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水资源 水资源征收工作 水资源费
如何搞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笔者认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深入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征收工作的认识
首先大张旗鼓的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宣传水资源费征收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标准、意义、用途等。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有利于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防洪抗旱减灾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其次,增强取用水单位对用水要进行取水许可登记和交纳水资源费的意识和义务,绷紧用水要交费这根基弦,向取用水法人代表讲明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取用水必须交费的基本道理。先期解决接受难的问题,另外,对水资源费征收计划要早安排,早分解,早落实,立争提前进入征收状态。
二、水资源费征收要全面
一是体现在管理上。取用水单位不分性质类型,取水量不分多少,区域不分城乡,水源不分地表地下,都要做到取水许可登记、审批,全面征收水资源费,不能遗漏。在管理范围内充分行使主权。二是体现在服务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取用水单位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协调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技术标准,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配置以及帮助处理取用水矛盾纠纷等。以优质的服务与取用水单位进行沟通,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推动水资源费的健康、和谐、顺利足额征收,创造水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征收水资源费要克服随意性与盲目性
做到按计划,按月或按季度,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征收。不搞拖欠,不把全年的水资源费集中到年底去征收。因为年度末较短的时间内企业的各项税费交纳都集中到了年末期限,企业往往会以此为借口推辞,会造成少征或全部征收不上的现象。给下年度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带来非常麻烦,被动尴尬的局面。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的规定,使水资源管理,向量化管理转变,最终实现计量征收的目标,以提高征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科学的可靠依据。
五、征收规费要强硬
对难缠户、钉子户,经催交无效的要采取强硬措施,运用法律武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敲山震虎,以点带面,立求达到较好的社会影响效果。如我县的湟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两年的水资源费达3万元之多。最终足额征收了水资源费,还交纳了滞纳金。坚决维护水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确保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六、充分利用外部环境
借助社会力量,建立水资源费统一管理网络。每年可定期、不定期的邀请取水单位,财政、物价、司法等部门进行座谈,接受他们的监督,听取他们的宝贵意见,总结规费征收的经验和不足。改进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今后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