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copd稳定期居民患者进行有效的康复指导,可改善其呼吸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发作次数,减轻经济负担,值得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基层医疗机构推广。
【关键词】copd 康复指导 社区
copd是一种气流严重受限的疾病,疾病反复发作,经常急性发作而住院,怎样能减少copd居民患者的急性发作次数,减少医疗费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本文就我卫生服务站如何进行的康复指导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对象 选择我卫生服务站所管辖的,符合中华医学会copd诊治指南标准[1],经多家医院确诊为copd的患者,并长期符合氧疗标准[2],且建立有慢性病健康档案的居民共20人,其中男性居民16人,女性居民4人,年龄最大75岁,最小55岁,病程5—10年,平均7.5年。
1.2方法 将选定的20例居民患者随机平均分为2组,a组10人为康复指导组,b组10人为对照组,a组给予家庭氧疗指导、呼吸操的锻炼技巧、营养支持及对症治疗等康复指导;b组10人组因各种因素不愿配合康复指导,仅常规进行对症治疗。随访的时间为2年,2年后评定两组社区居民的呼吸困难改善情况、6min步行距离、2年的住院频率等各项指标。
2 康复指导
2.1家庭氧疗的指导
2.1.1掌握家庭氧疗的指征 如有下列情况就应进行长期的家庭氧疗:静息状态下(1)pao2<55mmhg或sao2<88%;(2)pao2在55—59mmhg,且伴有红细胞增多,肺动脉高压,肺心病右心衰竭;(3)夜间出现低氧血症或运动时低氧血症。
2.1.2选择合适的、有效的氧疗装置 购买制氧机时应选择购买可以避免电压的变化和压缩机磨损导致气体流量不稳定(不够)对氧浓度的影响,导致无效氧疗。
2.1.3正确使用吸氧工具 吸氧前应先检查吸氧装置的导管是否通畅,吸氧时应闭嘴,白天应使用单侧鼻塞吸氧,晚上应使用双侧鼻导管吸氧。
2.1.4及时清洗和消毒吸氧工具 鼻导管和面罩一般每天清洗1次。湿化瓶每日用清水清洗。鼻导管和湿化瓶每星期更换1次。
2.1.5学会观察氧疗效果 如果吸氧后,紫绀减轻或消失,呼吸减慢而平稳,心率减慢,血氧分压和氧饱和度上升,说明氧疗效果好。反之,若有意识障碍,呼吸困难加重,应请医务人员指导。
2.1.6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居民患者,对家属做好以上的氧疗指导,使患者家属积极支持,以达到氧疗效果。
2.2腹式呼吸和缩唇呼吸 指导居民患者做腹式呼吸,患者站立或取坐位,一手放在胸前,一手放在腹部,吸气时由鼻吸入,尽力将腹部挺出,呼气时将腹部内收用口呼出,呈吹哨状。呼气和吸气的比例为2:1,频率为10次/分钟左右,每次5—10分钟,每天2—3次。阻力呼吸训练:指导患者进行吹气球锻炼,选择容量800—1000ml的气球,先深吸气,然后含住气球,尽力把肺内气体吹进气球内,直到吹不出气体为止。每次训练3—5分钟,每天3—4次,也可以用吹哨子代替。
2.3营养支持
2.3.1能量需求 copd患者由于呼吸功能增加,能量消耗相应增加,与同年龄相同活动的正常居民相比,每日应增加10%左右的基础能量消耗。
2.3.2营养分配 为保证copd患者饮食中的蛋白质比例,适当增加脂肪比例,降低碳水化合物比例有助于减少二氧化碳产生和潴留,从而改善症状,选用低容积、高能量的营养结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20%:20%—30%:50%—60%。另外还必须补充电解质和微量元素,如磷、钾、镁。
2.3.3食物种类的优化选择 优化选择食物种类可提高营养成分的摄入率,保证优质蛋白质和维生素的摄入,以利营养结构的平衡;适当饮水或果汁,有利于促进食物的消化和吸收。
2.3.4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应少食多餐,保证每天的总热量摄入。
2.4对症治疗的护理 教会患者有效的咳嗽排痰法,正确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和糖皮质激素,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及时找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处理。
3 结果
3.1两组居民患者呼吸困难改善情况比较 指导组明显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
3.2两组居民患者6min步行距离比较情况 见表1。

3.3两组住院次数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1),康复指导组2年内的住院费用明显少于对照组。
4 讨论
copd是呼吸系统的常见病,多发病,急性期过后,患者脱离医院环境,在社区,缺乏专业有效的康复指导,copd的居民患者就要靠家人的照顾和自身的康复过日子,患者容易产生消极的情绪,对生活失去信心,此时若能享受到科学的、系统的康复指导,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可延缓病情的发展,减少发作的频率,树立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提高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的社区,值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推广,深受患者的欢迎。
参 考 文 献
[1]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07年修订版)[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7,30(1):8-17.
[2]蔡柏蔷,李龙芸.协和呼吸病学[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