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知识;知识社会学;实证方法
论文摘要:知识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受到社会学经验研究方法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实证方法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地位分析各学派理论的发展过程,论证知识社会学方法,以启示我国当代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构建应走多元化方法之路。
社会学在其始祖孔德那里就被确定为一门实证的科学,因为在他看来,任何知识部门都必须经由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最后到达科学阶段,即实证阶段。“实证法”是科学之为科学的表征,同时也是科学知识成熟的标志。我国的社会学自始就受到英美传统的强大影响,不注重甚至排斥和反对德国传统的理论化、思辨性方法。长久以来,便形成了一种偏见:把实证方法作为所有社会学的一个根本方法。甚至一些当今颇有名气的社会学家在著作里会公开承认他(她)讨厌理论,说“理论解决不了问题”,社会学只是对事实的描述或实证。笔者曾经也深受这些思想观念的影响,但最近研读了有关现代知识社会学的论著,这一看法发生了改变。
一、什么是实证方法?
当“实证方法”成为人们公认的准则时,大家都以为这是一个很自明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想把它的特征准确地表现出来时,却又感到无从下手。
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的实证主义的基本准则是要以“实证的知识”取代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而所谓的“实证的知识”就是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知识。这种知识具有“实在”、“有用”、“确定”、“精确”、“肯定”等特点,但至于什么是“实证方法”,他并没有作过明确的描述。相反,他自己研究社会静力学或社会动力学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是所谓的“历史方法”(迪尔凯姆,1995年)。孔德关于方法的观点主要是强调科学方法的多元性和统一性,“即使是社会学,也要利用数学方法”(刘放桐,2000年)。不过,从他关于科学方法的统一性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证方法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与神学的虚构和形而上学的思辨截然相反(外延),二是假设、演绎和验证(内涵)。
真正对社会学的“实证方法”作过明确阐明的人,应该是迪尔凯姆(emiledulkheim,1858-1917),尽管他论述的是“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而没有明确标明社会学方法即“实证方法”。这样说的理由是,迪尔凯姆首先把“社会事实”确定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继而又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处理,这样便可像所有其他的实证科学那样,采取纯粹客观的观察,实验和验证的所谓“实证方法”了。社会学知识由于实证方法“应该从它没有摆脱的主观阶段走出来,而走向客观阶段’。
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社会学“实证方法”的特点: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以纯粹客观的态度对作为“物”的“社会事实”进行客观的观察描述,分析比较,实验验证,以求得关于社会秩序和运动的纯粹客观规律。
二、科学知识的非实证性
社会学界之所以主张知识社会学的根本方法只能是实证方法,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社会学的知识作为科学知识只能是实证性的。这个说法自孔德以来成为一个经典性的观念。说科学知识是实证性的,指的是知识内容上的实证性,则指科学知识是对实在(事实)的描述,因而就内容而言是客观的;获取知识的方法的实证性:实验和验证以及知识标准的实证性。但是,这种经典的知识观,一方面在实证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上早就被证明是站不住的。针对实证主义的知识观,波普尔(karlpopper,1902-1994)提出了朴素的证伪论(falsifiaqility),认为一种知识是否属于科学,不仅不在于它能为观察事实证实,相反在于被证伪。一个不能为任何想象的事件所证伪的理论是非科学的,像宗教和形而上学的知识一样。拉卡托斯(lmce lakatos,1922-1974)继波普尔之后进一步深化证伪理论,提出了所谓的“精致证伪主义”。“精致证伪主义”是说波普尔的证伪理论只是立足于经验、实验来证伪一个原有的知识或理论。但是,经验或实验既不能证实一个理论,同样也不能证伪一个理论。所以,只有当一个理论比它先行的理论有更丰富的经验内容,能预见更多的经验事实,或者说能导致更多的新事实的发现,它才是科学的。这样,科学知识只能不断被一个“更好”的理论取代。
一个“更好”的理论当然更加具有“科学性”,但是“科学性”在不断趋向“更好”的过程中被相对化了的,原来认为的纯粹客观绝对的知识观念被取消了。
随后,库恩的范式理论的提出,引起了科学哲学的一场大革命。但所谓的科学“范式转换”,已不再是科学与客观经验事实之间的关系,而是“科学共同体”知识信念的新旧更替。科学知识的“实证性”更加没有立足之地了。
从另一方面,即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实际上从来没有哪个名家名派认为知识只能是“实证的”,所以必须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来研究知识社会学。
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舍勒(maxschdes,1874-1928)在他的著名的知识社会学(也是最早的一本)著作《知识的诸形式与社会》中,“实证知识”仅仅只是他所考察的“知识诸种形式”中的一种。他所考察的知识类型有:“(1)作为宗教知识,形而上学知识,自然知识还有历史知识的未曾分化的初步形式的神话和传奇;(2)隐含在(与习得的、富有诗意的或者技术性的语言形成对照的日常语言之中的知识……);(3)以其各种各样的固定层次——从虔诚的、充满感情的、含糊不清的直观,一直到神职人员的教会之诸固定不变的教义——表现出来的宗教知识;(4)神秘知识的各种基本形式;(5)哲学——形而上学的知识;(6)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实证知识以及人文学科;(7)技术方面的知识”(马克斯-舍勒,2000年)。显然,在舍勒那里,所谓的知识社会学是探究和分析所有这七种类型的知识与社会的关系,而并非仅仅实证知识与社会的关系。在舍勒看来,每种知识类型都具有特定的社会心理和精神的根源,同时每种类型的知识又内涵着各不相同的领导者的理想类型,并且,在人们获得和保持各不相同的知识过程中会演化出各不相同的社会基本形式,对社会不同的阶级、职业产生不同的功能。所以,知识社会学是以各种不同的知识类型探究知识的社会化和社会的知识化双向运动过程中所导致的互为根源的相互影响,仅有实证知识是不够的。
