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设幸福城市的最终目标和落脚点,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就是要扎扎实实创造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幸福。在全社会培育科学健康的“幸福文化”是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条件;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幸福感的必由之路;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幸福城市;幸福文化;幸福感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034-02
当前,“幸福”一词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网络热词和时代强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对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决心。盘点2012年,“幸福”悄然成为我国许多地方的施政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8个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幸福”的概念。广东省编制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开了全国的先河,武汉市又出台了国内首个幸福城市专项规划。我们发现,建设幸福城市的最终目标和落脚点,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就是要扎扎实实创造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幸福,使人民群众政治上有优越感、经济上有成就感、生活上有归属感、保障上有安全感、精神上有愉悦感。那么,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条件有哪些?必由之路在哪里?根本保证是什么?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和研究。
一、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条件
建设幸福城市,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在全社会培育科学健康的“幸福文化”,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条件。
提升群众幸福感,需要幸福文化来支撑。当下的首要任务是引导人们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什么是主流文化,什么是幸福文化。通过幸福文化的建设,告诉身处不同阶层、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幸福的生活才是有质量的生活,人人都需要幸福,人人都有权利和能力得到幸福。笔者认为幸福文化的核心内容是让人们追求幸福、创造幸福、共享幸福。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大大增加幸福文化的成分,提高幸福文化的影响力,把提高群众的幸福感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将群众的幸福作为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大力宣传幸福、用健康的观念引导群众、营造幸福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追求幸福,大力倡导和积极推进幸福文化,让它深入人心。全社会应以培育幸福文化为核心,以振兴幸福产业为主导,以增强群众和家庭幸福感为目标,以确立幸福管理理念和幸福指数评价体系为支撑,建立幸福文化体系。
二、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必由之路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幸福感的必由之路。要科学推进幸福城市工作,必须牢牢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着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自觉将其纳入幸福指数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和谐社会建设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才能取得显著成效。具体来说,要在实践中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和规范作用
建设幸福城市,要鼓励和引导群众胸怀远大理想,立足平凡岗位,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建设幸福城市的滚滚浪潮中。建设幸福城市,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诚信公信建设。目前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发挥好“喉舌”作用,褒扬道德模范,曝光不道德行为,引导整个社会从善如流。同时要利用好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新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舆论攻势,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和规范作用。
(二)进一步做好文化工作,发挥大众文化的熏陶和引领作用
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标志,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必须重视发挥大众文化在影响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认同等方面潜移默化的作用,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提高文化产品品位与提高群众文化鉴赏水平的统一,既要大力支持精品文化,也要鼓励和发展能够使人民得到教育和启发
、得到娱乐和享受的大众文化,让人民在娱乐和享受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和谐幸福城市的价值认同。
(三)进一步抓好重点群体,努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养成教育”,不能一蹴而就,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理想追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引导青少年深刻把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始终保持精神追求和精神力量,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引导青少年深刻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爱人民的朴素感情。同时要注重家校联合,避免出现青少年道德教育“5+2=0”的尴尬局面。
三、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根本保证
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建设幸福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根本保证。建设幸福城市,首先要求政府能为民众幸福创造条件。但仅有政府努力是不够的,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创建幸福社区、幸福村镇、幸福家庭、幸福人生。
(一)幸福社区
幸福城市与幸福社区紧密相连,建设幸福城市绝不能忽视社区的作用,只有社区生活日趋幸福,建设幸福城市才会有坚实的基础。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行社区居民幸福感问卷调查。建设幸福社区,首先要问一问居民哪里幸福,哪里满意,哪里不幸福,哪里不满意。既然是为了社区居民幸福,首先得尊重居民的意愿,不能把政府或专家学者认为的幸福强加于人。将问卷结果汇总归纳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影响幸福感的原因,对症下药。 第二,成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问卷调查结束后,对总结出来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每个社区都有不少有爱心、有能力的人,特别是退休人员,他们希望为社区做点事,可以充分发挥这些人的重要作用,成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比如,成立幸福加油站,解决问卷调查中影响幸福感的问题,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幸福加油站设一个联络组,负责联系管理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反映小区居民的意见,改善生活环境。成立幸福护理站,改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等,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人与人的良好关系是快乐、幸福的源泉。因此,幸福护理站主要是接听居民电话和接待来访,对自认为不幸福的居民进行疏导,甚至可以联系专家来社区举办专题讲座。成立幸福互助站,光有幸福加油站和幸福护理站还不够,还要充分调动居民的力量进行互助。小区居民中有各种专业人士,比如律师、教师、医生,有各种专长,比如弹琴、外语、厨艺,可以动员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帮助。小区居民也有各种困难,比如老人、小孩需要临时性的照看等。幸福互助站可以向各家各户发放征求意见表,愿意提供帮助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可填写。然后,由互助站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帮助,对提供帮助的志愿者进行登记,记录服务的时间、成效。他们若有需求,可优先获得帮助。年终公布志愿者名单,对服务时间长与服务优秀者进行表彰。这样,就可以利用小区居民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提高幸福感。
(二)幸福村镇
建设幸福城市,是一项惠及一个城市全体城乡居民的伟业,市区有市区的幸福生活,农村同样有农村的快乐日子。幸福城市不仅仅是一个城市市区居民的幸福感提高,还包括村镇农民的幸福感提高,决不能出现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民置于幸福城市建设的真空地带。要在农村开展幸福村镇建设活动,切实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政府应“多管齐下”,以“培训带动就业”,制定发布相关优惠政策。其次,丰富村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培养村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再次,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品质。最后,保证教育均等化,切实提高村民素质。
(三)幸福家庭
笔者认为健康是家庭幸福的基准条件,文明是家庭幸福的道德追求,致富是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奉献是家庭幸福的价值体现。政府一方面要解决一些贫穷落后家庭在生产、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另
一方面要在全市城乡开展幸福家庭评比活动,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四)幸福人生
幸福社区也好,幸福村镇也罢,最终都要落脚到提升群众幸福感,享受幸福人生这一目标。建设幸福城市可以推出诸如“打造幸福精彩人生·助推幸福城市建设”等品牌活动,整合资源、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宣传、统一行动,开展诸如“幸福人生·健康行”、“幸福人生·文明行”、“幸福人生·助学行”、“幸福人生·济困行”等系列活动,力戒走过场,务求实效。
建设幸福城市是一个持续的、长期的过程,只要城市的管理者统筹兼顾、尽力而为,社会各界和全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就能形成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良好局面。只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人民群众的智慧充分涌流,活力竞相迸发,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幸福城市的建成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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