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镇政务公开是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新形势下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要采取强化认识,消除“两不”、明确重点,突出“两权”、改进方式,实施“两转”和抓好保障,落实“两制”等措施。
【关键词】乡镇;政务公开;措施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近年来,我国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形成了一定规范,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其社会效应并不理想,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一些同志对乡镇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务公开缺乏深度,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薄弱更为普遍。我们认为,如果把乡镇政务公开仅仅当作简单的工作方法的改进,不在理念、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寻求变革和突破,不能进一步强化认识、完善机制、规范程序、落实制度,更好地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就不可能实现“决定”提出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的目标。因此,新形势下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1 强化认识,消除“两不”
当前一些乡镇干部对政务公开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两不”心理障碍,影响了乡镇政务公开的深入发展。其实,乡镇政务公开不仅是体现政府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的公开载体,是推行政令、服务社会的必经程序,可以成为政府和群众之间消除矛盾、互相沟通的桥梁,更由于乡镇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务公开的实质就是权力行使公开,这是公民“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必然要求,是防止权力腐败和不当行使的重要机制,归根结底是由公共权力的基本属性决定的。推行乡镇政务公开,有利于乡镇干部树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有利于创新公共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群众对行政权力和执法权力的监督,强化权力制约,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群众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有利于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乡(镇)。只有把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的重要方针,作为实践“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重要举措,才能以更优的服务、更好的作为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2 明确重点,突出“两权”
由于认识停留在浅层次上,又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机制,一些乡镇干部凭长官意志行事,摆不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目前乡镇政务公开还存在着“两难”,即难以实事求是地公开、难以按群众的意愿公开,出现了领导认为可公开的就公开、领导认为不便公开的则不公开,无关紧要的公开、紧要的部分不公开等避实就虚现象。我们认为,当前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发展民主、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政府的要求,围绕服务经济、关爱民生、促进和谐的目标,围绕加大乡镇行政权力监督力度的实质展开,重点要突出“两权”,即公共事务决策权和行政执法权运行过程的公开。上述“两权”,除按法律规定确需保密外,都应一律公开。在公共事务决策权的公开上,要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决策民主体制和科学机制,开拓和维护反映乡情民意的各种渠道,涉及农民权益的公共事务决策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和乡镇各界听证会讨论审议,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反对任何形式的“一言堂”家长制作风。在行政执法权公开上,要突出行政执法权运行程序和结果的公开,要定期选择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进行公开办理,逐步消除一些农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偏见和误解,有效提升乡镇政府秉公执法的社会形象。
3 改进方式,实施“两转”
要克服目前乡镇政务公开以静态为主、以政策公示为主等形式单一的做法,实施“两转”,即:政务公开的视角由正面公开为主向正反两方面公开相结合转移;公开的内容由浅层次的政策公示向行政权力运行的深度公开转移,从而推动乡镇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要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各类涉农政策公示的基础上,强化动态公开,一方面要把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乡镇网站为载体,建设网上公开平台,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贯穿到乡镇各部门的业务流程中,逐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另一方面辅以电视媒体互动,把重要决策听证、典型案件审理等全过程向社会公开,真正实现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统一性,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先进性,效果的互补性,推动乡镇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4 抓好保障,落实“两制”
目前一些乡镇政务公开的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刚性不够,政务公开效能不高,承诺与兑现不吻合,如公布的行政权力运作流程与实际操作相差甚远,一些群众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使“公开”流于形式,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产生了审觉疲劳,达不到预期效果,影响了乡镇政务公开的公信度。实践证明,推行乡镇政务公开,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地公开,注重实效地公开,否则就会引起负面效应,反而影响乡镇政府的形象。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落实好“两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的法律机制。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在依法、合理确定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编制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时,清理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细化行政执法内容,分解行政执法责任,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乡镇法治运行体系。二是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要规范乡镇政府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公示、乡民听证、专家论证、决策评估以及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等制度,完善对乡镇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乡镇政府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刚性执行,从而促使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切实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对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现象,要严肃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