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今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目标将出现四大变化:一是利用外资的重点从引进国外资金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现代化管理和专门人才转变;二是利用外资的领域将从加工工业为主向服务领域大力推进;三是利用外资的方式在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的同时向多方式引资拓展;四是政府对利用外资的管理将从行政性审批为主,向依法规范、引导、监督转变。应当说,“四个转变”是新的对外开放条件下我国吸收外资政策调整的总体方向。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从配合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出发,有必要重新认识吸收外资对产业结构的提升效应,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保持必要的政策调控手段。
一、引导外商投资于资本密集型和资本产出效率比较高的行业,提高工业部门整体
的技术装备水平
过了其他工业部门,劳动力需求每增长1%带来的新增就业人数大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因此,鼓励外商增加在这些行业的投资,有利于扩大就业总量规模,同时有利于提高工业部门整体的技术装备水平。此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复杂或者深加工产品,由于其生产链条长、需要较多配套生产等特点,每增加单位需求对劳动力需求的综合(直接和间接)诱发效果可能会高于工业平均水平。例如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结果(赵晋平:“
在提升国内厂家技术能力的解决方案,与外资企业合作制定国内供货厂家的培训计划,以及便于国内供货厂家获取资金的各项方案等。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已经建立起促进联系的综合方案,有选择地针对一些行业或者企业采取不同的配套政策方案,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常常有针对性的介入有益于联系的增加,从而有利于知识从跨国公司向东道国富有活力的企业部门的传授。促进联系方案越是能与中小企业(sme)发展和有针对性外资政策紧密配合,成果的可能性越大。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