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针对目前大学生“村官”实际工作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的问题,分析了根本原因是大学生“村官”的主要工作职能设置不尽合理,提出了积极推动大学生“村官”的职能从经济、行政型职能向社会服务型职能转变,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是提高他们工作绩效,创新工作效果的有效路径。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村官”;职能转变;农村社会服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江苏、海南等部分省份就开始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工作。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大学生“村官”达到18万人以上。按照“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部署,全国61万个行政村将有6l万名大学生村官在岗,加上有的省、市一村2名的标准计算,大学生村官人数将达120万人。甚至有专家统计,今后三十几年中,我国将可能形成一支总数在1000万人左右的在岗和出岗大学生村官大军川。现有研究一般认为,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从地方措施上升到中央政策,中央不仅是要藉此实现巩固农村基层政权、选拔后备人才的目标,实际上还包含了服务新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大学生就业等多重政策意图。
一、大学生“村官”工程效果评价
(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必要性和取得的积极成果
伴随着中央大规模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开展,近年各地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调查研究,出现了很多学术成果。现有的研究大多认为,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一步推动,作为农业三要素的土地、劳动力、资金也会加快流出农村。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除了增加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外,中央提出大规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该工程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和10多万大学生的个人发展,规模巨大,意义深远。从目前的发展来看,选聘大学生担任“村官”,为农村发展补充了新鲜血液,对“三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大学生“村官”实际工作效果不理想
但是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大学生村官实际工作效果与预期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如下:
一方面,很多在职大学生“村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了不满意感和不胜任感。《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2009年度)》显示,只有25%大学生“村官”认为自己“发挥了较大作用”,在回答“你如何看待你当时做出应聘到农村工作这个问题”时,只有31%的回答“不后悔”。2010年1月完成的《陕西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情况调查》显示,仅2成多大学生“村官”对自己工作有信心,约有7成以上对发展前景持不乐观或中立的态度,对3年后的发展方向比较迷茫。大学生“村官”于不长,留不住现象突出。全国最早推行“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海南省,却在这项计划实施数年之后陷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有的被强制转为教师,有的被迫下海另谋出路。
另一方面,很多基于调查的研究显示,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实际工作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浙江大学钱文荣教授执笔的《中国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认为:大学生村官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帮助村民发展经济方面的作用都是是有限的。据民进宁波市委所做的调查报告显示,一些大学生“村官”工作处于空闲状态乃至脱岗状态,有些到了农村后把所有精力放在个人创业方面,让村民觉得是不务正业。广东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也公开透露,尽管已经选派了大学毕业生进村任职,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
二、职能设置的不合理是大学生“村官”实际工作效果不理想的根本原因
现有研究大多把大学生“村官”们非官非民的尴尬身份、相对较低的工资福利、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看成是大学生“村官”工作效果不是很理想的根源。这些因素影响了大学生“村官”工作效果,有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因素恰恰是大学生“村官”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带来的必然后果,只有随着该项制度的创新发展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管理学原理告诉我们,组织(岗位)的职能、结构、功效是有机结合的三个重要组成要素,其中职能是逻辑起点,职能决定结构和功效。村级组织特设岗作为一种新的岗位,任职在该岗位上的大学生“村官”比较普遍存在着效果不高的状况,应当从对这个岗位的职能设定中寻找根本原因。
(一)经济建设和行政文秘工作成为当前大学生“村官”的两种主要工作职能
中央出台的《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并没有对大学生“村官”的具体工作职能做强制安排,而是让各地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各地情况适度安排。结合近年各地进行的大学生“村官”调研,显示各地都把大学生“村官”主要工作确定为协助村委会完成以下两项:一项是完成经济建设型任务(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引导农民致富以及自主创业为主),有的地方甚至把这些大学生设计成发展经济引领员乃至招商员(中共长垣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职责的通知》中规定的长垣县大学生村干部“十大员”岗位职责中就有这两大“员”);另一项是行政文秘型工作(主要包括完成办公办会、党建、维稳、培训教育、应付各项中心工作检查等)。
而身处压力型体制,是大学生“村官”职能主要以经济和行政职能为主的内在原因。“压力型体制,具体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超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乡镇政权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处于这种压力型体制的行政权力末梢地位。由于来自上级的压力过大,将行政责任下延给下面的村级组织,本来是自治组织的村委会的干部成了乡镇政府的“腿”,不得不把绝大部分的精力用于搞经济建设和完成上级要求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达标工程和其他中心任务。大学生“村官”到村以后,由于受村委会领导,就成了村委会的“腿”,变成了压力的最后承担者,要么创造经济建设成果,要么陷身于琐碎的写写材料跑跑腿的行政文秘工作。
