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7年发生的重要事件为话题,并对本年度新闻传播学研究加以综述。
关键词 新闻传播 新鲜话题
2007年被称为公共事件年和信息公开年,本年的新闻和传播研究多集中在与此相关的事件上,本文以年内发生的事件为话题,对这年的新闻传播学研究加以综述。
一、和谐社会构建中消除“传媒歧视”的研究
2006年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内容。具体到传媒, 2007年关于“传媒歧视”问题的文章多起来。
研究者们指出,当下新闻报道中存在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身份歧视以及年龄歧视、生理缺陷歧视等问题。这是由传统文化积淀的产物, 经济 利益的诱导,新闻工作者视野的狭窄性,人文关怀的缺失,法治观念的淡薄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实际上,对传媒公平正义构成挑战的是不完全的市场理念。在社会转型期,传媒工作的社会效益优于传媒和传媒人利益的理念,对于整体社会系统的运行有利,但对传媒的经济效益和成本不予核算,因而造成维持新闻生产运转的经济成本难以维持,持有新闻专业理念的人个人利益成本付出较高,在现实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消除传媒歧视,除了强化个人的专业主义理念外,还需要建立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 现代 媒介制度。①
研究者们认为,传媒关注弱势群体,是消除传媒歧视、实现引领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途径之一。有的文章强调,社会和谐的追求目标应是彼此宽容、尊重少数与弱势者,不再利用强势和多数而专断。因此,和谐的起点在话语体系中的表现应该是:实现话语权分配的公平,达成话语力量的均衡,各方话语主体都有适当的话语空间和话语权。在现实中,一些社会群体成员是缺乏话语权的,尤其是一些弱势群体。这构成了社会 发展 中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冲突的基因。解决这个问题尽管不能完全依赖传播沟通,但传播资源的均衡配置和传播力量的对称结构无疑是有着解决问题的重大价值。②有的文章指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不仅仅涉及制度问题,还涉及利益表达渠道问题,在这一方面新闻传媒大有可为。”还有的文章为此提出若干改进措施:拓展亲民性的信息运作方向,使新闻传媒的内容、活动平民化;对一些传媒组织“富人俱乐部”的行为偏向,予以纠正和进一步的防范;维护公平和正义的舆论引导;关注和监督社会的正义运作。同时,对公民个人的困难和烦恼,进行排解和帮助,但主要着力点应放在协助建立解决社会问题的机制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防范对一些“伪问题”的炒作。③
二、关于“信息公开”的讨论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引发了新闻传播学界的广泛讨论。
关于《信息公开条例》,研究者们普遍认为,条例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新闻媒体的采访权,舆论监督的展开可能会较为顺利。有的文章指出,该法规第三章第15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虽然位列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之后,但政府的法规首次把大众传媒写入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款,至少预示着,记者针对政府政务信息所行使的新闻采访权变得有理有据。④
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讨论集中在该法草案修改时删除第57条和第45条的一句表述上。有的文章从法治层面对其做出评价,认为“两个条款的删改,可视为 政治 理念新走向的象征,此举传达出在行政机构对信息控制权与信息公开原则的权衡中,最高立法机构最终倾向对信息公开原则的捍卫,信息公开原则在国家理念中得到更广泛的承认和最高立法层次的肯定。”还有的文章认为这是从“事先预防”到“事后追惩”的一次媒体管理理念转变。这种变化符合当前国际上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多以“事后追惩”制为主的通例。⑤
三、公共电视
随着“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等对 农村 和偏远西部地区的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入展开,公共电视成为本年广电研究的热点。
研究者们认为,我国公共电视中公益缺失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公共电视建立的初衷是治理电视台过多过滥现象,而不是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在发展中带来利益失衡现象;其专业定位常常在于某一特定层次,从而抹煞了公共价值;在商业化运作模式中私化了“公共”因素。⑥总之,我国电视的国营、商业属性,成为我国公共电视公益缺失短时之内难以弥补的内在原因。
关于公共电视的发展,有的文章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公道频道很多,但大多数都非真正公共性质,而是高度商业化频道。由于数字技术给了受众选择权,可以通过收费方式突破广告商对电视的控制,从而为公共电视频道提供新的发展机遇。⑦
对公共电视具体实践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对农传播方面。有的研究者指出,
关于三网融合的 发展 方向,国家广电总局科委副主任杜百川在第三届数字新媒体高峰 论坛 上的主题发言指出:“有线电视的数字化应当是三网融合的基础,模拟电视网如果不转成数字网,就不能做三网融合,当然如果在没有进行数字化的地方去做三网融合,那就是剥夺了广电的参与权,或者说使老百姓失去了得到更廉价服务的机会。三网融合必须真正的把三种业务同时开展,那才叫三网融合,或者说不光是一家这样做。” ⑩显然,“三网”融合将经历多网共存的一段时期,但广播电视部门的政策倾斜于三网融合也是既定的。
五、px事件
2007年3月的全国政协会上,中科院院士赵玉芬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要求存在重大环保问题的厦门市引进外资px项目迁址。该消息经《
九、电视节目“泛娱乐化”
2007年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通报批评重庆电视台播出的《第一次心动》选拔节目严重违规,并决定立即停播该节目。9月20日,总局出台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进一步规范群众参与的选拔类节目,禁止在黄金时段播出。于是,电视节目“泛娱乐化”,成为下半年广电期刊的重要话题(管理部门的一系列措施把年内的电视节目低俗化讨论推上高潮)。
批评意见指出:“当媒体不惜一切代价、使尽各种花招去赢得目标受众关注的同时,人们开始意识到炒作就能换来注意力的想法,是本末倒置的。在这个 现代 人普遍感到理性缺失的时代,如何寻找自我、回归本我,显得异常重要。”21这种情况下,媒体娱乐成为一种新的剥削和控制形式,人们自愿、主动地进行消费,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解放和审美,而是更加被资本控制;满足大众需求是传媒娱乐化狂潮的最大的一个合法化理由,但事实上很多层次的大众需要还远远没有被满足,媒体文化过于单一; “媒体不要低估受众的智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新闻与娱乐之间的关系,应该理智对待,不可一概而论。新闻和娱乐边界的模糊,不一定就构成对新闻的伤害。应该防止都是居高临下的、在事件之外批判娱乐的低俗;应该考虑到英美娱乐化的借鉴问题,并强调作个案研究。22
此外,针对知识类节目“百家讲坛”的娱乐化倾向,这年的讨论继续进行。有的文章系统回顾了“电视讲坛”节目的 发展 历程,在分析其生存状态时指出,此类节目的出现是由于它适应了公众精神慰藉的需要,宽松的环境与媒介技术为之提供了条件,但是,此类节目不可能造就精 英文 化与草根文化的“完美结盟”,不可能承担传承传统文化的重任,“尽管以 历史 、经典为主要内容,但它们只是节目的招牌,一个用来吸引眼球的噱头。‘电视讲坛’毕竟只是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23
有的文章认为,造成电视节目泛娱乐化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