保护中很好的体现出来。和静县在防护林建设的过程中尽管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但是抓住防护林建设问题的关键,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就能够很好的解决。本文通过对和静县防护林建设的研究分析,不仅对和静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三北乃至全国的防护林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 何婧娜,李卫忠,于丽政.陕西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现状、问题及展望[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8.
[2] 冯国文.论县级生态林业建设[j].林业调查规划,2007(04).
作者简介:陈峰(1966-)男,汉族,新疆和静县人,大专,工程师,从事林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