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制约及治理路径研究
一、研究综述及问题提出
根据麦金农的定义,金融抑制是指政府对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压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其表现主要有:低的实际利率,信贷管制,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不发达,金融市场处于割裂状态等等。金融抑制政策虽然适应了发展中国家急需加快发展速度,缩小与发达国家收入差距的需要,却对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副作用,比如引起资金供给不足、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产业结构扭曲、加大政府财政补贴的负担等。而如果政府取消对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则可形成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金融深化包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金融体制改革,放松对金融活动的限制,促进利率市场化和银行商业化,实现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来促进金融发展(金融自由化)。第二阶段则是通过金融发展来促进经济增长。金融深化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的实际利率能有效地消除资本缺口,促进储蓄的提高和资本积累,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然而,学者们在如何实现金融深化方面却存在分歧。部分国外学者主张政府的主要职能应是维持市场秩序;而熊鹏、王飞(2008)等国内学者认为,金融深化本身并非灵丹妙药,发展中国家应依据本国市场和宏观经济状况,实施适度自由化的金融政策,同时辅以政府的适当干预。季凯文、武鹏(2008)则认为,金融深化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和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稳定的国家效果较好,而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的国家效果则较差。周天芸(2004)认为,如果不顾发展中国家经济和金融结构二元化、市场体系不完善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不健全等因素过度金融深化,甚至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国内和国际投机冲击、高额通货膨胀等。相继爆发的拉丁美洲金融危机和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例证。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指专门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交易服务的组织制度安排的总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所存在的功能缺陷,已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效能,必须对功能缺陷进行治理,以提升我国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服务效能。笔者认为,科学的治理路径是对我国现有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重构,而重构的思路就是要跳出“机构视角”,基于“功能视角”来构建我国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制约分析
一方面,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没有形成激励相容的机制,也缺少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激励相容的制度环境。主要表现在:一是激励手段的缺乏。缺乏有保障的“剩余索取权”等激励手段,拥有控制权的内部人可能存在道德风险行为。亚隆·雅各布认为,评价一个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绩效,不仅要看其是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要看其是否促进了“公平”目标的实现。农村金融组织的目标应当是为三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缩小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而由于真正的外部监督主体缺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遵循的是,谁对其的控制力大就贷给谁,谁有向农村金融组织“内部人”寻租的能力就能得到贷款。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财政杠杆与金融杠杆未能形成功能耦合。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作为政府干预农村金融的两大基本杠杆,其作用范围与功能空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与互补性。如果农村金融只使用财政杠杆,忽视利用金融杠杆,则农村金融机构只会按照行政指令发放贷款,不会主动关心利率和风险,成为典型的政策性贷款。而如果农村金融只使用金融杠杆,注重赢利性,忽视利用财政杠杆,银行完全按照市场条件发放贷款,则成为典型的商业性贷款。但是,农村金融是增加农业生产投入的重要手段,应同时使用财政杠杆与金融杠杆,形成功能耦合关系。而在我国,财政杠杆与金融杠杆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并没有形成功能耦合机制,财政部门没有将有效的财政杠杆及时应用于金融部门,无法形成财政杠杆和金融杠杆相互依赖、相互推进的反馈环,从而完全抑制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功能的发挥。
三、功能制约的治理:金融发展视角下的功能重构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服务功能与服务效率问题,有研究认为,通过重新设计流程可以在流程绩效的改善上取得突破,提高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但是,如果不根据外部环境准确给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功能定位和需求分析,没有明确的工作重心,就无法从根本上理顺业务流程并进行重新设计。只有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准确定位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才可能构造出新的运营模式。为了有效实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建立一个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目标的功能体系框架是非常必要的。根据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功能的内涵分析,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体系结构描述如图1。该体系结构从系统功能分析的角度,由外而内、自上而下很好地显现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所具有的多元化业务流程与运营模式相结合的网络结构特点,显现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便于协调与监管的立体功能结构。
[图1: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重构框架图] [农村金融服务目标层][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功能需求][功能效应][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功能][核心功能层][功能重构层][配置资源][便利清算和支付][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投资转化率][创新农村金融工具][创新农村金融技术][建立农业融资平台][改善微观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引导农村民间金融][农村金融文化重构][分散金融风险][?][?][▲][▼][▼][?][?][▼][?][?]