(二)经济、行政型职能设定是大学生“村官”工作效果不理想的根本原因
1.经济建设型任务——大学生“村官”不能承担之重。通过我们的调研也发现,很多地方领导、村官乃至村民都认为,外来的村官只有给本村带来经济实惠、拉来项目才算有能力。《中国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显示,有86.5%的村民希望大学生村官能为广大农民的致富做出贡献。然而实际情况只有13.1%的村官认为起到较大作用,而有40%的人认为自己未起到多大作用、甚至完全没有作用。
农村经济建设任务成为大学生“村官”无法承担之重任,原因如下:第一,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身条件的约束。农业发展有其自身的专业特性和自然属性,必须依靠专业知识和适当方法,而“有农学背景知识的仅有4%”。实际上很多大学生“村官”在此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农业生产,也很少有相应的农村工作经验。学非所用、用无所学是当前大学生“村官”在工作中普遍面临的问题。同时由于这些大学生聘任期一般也只有二三年,农业生产自然属性特点决定了二三年时间很难做出较大成果。第二,外部资源限制。不同于那些被单位委派挂职到乡村任职的村干部,他们背后有强大的单位支持,能在短时间内为所在村庄建设提供各种资源。而这些初出校门的大学生,缺乏外部社会资源的支持。
针对近年来各地树立的大学生“村官”典型,大多都是带动当地农村致富的典型的现象,这也给那些没有取得商接经济建没成果的大学生“村官”很大压力。温铁军认为,这种树立典型的方法,实际上反映的仍然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前的单纯经济观点来使用和考核干部的观点,未必有利于大多数大学生“村官”踏踏实实地扎根农村、埋头苦干。
2.“写写材料跑跑腿”之类琐碎的行政文秘型工作——大学生“村官”不愿承担之轻。调查显示,近半数大学生“村官”工资偏低,而且工作琐碎,有些大学生“村官”甚至变成端茶倒水的,“写写材料跑跑腿”成为很多大学生“村官”日常主要工作。正像很多大学生“村官”说的那样:这些琐碎的工作其实一个文秘专业的中专生更适合,而很多大学生“村官”由于专业原因在文秘工作方面并没有优势。由于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使得一些大学生“村官”在网络社区中发出对自己村官生涯未来充满迷惘的帖子,有些人甚至生活在一种无望且无奈的情绪中,对这份工作的期望和美好理想都在逐步地消失殆尽。
既然组织(岗位)职能决定功效,那么要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就要从大学生“村官”的职能创新出发,推进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全面创新。
三、从经济、行政型职能向社会服务型职能转变——大学生“村官”工作效果创新发展的路径选择
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人力资源,国家购买投放到农村,通过他们的工作,会带来一定的边际效用。工作职能不同,起到的效用就不一样,到底要发挥哪种效用,才能实现消费者(这里是农民)效用最大化呢?根据需求理论,可以得知决定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因素至少有两个:一个是财政预算的限制,第二个就是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大学生“村官”工资福利都会由国家部门负责,预算这个因素不成问题,那么实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决定性因素就应该是消费者——农民的偏好,而农民的偏好又取决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因此大学生“村官”的职能设定必须要回应农村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反映农民偏好。
那么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新的时代需求是什么?作为消费者的农民的消费偏好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释放,但是在城乡二元化的背景下,由于城乡采用完全不同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农村公共物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服务)程度低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持续推进,农民工问题、农村医疗、农民养老问题、村庄经济凋敝问题、流动性和半流动性家庭的婚姻家庭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农村黑、赌、毒泛滥乡风日下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新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农村经济发展得到普遍重视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教育、医疗、家庭、文体等社会福利事业,推动我国农村向福利社会转变,构建和谐农村,就成为时代的需求,也更能反映当前农民的需求偏好。
我们可以看看江西万载县引进大学生开展社会服务的经验。随着江西万载县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使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队伍越来越大。很多老人老无所养,众多留守儿童得不到亲情的关爱,尤其是一些单亲家庭的老人、妇女、儿童的生产生活更为艰难。困难家庭的子女失学、青少年犯罪等现象也频发。江西省有关部门和万载县认识到,传统的单一的乡村治理的行政性社会工作模式,难以承担起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化解矛盾。万载县与从江西有关大学中选拔大量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到万载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万载县还建立了新的农村社会服务模式,即“l+3”模式,指一名大学生,搭配一名民政干部、一名基层单位干部、一名志愿者的农村社会服务工作模式。在大学生的带领下,万载新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在解决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帮困解难救助、居民权益维护、健康心理辅导、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日趋和谐。
