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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业发展的隐忧及改进建议
[摘要]种子是粮食安全的关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产业。1980年代末跨国种子公司陆续进入中国市场,严重威胁着我国种子产业安全,也使我国种业发展中存在的种子企业缺乏竞争力、种子商品化不足、种子企业研发能力不足、种子检验监管不力等问题逐一凸显出来。为促进我国种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建议采取如下举措:加强对国内种子公司的扶植力度;提高种子商品化率;加大种子企业的科技创新力度;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改进种子储备政策。
  [关键词]粮食安全;种子产业;新品种推广
  [中图分类号]f306.6[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2.04.017
  
  保证粮食安全首先就要通过种植生产出足够多的粮食来满足人们的需要。扩大粮食生产的前提条件是土地、种子和农业科学技术,有了优良的种子,粮食生产才有赖以发展的根基。粮食生产的关键就是种子,种子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保证国家对种子产业强有力的监管和控制,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我国种子产业的理论研究成果大多处于市场主体层次和局部地区层面上,宏观层面的研究仍需加强和深化。本文拟从我国种业发展现状出发,探讨我国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种业发展提供参考。
  一、我国种业发展现状
  一些大型跨国种子公司从1980年代末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跨国种子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科技和丰富的国际市场运作经验,已控制了我国市场约70%的种子来源和50%以上高端蔬菜种子的市场份额。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种子公司已有76家,其中包括42家合资公司、26家独资公司和8家中外合作经营公司,而种子公司的核心资源——技术与专利却掌握在那些名义上只能占合资公司49%股份的外国公司手中。[1]不仅如此,他们的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扩大,其中有些品种的市场影响力很大,推广速度特别快。例如,先锋公司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迅速扩张,截至2010年该公司的玉米品种仅“先玉335”就约有3000多万亩播种面积,再加上其他品种,播种面积将近6000万亩,约占我国玉米播种总面积的13%。“先玉335”在2010年的纯利润约有6亿元人民币,加上各种套牌销售,它在中国玉米种子市场上的纯利润约占整个市场的1/2。在蔬菜种子市场中,洋品牌的利润已占到80%以上,控制了1/2的市场份额。[2]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业用种量巨大。根据国际种子联盟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世界商业种子市场价值已经超过300亿美元,而我国商业种子国内市场销售额也已近5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资本的逐利性使各大跨国种业巨头纷纷进军中国市场。纵观我国种业市场,国内数千家种子企业规模大多偏小,难以与跨国公司竞争。[2]国外大型种子公司大肆抢占我国种业市场份额,严重威胁我国的种子资源和种业安全。因此,我们必须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来研究种子产业的未来发展,避免大型跨国种业公司主宰我国种子市场。
  二、我国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种子企业缺乏竞争力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显示,2010年世界商业种子市场总价值为300多亿美元。其中,世界五大种企2010年种子销售额如图1所示。排名第一位的孟山都公司占全球种子市场20%以上的份额。排名前三位的公司(孟山都、杜邦和先正达)销售额共计161亿美元,占全球种子市场的53%。
  图1世界五大种企2010年种子销售额
  我国种子企业的现状是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2011年美国农业部报告显示,中国2009、2010年度种子市场规模约为550亿元,居全球第二,国内8000多家种业公司中只有10多家上市,市场份额仅占13%。[3]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种子企业占到了70%,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仅有200多家,真正能够实现从繁育到推广一体化经营、市场范围覆盖全国的种子企业不到100家。我国前10强种子企业的销售额占同期市场份额不到1%,与世界前10强种子公司相比实力悬殊。[2]
  目前,世界种子市场出现了日趋垄断的趋势,一系列收购、兼并活动相继进行,促进了种子行业整合重组。未来,少数的几家大型跨国公司很可能成为全球种子产业的全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业的市场集中度较差,整体水平相对较