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存在于一个合理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之中,也就是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适应性、效率性、稳定性和政策性等四个方面的功能效应之间存在相对均衡状态。因此,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农村金融服务构成了本文的农村金融服务目标层,它的核心功能层包括配置资源功能、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以及分散风险功能,功能重构层包含了所有支撑这些核心功能层的各种具体运营模式的变革。应当指出,核心功能层与功能重构层之间是根据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需要,通过灵活的组合模式而形成的功能体系,而不是固定的线性结构关系。
根据农村金融的需求来设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再以服务为核心组织跨部门、跨机构来实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这样的功能体系结构要求突破原有的“机构视角”划分的封闭型组织体系,建立一种基于功能的组织体系,灵活地利用金融资源、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视角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一种自组织结构,从农户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层进行组织再造,在提供农村信贷基本服务的基础上,使农村金融机构主动通过提高功能效用来提高服务质量,即面向农村金融的需要进行产权制度设计、微观组织设计和运营模式变革。
默顿和博迪(merton和bodie)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一种新的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分析框架,即功能金融理论,认为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远比机构要稳定,因为功能很少随时间和地域的变化而变化;机构的变化是由功能决定的,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创新最终使得金融功能更有效率。本文认为,就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来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主要目标始终是实现国民储蓄向农业投资的转化(事前如何促进国民储蓄、选择最有效的农业投资项目;事中如何实施监督、处理信息与风险;事后如何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这种转化的效率集中体现在农村金融组织的治理结构中,在这种转化过程中,伴随着信息的处理和风险的分散与管理问题。本文认为“功能视角”适用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体系层面、机构层面、经营层面和产品层面的重构:
从体系层面看,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履行其功能,改进制度绩效,降低交易成本。经济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结构不健全,相当一部分金融功能处于被抑制状态,金融改革的目的是消除金融抑制,促进金融深化,逐步完善金融功能,提高金融效率。金融分业管制国家由于金融体系被人为分割,往往不利于改进制度绩效,提高效率。
从机构层面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该在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持下决定如何履行金融功能。政府不能人为划定某类金融机构的功能,限制来自其他机构和市场的竞争,因为这样做最终会由于过度保护而导致无效率。例如,美国的储贷机构(s&ls)承担的两大功能——为居民提供长期的固定利率融资及向中小储户提供无风险的短期储蓄品种,并不一定要由同一类机构同时承担,共同基金、养老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都可以实现相同的功能,但美国政府没有及时因势利导,终于使储贷机构积重难返,出现全面危机。
从经营层面看,某种金融业务往往是几种金融功能的组合体,随着市场环境变化,某类金融业务出现功能性分化或功能重新组合都是十分合理和正常的现象。比如借贷业务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业务领域,但却是多功能组合体,至少包含六大基本功能中的两大功能:转移经济资源和管理风险,因而实际上是由“单纯的无违约风险借贷”(转移经济资源)和“出售违约风险保险”(管理风险)两部分构成。
从产品层面看,同一金融功能可以由不同产品来执行,比如市政债券的保险,既可以由保险公司向投资者出售保险单来实现,也可以由投资者直接购买看跌期权来实现。也就是说,提供保险功能产品的主体不一定必须是保险公司。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所构建的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重构框架,是基于功能的柔性化组织模式,它可以根据外部环境和功能的需要随时重构,更有利于组织创新和功能发挥。因此,这是一种动态的、开放式的框架,有利于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地作出动态调整。此外,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上述体系的这种动态调整态势将不断持续下去,从而为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提供更高质量与功能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