美国早在上个世纪早期就引进社会工作者到农村开展社会服务,我国台湾在上世70年代就出台了比较完整的“政府社会工作试验计划”,一个乡镇配备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民众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现在台湾各种公益基金会公开招募社工或者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台湾农村社工,“关怀弱势、解决问题”,协助那些陷入不利处境的家庭及其成员维持基本的健康与成长,为台湾变身福利社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同样是选拔大学生到村工作,让大学生到村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既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又能够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让他们为农村社会发展起到独特的作用,大学生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温铁军曾说过:大学生“村官”的基本工作内容,既不应该是承担招商引资重任,也不可能越俎代庖地去发展农业生产,而是应该开展村情调查,了解村内的老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和鳏寡孤独者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农村建立老人协会、妇女协会等组织,开展乡村文体活动等社会服务活动。
因此,我们认为,大学生“村官”工程可以借鉴台湾“政府社会工作试验计划”的经验,大学生“村官”要摆脱“官员”的身份而转向“政府社工”身份,要实现从经济、行政型职能向社会服务职能转变,为提高农村社会服务水平,推进中国农村向福利社会转变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因此大学生“村官”基本工作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方面:第一,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农村医疗、农民养老问题、农村弱势家庭和残障人士发展问题、留守儿童和独居老人问题、农村婚姻家庭问题、农村黑赌毒泛滥乡风日下问题、青少年犯罪等新的社会问题而开展的社会服务工作;第二,为发展农村文教体育、老人、妇女、村政事业而开展的工作,包括开展环境保护、文化古迹保护,协助建立村庄老人协会、妇女协会和图书馆,培训和辅导村委提高他们的治理能力等工作;第三,为当地经济发展而开展的辅导辅助工作,包括参与农村扶贫开发、进行农民技术培训、辅导村庄和家庭经济发展、辅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大学生“村官”职能实现从经济、行政型职能向社会服务职能转变,并不是说要放弃上述这些为经济发展而提供的服务,但是这种经济发展服务是从社会服务的角度开展,而不是为完成经济建设任务而开展;第四,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还包括要起到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农民沟通桥梁的作用。一方面协助乡村基层组织开展涉农公共政策宣传,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积极开展惠农活动,另一方面把农民的需求反馈给政府和相关的非营利组织,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各种会方式增进农民福祉。
四、大学生“村官”从经济、行政型职能向社会服务型职能转变的制度基础
(一)将大学生“村官”定位为“政府社工”岗人员,摆脱压力型体制的束缚
建立由政府出资设置的农村“政府社工”岗位,每村(或者每1500人)提供一个这样的岗位,并把大学生“村官”定位为“政府社工”岗人员而不是村级组织特设人员。使他们从现有的村级组织中独立出来,才能摆脱压力型体制的束缚,为从经济、行政型职能向社会服务型职能转变提供组织基础。
(二)建立能够发挥大学生“村官”服务职能必须的专门社会服务体系
大学生“村官”从村级组织独立出来要有效开展农村社会服务,必须在县、乡、村逐级成立社会服务专干体系。可以借鉴计划生育专干体系,在村里建立社会服务协会(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让村支书担任会长,大学生“村官”担任社会服务专干(属于“政府社工”岗人员),这是一种专职工作,享受政府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积极吸纳本地志愿者和外来志愿者(包括资金和非政府组织)参加,积极培养本地专业化的职业社工队伍、本土化的从业社工队伍、社会化的志愿义工队伍建设。万载目前已在各村村委中正式设立社工岗位,基本达到1500村民当中就有一位“村委社工”,这就是“1500:1”制度”。
(三)大力引进社会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担任大学生“村官”
根据国内外经验,社会服务工作作为一种专门的、有效的助人活动,需要一系列专业的工作方法与技巧。作为政府社工岗人员的大学生“村官”要想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就要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我们认为,既然中央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l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官,那么今后要重点选拔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专业或者具备社会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大学生担任大学生“村官”。
(四)建立督导培训制度推动大学生“村官”身份转变
根据测算,到2010年我国预计将有超过4万名大学生村官期满离岗,2011年为6万多名,2012年为7万多名,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和继续学习深造的少数总体上是非常有限的,长期而言大规模接受离岗分流的形势确实十分严竣,按照现有模式大部分在任期结束后面临二次择业问题,将他们简单地推上社会,是对他们的不负责,同时也会导致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对未来的迷茫。而根据台湾等经验,社工本身就是一种职业化的工作,可以成为终身的职业。对服务期结束,愿意留在在农村专职从事农村社会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通过督导培训制度,协助他们取得社工证,使其掌握专业社会服务知识和技能,实现持证上岗,使其从村级组织特设人员向政府社工岗人员转变,以专职的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存在于农村,实现终身服务,可以为我国农村向福利社会转变,构建和谐农村,发挥奇兵之效。
(五)建立新型的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体系
参照国际社会工作者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计生专干职业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模式,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的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体系。
1.理顺主管部门关系,由各地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设立农村“政府社工”岗位,为他们参评专业技术职位提供便利。
2.建立担任政府社工岗的大学生“村官”专职专于制度,这种专干制度可以参考农村计生专干制度,同时加以创新,比如可以设立科级、处级大学生“村官”职位。担任政府社工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享受政府雇员待遇,有效完成工作并经过考核评估的,可以逐级上升到科级、处级职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也可以借鉴台湾等经验,在政府大力扶持下通过市场设立各种公益基金会,公益基金会公开招聘大学生社工到农村开展特定的服务,与之签订合同保障工资福利,并建立职业化社工督导激励制度,既可以实现长期雇用,也为解决大学生“村官”终身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