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峡江水利枢纽是国家重点工程,于2009年立项动工兴建。库区内分布一定数量的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为了保护这些重要资源,提出了一些保护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野生植物;古树名木;资源状况;保护对策;峡江水利枢纽库区
1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内资源状况
峡江水利枢纽是国家“十一五”重点工程,是集蓄水、灌溉、发电、航运、防洪于一体的综合工程。峡江境内,库区涉及巴邱镇、罗田镇、福民乡等2个镇、1个乡共6个村委,其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巴邱镇、罗田镇的3个村委11个自然村。库区分布的苔藓、蕨类、裸子、被子植物约有220科、790属、1 400种左右。主要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亚热带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竹林、灌木林等。主要植物资源有杉树、马尾松、混地松、樟树、槠树、银杏、水杉、池杉、柳树、厚朴、杜仲、桂花、黄檀、罗汉松、鹅掌楸、杨树、油茶、茶叶、毛竹、小山竹以及狗脊蕨、铁芒萁等。
根据调查,水利枢纽淹没区峡江境内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主要是樟树)以及古树名木(树龄100年以上树木)共913株,其中樟树835株,枫香30株,木荷13株,椤木石楠3株,板栗1株,枸骨1株,黄檀1株,槠树11株,小叶栎14株,女贞2株,柿树1株,梓树1株。樟树按胸径分:20~40 cm约520株,40~60 cm约247株,60~80 cm约39株,80~100 cm约7株,100 cm以上22株。913株古树名木中,达到保护等级的有69株,按保护等级分:三级(100~300年)57株,二级(300~500年)8株,一级(500年以上) 4株。
2古树名木保护对策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09年10月动工兴建,库区海拔50 m以下分布的古树名木面临着淹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204号国务院令)、《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04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规定: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4条)。以切实保护古树名木不受损坏、采伐和无序采挖[1-4]。
2.1保护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野生植物保护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行使保护职责,乡、镇、村、组以及广大村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同时,对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的迁移,应当依照法规规定,逐级申报批准。迁移一级、二级保护古树名木的,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迁移三级保护古树的,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坚持统一规划、整体移植的原则。峡江水利枢纽属于永久性建设工程,对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破坏不可恢复,应采取整体移植的方式予以抢救性保护。三是坚持移植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当前,峡江县正在进行声势浩大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绿化水平,改善县域生态质量,打造一流宜居环境。将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保护与生态工程建设结合相结合,可以相得益彰,事半功倍,既可以加速造林绿化进程,又可以提高野生植物保护功效。四是坚持工程实施的原则。对于异地移植的,要通过制定科学移植方案,采取工程招标形式,公开、公平向全社会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移植,可以降低移植成本,提高移植保护效果。五是坚持审慎稳妥的原则。要确保移植工作中的社会稳定,确保移植技术效果。做好当地村民的宣传和教育,要大力宣传野生植物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野生植物所有者的认识,争取广大村民的支持与配合。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建设项目依法征占古树名木生长地土地的,应当给予古树名木原所有者适当补。做好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移植的技术保障,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技术队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全程监管移植工作,有必要时应聘请古树移植专家来县指导,以确保移植成活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移植带来的损失。落实管护责任,严格管护措施。对分散移植的,按照移植后管理职能,由承担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加强管护;对集中移植的要指定管理部门和单位或成立专门管理队伍,制定管理制度。
2.2移植保护模式
由于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分布的国家、省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数量较大,应当采取多种移植保护模式,确保保护工程顺利进行。一是就地移植。是指对胸径小于20 cm的樟树以及不宜移植的枫香、木荷、椤木石楠、板栗、黄檀、苦槠、枥树、女贞等古树名木,就地移植到海拔55 m即淹没区以上的区域。就地移植由所在各乡镇组织实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林木所有者在土地所有权范围内自行移植。实行“谁所有,谁移植;谁移植,谁所有”的原则。二是异地分散移植。是指按照移植方案,跨越土地所有权的的非集中移植。主要移植胸径大于20 cm的樟树及其他古树名木。异地分散移植按照管理权限,由移入单位组织实施。主要移入地点包括新县城、工业园区、赣粤高速公路出口、水利枢纽埧址两岸、各乡镇城区等重要标志性地点。三是定点集中移植。在巴邱镇附近选择1~2个集中移植点,定植点选择要具备地势开阔、平坦、土壤深厚、排水良好、交通便利的特点。移入胸径40 cm以上樟树235株以及其他树种的古树名木。
2.3资金筹措
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主要通过5个途径筹措:一是财政资金。《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野生植物保护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二是上级扶持。有关部门要编制好峡江水利枢纽古树名木保护方案,积极向国家、省、市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等部门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三是建设单位出资。峡江水利枢纽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因工程建设直接导致库区古树名木面临损毁,抢救保护刻不容缓,古树名木保护是工程建设重要组成内容。《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3条、14条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当把库区古树名木保护费用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范围。四是部门投资。古树名木的异地分散移植,主要用于城区绿化,这既是对库区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也是库区古树名木的合理利用形式,移入单位和部门应投入相应的保护费用。五是吸引民资。可以通过对库区野生植物的合理利用,吸引民间资金。通过统一组织、单株评估,对一些移植难度大,保护价值低、树径较小的树木,作为绿化大树有偿出让,或作为绿化树苗经营性移植保护,筹集部分保护费用。
3保障措施
3.1组织保障
库区古树名木保护性移植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地域广、对象多、操作难度大,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做好保护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工作组织与协调,资金筹集与使用等。各有关乡镇和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分工协作,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2技术保障
要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组织,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移植技术标准;指导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采挖、造形、包装、运输、栽植和养护,确保移植质量;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库区古树名木保护在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履行政府职责、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改善区域绿化水平的重大意义,不仅要有得力的组织措施,还要为工程实施做好资金安排,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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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庆峰.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农业科学,2010, 14(5):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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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曾泽,林萍,张明灿,等.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j].农技服务,2010(2):25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