有趣的是,作为知识社会学创始人的舍勒,尽管他的主导思想是反实证主义的,但他仍然承认了实证知识在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从而间接承认了实证知识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地位。而英国向来被看作是实证主义方法盛行的国度,在他们那里产生的著名知识社会学学派——暖丁堡学派却比舍勒更进一步,根本否认了科学知识所具有的经典的实证性。
爱丁堡学派(edinburgh schoo1)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巴里·巴恩斯(s.b.barnes)通过对科学知识的社会学考察,推翻了科学知识是对客观实在的经验描述,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真理的看法,相反,他认为,科学知识只不过被“集体认可”的陈述,“事实是被集体界定的任何知识体系,由于其制度特征,必然只包含集体认可的陈述”(巴里·巴恩斯,2001年)。这已说明,“事实”已不再是纯客观的东西,作为“科学”再现出来的“事实”,只不过是一种集体认可的“信念”,或者说是“已被接受的信念”而已。科学知识从一个关于客观事实的绝对真理变成了被一个集体所认可的主观信念,因此,对这个信念合理性的评判标准就不能再采用科学实证,而只能看这种信念是否与持有者所处的文化相一致。
巴恩斯以及整个爱丁堡学派关于科学知识,非实证性的观点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力,许多当代美国的社会学家越来越偏离传统的实证知识观,主张知识的非实证性和多样性是当今文化的主流。
从我们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社会学是随着现代实证科学的兴起而诞生的,因此早先的社会学家一般都或多或少地承认知识的实证性,尤其是英美社会学的兴盛带来了实证主义几乎是占霸主的地位。但是,后来一方面英美的科学哲学通过对科学知识的哲学研究,逐步推翻了科学知识实证性的教条,科学知识的客观性、绝对性、可靠性被当作是传统的迷雾而被放弃,科学知识的本来面目被揭示为与其他知识并无多大不同的科学共同体的信念或范式。随后,知识社会学界又从社会学的角度几乎得出的与科学哲学界相同的结论:科学并不是关于客观事实的真理描述,科学知识严格的实证性并不存在。
三、知识社会学的方法是多元的
只要我们接受这个由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长期研究得出的一致结论:科学知识不是关于客观事实的真理体系,而是被集体和文化所认可的信念,那么,我们就会明白,所谓的知识社会学的根本方法是实证方法完全站不住脚。因为要被“实证”的“事实”本身并非客观的实在之物,“实证”从何谈起?知识社会学研究不能不加思索地重复古人似是而非的东西,而要在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基础上重新探讨知识社会学的方法。
从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来看,实际上所谓的实证方法从未成为主流,相反,非实证的和反实证的方法却呈现出多元发展的主线。
前面说过,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孔德实际运用的社会学方法是历史比较方法,而只有迪尔凯姆所倡导和运用的才是比较典型的实证方法。卡尔·马克思的社会学方法是社会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马克斯·舍勒的主导倾向是反实证主义的,他的知识社会学方法是“现象学的方法”。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方法是融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方法(他从对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方式的批判转化为对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批判)、历史主义方法和经验描述方法的统一;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我们很难说它是什么方法,有人说是“建构主义”(eonstructivism)~i方法(迈克尔·马尔凯,2001年)](前,不论人们给它一个什么名称,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即反对“把实证科学的方法应用于其他领域,使科学成为其他科学的典范甚至评价标准”(巴里·巴恩斯,2001年,从而也可以说是以反对实证方法为典范的。当代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知识社会学同样继承了自现象学、解释学以来反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主脉,以社会批判和沟通理解为方法。“哈贝马斯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
总之,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来看,“反实证主义方法是主流,而从历史实际状态来看,每种知识社会学却有其各自不同的方法,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多元性特征”。“尽管社会学的实证研究传统由来已久,但这并不等于说社会学是一门实证学科。反实证主义同样在社会学中有它的地位和历史。针对中国社会学的现状,社会学是一门多范式的学科,实证主义只是其传统之一。中国社会学应对各种反实证主义传统理论和方法加以研究”。因此,我们主张,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应该是多元的,实证方法实际上只是其传统方法之一。为了充分论证这一点,我们还必须牢记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伽达默尔(h·gadamer,]900--2002)在《真理与方法》中对实证主义及其方法论的批判所说过的话:“科学的方法论精神渗透到一切领域。……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之间根本没有什么方法论的差别,有的只是认识目标的差别。”这句话对我国当代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深刻启示在于:在反对实证科学及其方法论独霸学坛成为文化主流的时代,我们有何理由和根据仍然说实证方法是知识社会学的根本方法?在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经过长期(近一个世纪)研究得出了科学知识并无实证性,科学知识与其他学科的知识并无本质区别的情况下,我们凭什么仍然要主张实证方法的独霸地位并进而排斥别的方法的有效性呢?当历史比较方法、社会批判方法、现象学方法、沟通理解方法等等在知识社会学研究中取得了一个接一个的辉煌成就,极大推进了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时,我们有何理由拒不接受这些方法呢?当代所谓进入了“知识社会”推动知识社会发展的“知识”明显地并不仅仅是实证的知识(姑且用传统的术语承认它),而是各种不同知识体现出来的文化创造力,在此情况下,知识社会学难道可以死守着实证的知识而对别的文化知识不屑一顾吗?毫无疑问,我国当代知识社会学理论的建构应走多元化方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