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西畴壮族以祭拜“竜”神的形式来寻求保护民族生态环境,体现出壮族人民渴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以原始宗教生态伦理这种观念来保护生态环境是有参考价值的。
关键词:西畴;壮族;“竜”崇拜;生态环境
一、文化背景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省连山、以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州壮族源于古代百越族群中的骆越、西瓯人。壮族是文山的土族民族,继承了百越先民创造的灿烂文化,传统文化和精神信仰文化。在精神信仰方面主要是崇拜多神,而物质文化则是以稻作文化为主。几千年以来,从百越人再到我们现在的壮族居住的地理环境都是背靠山而居,水源在村头;村寨的左右两侧是他们最热爱的“那”(指壮族水田),形成依山傍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道自然景象。和谐的自然景象源于壮民族对生态环境的敬畏和崇拜。
西畴县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个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中部偏南。地处东经104°22′~104°58′,北纬23°06′~23°37′之间,北回归线横贯县境。县人民政府距昆明市454公里,距州府驻地85公里。县境东西长63.6公里,南北宽59公里,总面积1506平方公里。最高海拔1962.9米,最低海拔为645米。西畴属亚热带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热,干雨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5.9℃。西畴是典型山区县,耕地土壤属微酸性(ph6.5以下)占24.2%,中性(ph6.5-7.5)占75.6%,碱性(ph7.5以上)占0.2%,宜种稻谷、玉米、麦类、薯类、花生、油菜、甘蔗、三七、烤烟等。西畴历史悠久,约四五万年前就有旧石器时代的晚期智人“西畴人”在县境内生息繁衍。明、清时期,广南部分壮族迁入西畴,主要居住在今兴街、莲花塘、鸡街、新马街等地,从此西畴壮族在地世代相传。
壮族是注重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民族。在原始时代,人们不能理解万物的发展规律,不能理解天灾疾病,便由心生“万物有灵”的观念,这种唯心主义的思维模式,至今壮民族仍然有保留。壮族在生活中崇拜多神,如天神、祖先、山神、树神、太阳神,并将这些神灵都附在古树上,把这些神灵统称为“竜”神。“竜”在壮语是森林、树林、山林的意思。每年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祭拜古树仪式,以求“竜”神赐予我们年年风调雨顺,稻田里有好的收成;保护家园,保护人们世代平安。孩提时代就常听祖父说“有山才有树、有树才有水、有水才有‘那’、有‘那’才有人”。在壮民族心里早把树林与水、水与稻、稻与人、人与森林和谐共处的共存模式,转化为源于对祖先的崇拜、对大自然的崇拜以及宗教信仰。几千年来的生活模式,壮民族传承了“竜”文化。
二、“祭竜”仪式简述
调查发现,在大部分壮族村落,“竜”崇拜至今仍然是很受重视的民族文化之一。壮族村寨每年都祭拜“竜”神,祭拜的对象有树、有山、有水源各不相同,形式上也各有不同,但意义上都是对自然环境的崇拜。笔者家乡西畴县摩所村是一个壮族聚居的自然村寨,约53户,村民操壮语南部方言,自称“濮侬”。“祭竜”是村寨最隆重的节日也最具特色。摩所村是以祭拜古树的形式来表示对“竜”神的崇拜。这棵千年古树被封为“神树”,是世代壮族先民保护下来的一棵榕树,胸径688厘米,树冠覆盖地面2000多平方米,是今云南省最大的一棵树。
“祭竜”是村寨里的头等大事,每年阴历三月的第一个鼠日(按当地赶集的算法及说法)就是“祭竜”的日子。临近三月,村寨长老约定时间到老人厅商谈相关事宜。按照祖规,村寨长老由寨主姓氏中最年长的老人来担当,安排每年轮流抽出的两户人家来为祭拜仪式做前期准备。在祭拜活动的前一周,每户壮族村民会给负责做准备的人家一份钱购买食材,标准是参照各户拥有良田的比例来收,良田多则多收、少则少收,表现出壮民族的公平意识、和谐意识。这些钱主要用来购买家畜,有黑猪一头、公鸡和母鸡各一只。其次,各户妇女结伴到山上寻找一种稀有的植物,俗称火草(农历二三月生长得较茂盛),用于给糯米着色和添香。
活动当天,全村长老和各家男主人早上八点前往祭拜的古树下着手准备祭祀活动,各户男主人负责将祭祀用的牲口带到“神树”下宰杀,待成熟食,由几位长老把酒、肉、菜放在簸箕里端到树洞内进行祭拜。听祖父说,祭拜时只有长老才有资
格参加,且不能大声喧哗,以表示壮民族对神灵的崇拜,以及对祖先的尊敬。此时,妇女和儿童不允许到祭拜仪式现场,也不能外出做农活,更不能到古树附近闲逛,而是在家中负责做侬粑,侬粑是将糯米洗净后舂成米浆,然后把采摘的火草碾碎和米浆搅拌成均匀的糊状,用小火炕制而成,口味清香,糯而不腻。祭祀完成后,寨主和长老们会与各家男主人在神树下吃一顿饭,并将剩下的肉平均分给各户。
三、“竜”崇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
宗教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各种宗教和文化是由不同种群、不同的民族在不同时期所创造的。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渗透到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有解释各种现象、规范人们行为和丰富生活习俗等功能,是维系民族信仰和文化的重要精神力量,在民族凝聚力和民族团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壮族是以原始宗教为精神信仰的民族,原始宗教源于远古时代百越先民对自然的敬畏、崇拜和对人自身的思考,是由于认识的局限,对人、自然以及人与自然诸多问题的思考难以解答,而产生的困惑无助的神思遐想。从当代人类生态学的角度看,壮民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论证了原始宗教生态理论的表现和原则,经过对自然的崇拜来保护生态环境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万物有灵的世界观是无依据的,但这个观念奠定了传统宗教的壮民族对大自然的敬畏,决定和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原始宗教生态伦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正如壮民族用对“竜“的祭拜来寻求维护本民族的生态环境,规范人们不许盗砍乱伐、不许顺手牵羊的行为。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竜”不是物,不是神,而是稻作民族的意识形态,几千年的意识形态成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利因素,以致成为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凝聚力量。故宗教与生态环境是相关联的,宗教生态伦理直接引起了人们对自身内在价值的关注;以保护生物生存环境、美化生活环境,与维护自然和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理念取得某种内在的一致。壮民族对山、水、树的崇拜,都是自然崇拜的表现形式,体现在自然物象的崇拜之中,相信万物有灵,并感激自然界赐给本民族生活资源。另外,还体现在动物崇拜之中。壮民族崇拜水牛,在村寨还建起牛王庙,人们认为水牛与壮民族是相依为命的,在耕作时水牛为人们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力,所以人们崇拜她,以至于在生活中,壮民族的很多饰品都做成了牛角的形式等。壮族“竜”崇拜论证了原始宗教生态伦理的原则及表现,宗教文化的传承使得壮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沉淀到生产生活中,这样形成了以山、水、树、人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生存方式。
总之,人类一方面追求经济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也渴望能与自然和谐共处。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原始宗教生态伦理是值得参考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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