低。农博网2010年1月份资料显示,我国有证的9000多家种子公司,前50强才占30%的市场份额,前10强只占10%[2],没有一家达到市场总量的5%,前20强的销售额加起来还不如一个孟山都。
  2.种子商品化不足
  我国种子的商品化水平相对较低。我国每年商品种子市场销售额大约200亿元人民币,常年种子使用量在125亿公斤左右,而种子商品率仅为30%左右,约为发达国家的20%。[3]总的看来,我国种子市场的容量相对较大,但是种子的商品率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
  我国种子以其40%左右的贡献率对种植业产量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国,与传统产业相比,种子产业的平均盈利水平略高。但是,我国种子的毛利润和相对价格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很低。在美国,主要粮食作物价格与粮食种子价格之比为1∶30,而我国为1∶3,相差了10倍;美国育种成本占种植业总产值的6%,而我国仅为1.5%,相差了4倍。[3]
  3.种子企业研发能力不足
  科研育种是种子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的种子公司数量居世界首位,而核心的育种工作却不是本公司完成的,主要依靠科研和教学单位。国外80%的种子科研工作是由种子公司自己完成的,而我国仅有10%是由种子公司自己完成的。[4]我国有400多家农业科研单位,5万多名农业科研人员,比美国农业科研单位及农业科研人员多几倍。[5]然而分散的科研形成不了合力,并且其科研与市场脱节,选育的成果不被市场接受,不利于产研结合,企业作为科研主体只是停留在口头上。 自2006年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科学研究的投资,在一些重点科技计划和项目的支撑下,我国的育种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并在某些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是我国的种子科研投入仍然无法与国际种企相比。大型跨国种子企业在种子研发上的投资基本超过了销售额的10%,如先锋公司每年科研育种投入为销售收入的11%左右,达到每年2亿美元。[3]反观我国,种子企业研发投入极低,基本在销售额的1%左右,甚至更低,最终导致我国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自有高新技术种子品种,种子企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4.种子检验监管不力
  一直以来,我国种子市场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劣种泛滥、品种数量过多、不同品种间差异不显著。原因在于我国对种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种子质量的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准入条件低、品种‘三性’检测未纳入品种审定程序”,导致品种数量繁多。[3]此外,我国农村非常缺乏用于种子质量检测的仪器,检测手段也相对落后,严谨科学的种子质量检验监控机制严重缺乏,由此引起的相关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农民损失惨重。众多缘由导致我国目前种子市场监管相当混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用种的安全。
  三、促进我国种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对国内种子公司的扶植力度,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
  国家应大力扶植民族种子企业的发展壮大,着力培育几家具有研发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的龙头种子企业,使其占有更多国内种子市场份额,保证国家对种业的主导力和控制力[1],同时鼓励其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种业市场竞争。首先,国家要加强产业政策方面的扶持,对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开展商业育种和实用技术创新研究的种子企业及社会责任感强、成长性好、能带动产业发展的种子企业给予产业政策倾斜,促使其能够真正发挥市场主体作用。[6]其次,国家应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给予信贷、税收以及科研经费划拨等政策方面的支持。[7]再次,国家要鼓励种子企业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实行强强联合,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目前,国家可通过大幅提高种业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缺乏市场竞争力的种子企业,促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以便其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集团。
  2.提高种子商品化率,增强市场化管理
  商品化程度高的种子选育机构应走向市场,依靠市场力量优胜劣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商品化育种模式。那些已经形成育种研发和种子经营一体化的国有科研机构应积极向种子企业转型。现有种子企业要树立市场创新观念,突出产品优势、品种区位优势以及服务优势等,加固营销链,努力开发、占领、拓展市场份额,找准市场切入点,力争把握市场主动权。
  3.加大种子企业的科技创新力度
  种子企业的竞争核心是科

技,因而应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力度,特别是生物育种方面。我国种子企业要发展,一要强化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科研基地和研发队伍,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二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科研投入;三要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实现产学研合作,以加大品种开发力度;四要重视优秀育种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市场经营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4.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跨国种子公司进入我国种业市场,带来了优质的品种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理念,推动了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但大量跨国种子公司的持续进入,就会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政府应当适时地提高外资种子企业的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管,对外资种子企业以合作名义兼并国内种子科研机构及种子企业的行为,政府应进行总量控制。
  国家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种业管理体系,创建有序的种业市场竞争环境,保证种子生产安全,保障农民用种的合法权益。例如,建立新品种测试和审定、原有品种的保护以及落后品种的淘汰机制;健全农作物种子在种植、经营许可证审查和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种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对其违法活动的惩戒力度。
  5.改进种子储备政策
  完善的良种储备十分必要,要做到“仓中有种,心中不慌”,只有储有良种,粮食安全才可以真正实现。[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种子企业也已向市场经济全面改制。由于资金的逐利性,种子企业一般不愿用大量资金去储备无利可图的种子,且我国现行的对储备种子的补贴远低于种子企业的实际储备费用。因此,我国政府应像对待战略储备粮一样建立战略种子储备库,以保障我国良种储备无忧。
  总之,在粮食产业链上,种子产业处于上游位置,它的发展直接影响粮食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只有让民族种业真正强大起来,才能保证国家对种业的良好把控和主导,才能有名副其实的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叶献伟.粮食安全与中国种业发展思路浅析[j].种业导刊,2010(11):13.
  [2]赵刚,林源园.中国种业遭遇外资企业侵入面临重灾[j].北京农业,2009(9):3.
  [3]沈军,刘明霞,郭升民,等.对国内种业发展之浅见[j].杂粮作物,2010,30(4):308.
  [4]彭泽斌.种业新政——机遇与挑战并存[j].蔬菜,2011(12):36.
  [5]耿月明.种业应提升为国家安全战略[j].中国种业,2010(9):5.
  [6]王恒炜.对促进我国现代种业发展的几点政策建议[j].种业发展,2012(2):68.
  [7]郭然.构建创新型种业,提高核心竞争力[j].中国种业,201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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