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2004年3月至2008年8月共收治有机磷农药中毒328例,其中男128例,女200例;死亡22例,男14例,女8例。现根据病历资料和我们多年来的临床经验及相关资料,对22例有机磷农药中毒死因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救治中应注意事项,供同行参考。
1 有机磷农药中毒死因分析
1.1重度中毒、呼吸肌麻痹者11例,占死亡人数的50.0%。有机磷农药中毒后,随中毒轻重程度可先后出现:①m样症状:恶心、呕吐、腹痛、多汗、流泪、流涕、流涎、腹泻、尿频、大小便失禁、心跳减慢和瞳孔缩小、支气管痉挛、分泌物增加、咳嗽、气急,严重者可出现肺水肿。②n样症状:面、眼睑、舌、四肢及全身横纹肌纤维发生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患者常有全身紧束感和压迫感,而后发生肌力减退和瘫痪,呼吸肌麻痹,从而引起周围呼吸衰竭。③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先兴奋后抑制,出现烦躁不安、失眠、震颤、谵妄、昏迷,血管运动中枢抑制者血压下降,呼吸中枢麻痹呼吸停止。
1.2冼胃过程中病人猝死2例,占死亡人数9.1%。洗胃是抢救口服农药中毒的有效方法之一,在洗胃过程中发生猝死的原因有:
1.2.1操作者未经严格专业训练或实习,插胃管技术不熟练及动作粗暴。插管时将胃管误入气管,当病人出现呛咳时不能分析呛咳原因及早纠正,而盲目注入洗胃液;或插管深度不够,注液直接进入或反流至气管,导致窒息或急性肺水肿、急性左心衰而死。
1.2.2对洗胃机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吸引时间过长,吸破胃粘膜导致胃穿孔;或机器发生故障,只入不出,注入液过多;或进液管露出液面,使大量气体进入,导致胃扩张而死亡。
1.2.3未询问病人的既往病史。如胃癌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洗胃时注入量过多,速度快,使原病变处溃疡面受损穿孔,致急腹症而死亡。
1.2.4未严密观察病人的整体情况。重度中毒者,病人呈昏迷状态或出现呼吸肌麻痹,呼吸微弱或心跳骤停,而操作者只顾洗胃,忽视了观察全身情况,结果洗胃结束或未结束,病人已死亡。
1.3抢救用药不当4例,占死亡人数的18.2%。
1.3.1阿托品用量不足2例,占死亡人数的9.1%。“假阿托品化”即阿托品用量不足出现瞳孔散大、烦躁不安、心率加快等阿托品化指征。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有:①部分中毒者发现早,就锟欤疚镂丈形创锏礁叻澹淌奔淠诖蠹亮堪⑼衅?10mg)注射后即出现明显的阿托品化表现,但随着毒物的继续吸收,逐渐显示阿托品用量不足。②膀胱胀满急需排尿时可烦躁不安。③脑水肿时,患者可因头痛、恶心呕吐等出现烦躁不安。④有的中毒后机体在应激状态下交感一肾上腺素紧张性增高,出现心率加快、烦躁不安等。
1.3.2阿托品过量1例,占死亡人数的4.5%。①部分医生对阿托品用量不足而死亡的病例印象深刻,结果矫枉过正导致阿托品中毒而死亡。②抢救人员经验不足,盲目滥用阿托品,致阿托品中毒。③小儿误服者,阿托品用量掌握不准导致中毒。
1.3.3未早期联合使用胆碱酯酶复活剂和阿托品l例,占死亡人数的4.5%。因胆碱酯酶复活剂使早期灭活的胆碱酯酶复活,而对中毒过久的老化磷酰化胆碱酯酶解毒效果差,故严重中毒者应早期应用,用药后可迅速制止肌束颤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也有效,但对体内已积聚的ach无对抗作用,故必须与阿托品合用。
1.4有并发症存在5例,占死亡人数的22.7%。
1.4.1脑水肿3例,占死亡人数的13.6%。由于颅内压迅速上升,脑血流量明显下降,使脑内周围性抗胆碱药阿托品药物浓度相应降低,不足以在脑内发挥有效的抗胆碱作用,而且脑水肿细胞代谢障碍、功能低下,使机体对阿托品的作用不敏感,虽然已用足量的阿托品指征。
1.4.2酸中毒1例,占死亡人数的4.5%。严重有机磷中毒时,由于支气管痉挛及呼吸道分泌物增加,明显影响气体交换,加之肌肉震颤、微循环障碍,故均有不同程度的酸中毒,如不及时纠正,症状会逐渐加重甚至死亡。
1.4.3血容量不足与组织缺氧1例,占死亡人数的4.5%。血容量不足使血流缓慢,组织中阿托品血药浓度相对降低,不能充分发挥抗胆碱作用,而且组织缺氧引起或加重脑水肿和酸中毒,使阿托品效应低下,ach堆积,症状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而死亡。
2 抢救中注意事项
2.1严密观察病情,合理用药,早期足量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活剂,尽快达阿托品化。严重中毒伴有呼吸肌麻痹时应尽早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用呼吸机,以确保氧供,同时应做好危重病人的护理,预防各种并发症。
2.2洗胃过程中要注意:
2.2.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洗胃机操作技术及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特别应熟练掌握冲液和吸液速度量及插管要点等重要环节。
2.2.2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洗胃机,保障机器正常运行,是实施有效洗胃而不发生并发症的重要措施。操作前还应全面检查机器运行情况,特别是注意吸力、管道有否漏气、连接处是否完好等,严防在洗胃过程中发生故障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2.2.3洗胃前应详细询问既往病史,严格掌握其适应症、禁忌症等。
2.2.4洗胃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呛咳、紫绀、意识障碍、呼吸异常或呼吸心跳骤停,或腹痛、抽出液呈红色,有腹部刺激症状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暂停洗胃,给予对症处理。
2.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全面考虑,及时发现并对症处理并发症。有脑水肿者,应尽早脱水降颅压,及时抽血化验电解质等;有酸中毒者及时纠正,及时测量血压,以防血容量不足或组织缺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