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南漳县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对农保资金征管机制的建立及提高农村居民保障质量提供了借鉴。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保资金;征管机制
2009年l2月,湖北省南漳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之一、襄樊市仅此一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自开展新型农保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2月1013,短短1个月的时间,该县已参保80567户,占农业总户数110263户的73%;已参保169024人,占适龄应参保283664人的60%,全县11镇(区),城关、清河、李庙三镇(区)的参保人数覆盖面最广,基金征收进度最高,均达到镇(区)应参保人数的70%以上;同时,全县为40595名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1—2月基础养老金待遇446.545万元,占老龄人员50058人的81%。
一、基金筹集及管理模式
一是推行目标。根据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与安排下,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试点工作于2010年元月8日启动,11镇(区)财经所协同工作队有序展开、分工合作、强力推进,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按照“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目标,个人缴费越多,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如果按最低标准缴费,达到15年以上,将来每年最低可领取790元以上的养老金。
二是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缴费。以农户家庭为参保单位,缴费标准现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一年一次性缴纳。(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3)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给予30元补贴(省政府补贴20元,县政府补贴10元),但不作为个人应缴保险费标准计算;县政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且缴费困难的群体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是管理及征缴。由县劳动保障部门主管,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经办,农村财政局及镇(区)财经所负责征缴归集。
二、主要做法及试点成果
南漳县被纳入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为了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首先,坚持在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发放新农保政策问答手册、《致全县农民朋友一封信》、制作政策问答展板、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刷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措施,认真细致地工作,苦口婆心地宣传,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操作。每个工作组做到“四包四不”,即包政策宣传,不漏户漏人;包登记参保,不缺表缺项;包收缴保费,不少收少交;包按时完成,不降低质量。参保的方法上实行“三先三后”,即:先60周岁以上的家庭,后其他家庭;先认识好的家庭,后有顾虑的家庭;先富裕的家庭,后困难的家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推行,工作方法得当,效果显著:一是密切了党群关系。农民能和城里人一样拿养老金了,这和农民不交税一样,是开天辟地的事情,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无疑又得到一次提升。二是拉动了经济。虽然这部分养老金不多,但从一个家庭来考虑,多了一份收人,就会对市场消费和经济的回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实现了农民增收。南漳县不仅是一个山区县,又是农业大县,农民增收困难,新型农保惠及全县60岁以上老人达5万多人,年基础养老金达3300万元,并且每年还有人届满60岁而进入“养老保险”管理。如果把这3300万元平摊到4万个家庭中,每户均5人,计20万人来算,每户人年均增加纯收入165元。四是促进了社会稳定。实施开展了新农保后,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不再为“生活无着落、养老无保障”而忧心忡忡。
三、基金征管机制的规范管理
由于新农保工作刚刚实施不久,各项政策、制度与管理等还处于试点摸索与探讨之中,并没有形成正式的条例与政策。目前,初步看来,在政策操作,人员业务水平,规章程序的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进一步做好规范与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征管有“量”也有“质”,“质”“量”同步。
一是着力“自我规范”。“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从自我抓起,对县、镇(区)各级部门、财经所经办人员及新成立的农保中心财经人员,加强新农保知识普及和软件运用与操作等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做到人人懂政策、懂程序、懂方法。
二是着力“政策规范”。重点在资金征收、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业务经办、政策调整等一系列工作流程上抓规范,严禁以农民缴纳的社保金抵扣干部往欠款;严禁出现票款不符现象;严禁超标准收取证卡手册费;严禁资金不入国库,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搭车收费;加强票据管理,坚持一人一票,严禁一人多票;加强基金报解,实行票款同步,按时报解制度等。同时,和民政部门合作,及时掌握人员生存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防止死亡后冒领待遇情况的发生。
三是着力“督办检查”。新型农保工作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改革。在鼓励农村户口多交、积极参与的基本要求上,实现“全员参保、人人享受”的目标,不仅60岁以上的老人100%享受到养老待遇,而且还要使所有农民“参保率”达到100%,基金的“征收率”也达到100%。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对县镇(区)财经部门、经办人员和资金的征收与管理上,实施按季度或月份定期或不定期地督办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操作规程,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新农保基金征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包片包村的奖惩制度,年底按征收率及参保率来考核兑现,确保财经部门以一流的工作状态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是着力“建设投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工作,还处于摸索试点之中,各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加大建设与投入。在支持基层工作平台的建设上,建立服务大厅,组织征收管理,要有经费投入的保障长效机制;对参保对象的补贴投入,要及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并对补贴对象逐步扩大,对享受待遇人群中的高龄人员增加基础养老金;对软件程序的运作问题,借鉴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平台,建立全省及至全国统一运行的模式,可以由省组织软件程序的培训,实施省、市、县、镇(区)信息管理与资源管理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并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