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健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城乡一体化
论文摘要:我国城乡二元化问题突出,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近60%分布在农村,农村老龄化速度超过城镇,面时这样的现实情况,如何构建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如何消除农村老年贫困和保障农村老年人口收入的工作非常迫切。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现状的解析,思考如何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创新思维,用长期、系统私整体战略的思维构建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构建我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从我国国情来看,其中重点和难点是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而重中之重和难中之难则又数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本文就此略陈管见,求教于专家学者。
一、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时代背景
1、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养老保障作为一种现代社会制度,始建于城市,主要服务于城镇工薪劳动者。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并发展壮大。在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人,农村人口的比例逐步减少,很少有为农民单独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公民中农村人口占了大多数,随着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日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对自给能力较差的农村老年人口的保障。
根据最近的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单纯依靠原有的家庭养老、自我保障和家族互助等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口的需要,保障其利益。城乡一体化,构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体系,欲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相匹配,应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多方面开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障体系才能适应我国国j清,达到应有的保障能力,以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做好农村的养老工作。
2、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紧迫性
目前,中国已有21个省(区、市)成为人口老年型地区。自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到2004年的22年间,中国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302万,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85%,高于1.17%的总人口增长速度。根据预测,老年人口到2020年达到2.48亿。到2051年是峰值,最高峰要突破4个亿,达到4.37亿,占当期总人口31%。进人老龄化社会,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法国130年,瑞典85年,澳大利亚和美国79年左右。中国只用27年就可以完成这个历程,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列。
当前,由美国的金融危机引发了蔓延全球的经济危机,要构建和谐社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认识到“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要求各级政府“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的构建必将能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消除贫困的保障。
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农村的养老保险重点在于短期之内消灭贫困和通过长期努力能够做到保障老年收人水平,使农民真正享受公民的待遇,故本文重点在于通过分析当前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沿革
中华民族具有敬老养老、扶残助孤的悠久历史传统,但封建王朝都未形成完善的供养鳃寡孤独者的制度规范。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才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半个世纪以来,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
1、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建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一90年代初)
我国农村主要以五保户、贫困户及其他社会救济等为对象,推行“五保供养”制度。建国初,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依托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建立,从传统的贩灾救济中确立。1956年,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对没有依靠的鳃寡孤独社员给予吃、穿、烧、年幼的受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五个方面的保障。1958年,全国五保对象有413万户、519万人。1958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年人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1963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五保户、困难户、供给、补助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确立了农村五保供养。五保对象基本保持在300-400万人之间。
2、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规范化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20世纪末)
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1997年3月颁布《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开始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1、提升了经费的统筹层次。2、丰富了供养的内容。3、确立了供养标准。4、规范了管理。形成了从中央到县市、乡镇,协调统一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体系,成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最完善、体制最健全的一项基础工作。
农村的养老保险明显滞后于城镇养老保险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险服务的人群不只是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的农民,还包括未纳人城镇养老体系的农民工,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民政部1986年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1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县等地进行试点,并取得成功。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1995年,民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的“在农村群众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基层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高度重视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意图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
3、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社会化阶段(21世纪初至今)
1998年到2003年期间,农村养老保障处于发展缓慢阶段。2003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2004年,中国政府开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2005年底,全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2006年,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社会救助事业,尤其是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大面积覆盖受益人群。截至06年底,全国五保供养人数由2005年底的328万人,增加到484.5万人,增长48%;集中供养由62万人增加到104.1万人,增长68%;全年共支出供养金41.1亿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332元提高到1691元,集中供养标准由1844元提高到2229元。全国共有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577.5万人,截至2007年2月,全国纳人农村五保供养的人数为499.3万人,78.2万人没有享受到农村五保供养。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时间较晚,其政策依据主要是2003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户救济工作的通知,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强调其重要性,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基地,发放养老补贴和高龄津贴,积极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增强贫困老年人的生产自助能力。
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中国政府重视城镇化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己有巧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约600万人被纳人社会保障范围,筹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日渐显性化,农村地区长期依靠家庭养老、自我保障、家族互助等以自身为主的保障形式,养老问题应社会化。
1、思想认识上忽视农村养老保险。
首先政府、集体或其他社会团体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关注度不够。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险这个薄弱环节,长期停留在低层次的保障水平上。其次农民仍然存在着那种“养儿防老”的家庭式养老保险意识,自身投保意识不强,不重视社会养老保险。两方面的因素最终导致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健全长期不能实现。
2、现有农村养老保障能力弱
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明显,特别是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村增收难度大,农民收入水平低,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又是以个人缴纳为主,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展较好,参加的基本上是富裕农民。穷困者不能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受益,没有起到消除贫困的积极作用,基本还是依靠“家庭养老”。
3、资金来源面窄
由于目前政策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地区差异大,农民收人水平参差不齐,集体帮扶力度不一,国家投人少,农保基金资金来源面窄,使其失去了社会保障的实际意义,政府责任未能在农村养老保险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4、管理不善
基金存在违规存放现象,一些地方将农保基金违规存人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有的因经营不善亏损破产,致使存人的农保基金无法取出导致损失。基金增长不力、速度慢,增长速度跟不上养老金发放的增长速度,人不敷出,出现负增长。这些严重的管理不规范现象,造成了巨额的损失,也降低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四、对构建我国特色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事业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巨大,人口老龄化加速,农村老龄化水平超过了城镇到21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人口的老龄化已经严重影响工业化国家经济增长,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因为大批青壮年流人城市打工致使农村赡养服务人口减少,使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显得尤为迫切。
2、立足国情,城乡一体,实现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农村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险应该结合我国国情,既要立足于当前,也要看中长远期,按系统和整体战略的思维去构建,以应对老年人口高峰期的到来。
3、激活机制,合理分担,促进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我们应该努力加大起到消除贫困的作用,同时也要继续保持原有特色,鼓励土地养老、家庭养老和互助养老等模式。国家应该在原有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扶持力度,解决资金问题,使农村养老体系能够多层次的构建,发挥其保障作用。
4、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确保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在基金管理和统筹层次的问题上,应该借鉴商业保险的模式,毕竟以县为单位统筹,由于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约束,很难保障其收益率,做到长期的保值增值,规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