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 创新型社会 创新
论文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创新型社会,哲学社会科学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四大作用:动力作用、导向作用、价值判断和协调作用。在创新型社会的建设中,可以通过下述五大途径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建设创新型社会中的作用:以观念创新引导制度创新;以社科理论创新促进社会进步;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社会进步;以文化创新营造创新环境。
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哲学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具有独特的性质和功能,既属于精神文明范畴,又对物质文明和创新型社会的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等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提高民族素质,从而实现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一 哲学社会科学在创新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社会和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状况和文明素质。建设创新型社会,不仅需要自然科学的繁荣发展,而且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哲学社会科学不仅为建设创新型社会提供价值引领、理论支撑和精神动力,而且能够使观念创新的主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坚持制度创新的正确导向,能够为科技创新培育必不可少的科学精神和崇高道德。具体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动力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可以为创新型社会的建设提供动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的建设作用,即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创新性社会,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教育和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励人们为实现创新型社会而努力奋斗。这是推动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另一方面,在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过程中,哲学社会科学还担负着抵制和清除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文化的侵蚀的任务,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以巩固和发展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意识形态阵地。
2 导向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对于引导创新型社会发展变革的方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正确与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状况如何,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的道德风尚,对经济建设,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对建设创新型都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甚至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的命运”。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时期。同这一重要历史时期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引导着社会创新发展的方向。导向问题是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决定了一个社会未来发展的总体谋划方向。哲学社会科学在建设创新型社会中的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1)哲学社会科学决定和影响着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决策方向,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导航器。哲学社会科学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纵观中外历史,从欧洲文艺复兴到中国革命、改革和建设,每次社会进步无不是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打开思想的樊篱。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要建设创新型社会不能没有哲学社会科学的熏陶和滋养;一个国家要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软实力的凝聚和支撑。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建设创新型社会,尤其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理论研究、理论创新、理论支持。(2)哲学社会科学引导着建设创新型社会各项活动的运作。创新型社会的建设,是一项极其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极其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各个阶段的建设都需要哲学社会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的引导和支持。
3 价值判断
在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为整个社会提供价值判断的作用。哲学社会科学成为社会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和准绳,从而决定和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形态,进而决定和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创新型社会是以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为基础的,是以人们对创新的价值认同为前提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各门学科在长期的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思想材料,在社会实践的一定历史阶段上,获得了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真理性认识,并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并促进各界价值判断标准的进步。
4 协调作用
社会创新的过程,必然包含着体制的创新。一种制度创新不可能完全脱离旧有体制凭空而生。它必然是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否定、去除一些不合理的方面,嫁接或者创新符合社会进步的方向的一些因素。最终实现的创新,就是新的体制取代旧体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旧体制与新体制之间,正式体制与非正式体制之间的摩擦与矛盾,会影响到社会创新的进程,如果处理不当,甚至造成改革的失败。所以,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从中起到润滑、协调、沟通、安抚的作用,从而避免或者解决体制创新中产生磨擦与矛盾,顺利实现社会的转型与创新。
二 在创新型社会的建设中,发挥和实现哲学社会科学作用的途径
1 以观念创新引导制度创新
观念创新即观念的创造与更新,就是要改变人们对某种事物的固有的、不合时宜的或错误的、不利于实践的既定看法和思维模式,换一个新的观察角度,得出新的结论或形成新的观点,并据此去行动的过程。本质上观念创新就是一场意识形态的变革,其过程是人们冲破各种旧的意识形式的桎梏并根据新的存在得出新的认识、树立新的观念,以适应现实并力图改造现实而进入新境界的思想历程。创新型社会强调的就是人人具有创造意识、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人人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勤于创新、社会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和原来保守的社会形态相比较具有明显的差别。在观念创新的进程中,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重要的动力和导向作用。制度创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指对制度构成因素进行变革,包括规则的变动和组织机构的变动,目的是通过对规则和组织机构做出调整,以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需求是创新的动力,只有意识到创新的必要,形成创新性观念,才会引发制度创新。社会规律告诉我们:惟思路常新才有出路。观念的更新是永无止境、与时俱进的,在社会发展如此迅速,竞争如此激烈的世界中,没有创新,不进则退。观念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先导,是创新的指向标和动力之源。
2 以社科理论创新促进社会进步
基于社会实践而产生的理论创新往往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社科理论的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的每一次重大突破和变革,都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科理论的创新与社会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哲学和社会科学在促进自然科学与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过程中,不仅仅是从精神层面上引领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而且为社会进步创造了坚实的生产力基础、物质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的领域与对象就是人类社会自身,其前瞻性、导向性、应用性在直接促进人类自身的不断进步的同时,借助于精神资源向生产力的转化机制,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3 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
制度创新可分为制度结构的创新和制度安排的创新,制度结构的创新是指一个社会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制度安排的创新是指某一具体的交易方式的变革。制度结构的创新是带有全局性的创新,是制度安排的创新的总和,能从根本上决定制度安排创新的方向和进程;制度安排创新的不断积累也能引起制度结构的创新。当一个社会基本制度比较成熟,能增进社会福利时,其创新基本是制度安排的创新;当一个社会处于变革之中,基本制度不稳定时,就会发生制度结构的创新。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具有密切的关系,无论科技本身的创新,还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都要以制度创新为前提和条件,这里的制度创新主要包括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科学和技术是一种公共产品,它具有高度的扩散效应和外部效应,属“易逝产权”,在技术和知识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安排,通过法律去保护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无代价地扩散,那么科学和技术的生产就失去激励。因此,就要求政府通过制度创新,用专利等形式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科技本身的迅猛发展和不断创新,我国加入wto后,这方面对制度创新的需求更加紧迫。同样,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离不开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术因素,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它的产生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对人们的经济活动造成一种激励效应,正是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科技革命才能够导致产业革命。
4 以科技创新促进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最终必须通过物质基础的全面进步体现出来,而科技创新则构成创建社会物质基础的前提。社会物质生活的全面进步靠的是科技工作者和科研组织,靠的是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生。我们必须通过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生来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地发展,这就需要我们以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为依托,建立一套能够促使科技创新可持续发生的动力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构建社会的物质基础,并以物质文明的建设来促进精神文明的全面进步,从而形成社会的全面进步。
5 以文化创新营造创新环境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创新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创新文化是有利于开展创新活动的一种氛围,是科技活动中产生的与整体价值准则相关的群众创新精神及其表现形式的总和。地区环境、整体形象和规章制度是创新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创新精神、科学思想、价值导向、伦理道德、爱国主义精神是创新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创新文化建设的核心是精神层面,包括科学价值观、世界观和科学精神等;其次是制度层面,包括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其三是可视层面,包括地区环境、形象标识等。以价值观、道德风尚为核心的精神层面是创新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以规章形式出现的制度文化是遵循这一内涵的创新文化的评价体系,而形象标识、工作环境等则是创新文化的物化载体。
营造创新文化环境必须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因为这牵涉到创新资金的投入、公共创新平台的建设、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激励机制的建立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当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是政府职能转变,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从单纯追求gdp增长向以推进自主创新为中心转变。借鉴美、欧发达国家和深圳的做法,政府在营造创新文化环境中的主导作用,至少要包括五个方面:强化政府对创新的投入;建设公共创新平台;营造人文、法制、市场、社会、生活的创新环境;制定、完善保障、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并严格执行;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产学研之间的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