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农业的动脉,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通过对荣成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调查,指出现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设计、施工、管理和产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为今后荣成市的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问题;对策
荣成市目前建有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176座,塘坝1 425座,机井、大口井2 458眼,扬水站871处。从农田灌溉面积看,全市水利工程设计农田灌溉面积4.57万hm2,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27万hm2,占全市耕地面积62%。这些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在农田抗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健全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1-4]。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受到水毁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导致溃坝、放水洞(闸)毁坏,造成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损毁严重。现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1.1设计方面
设计工作中存在偷工减料行为。设计工作沿着预可研、招标设计、施工详图设计不断深入,不仅意味着结构图、工程量和工程费用计算的逐步细化和分解,还包括作为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必须逐步补充完善,设计方案的比较也需进一步深入论证。但实际情况是在水利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在整个设计阶段中施工方案基本无比较,只要方案可行即可,技术经济观念不强。招标设计阶段的深度与可研阶段差不多,无设计优化。在进入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后,由于业主的强烈干预,设计单位才对设计方案进行较细致地比较,导致进入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后设计修改很多。
1.2施工方面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水利设施的寿命以及工程的效益。目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施工队伍的质量参差不齐、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建设单位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管理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1.3管理方面
目前财力投入不足,导致管理经费不足,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后管理粗放,维护管理不足,出现了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由于资金短缺,虽然荣成市大力扶持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难有较多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配套,致使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启动,开工建设的也很难按计划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管理粗放,建成不到1年时间,引水渠道淤堵,泵站毁坏严重,过早地失去其使用价值,同时也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1.4产权方面
从20世纪50~70年代,实行合作社和人民公社集体所有的经营管理体制,建成的设施归公社或生产队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管理,工程维护管理较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产生的问题是:水利工程所有者主体“缺位”。基层政府代替“集体”承办本该由“集体”办的事,造成政府“越位”。兴修农田水利是农民自己要干的事情,结果变成政府要农民干,甚至被人理解为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工程集体所有与分户经营的体制矛盾,导致“集体”工程有人使用、无人管理,老化、损坏、丢失等现象严重。
2对策
2.1推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设计监理制
通过招标投标制,引进竞争机制,促使设计单位具有忧患意识,充分调动设计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利用工程监理制度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监督,必然会促进设计单位提高其设计质量。实施设计监理制,对投资控制是非常有益的。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因素,使工程设计有条不紊进行,可对设计单位设置奖惩办法,辅助设计工作又快又好地完成。
2.2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
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单独,行使工程建设管理职能,管理机构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权责明确,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以保证管理队伍有效和有序地运作。在工程项目招标时,选用具有施工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注意考察:一是施工队伍人员构成。包括管理(下转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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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业务水平,以及政治素质。二是施工设备。考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完成该工程所必须的主要设备。三是施工经验。了解施工单位建设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及业绩。四是经济能力与信誉情况。要对投标单位的经济状况和信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评估,在同等条件下,选用经济实力和信誉较好的单位,按招投标程序选出最合适的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技术规程。成立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组成的质检组织,由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中要对工程分阶段、分部分、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负责施工自检,并及时向质检组织汇报质检情况。每项工程及施工阶段要履行相应的程序,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2.3加强管理
管理机构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登记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管理,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经费,做好项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2.4明确产权归属,实现依法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明确工程的产权归属,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确定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在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时,一是可以采取工程产权拍卖、承包、股份制、租赁等形式落实管护主体;二是采取分级产权移交,落实管护主体。对较大型的工程产权、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移交给乡(镇)水利站进行管护。对田间水利工程,由村统一管护或农户分散管护。在农户分散管护中,可采取拍卖、承包、租赁等办法,把工程管护与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挂钩,增强其责任感。
3参考文献
[1] 张华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问题的探讨[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20):33-34.
[2] 郑通汉.改革中央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理论思考[j].中国水利,2003(2):59-61.
[3] 安徽财政厅农业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9(11):11-12.
[4] 陈孝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探讨[j].机电信息,20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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