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之我见
农村社会管理是整个“三农”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协调农村社会关系,调整农村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進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渠道。从实际情况看,作为我国社会基础的广大农村,其人口众多,农业的基础比较薄弱,发展也相对滞后,这一现实,使得农村社会管理成为整个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管理工作。
一、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
1.农村社会人口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各种生产要素也加快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单一到多元转变,经济社会发展進入新的阶段。在我国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村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加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進,使得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农村人口结构急剧变化。随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又引发了农业生产方式的深刻变化,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三化”趋势明显,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组织形式趋于多元。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多元化的农村组织架构逐步形成。在政治组织上,以党的基层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为主,实现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在经济组织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成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大量产生。在社会组织上,出现了老人协会、议事会、文化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三是农村利益格局更加复杂。农村不同职业、不同文化、不同收入的群体,有不同的发展要求、利益诉求和精神追求,使农村利益格局多元化、复杂化。面对以上情况,如何顺应这些新变化,建立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统筹城乡发展,又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成为要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的新课题。
2.农村社会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增多
随着改革发展進入关键时期,城乡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增多。就农村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征地拆迁问题。随着城市化、从这些年实际情况看,由于征地和拆迁问题引起的上访、冲突、极端行为比例持续攀升,这对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基层政权的巩固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二是社会矛盾纠纷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由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和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持续增多,环境污染、基层选举、涉法涉诉、干群关系等问题也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让各级党委政府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三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方面,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火灾、环境污染、传染疾病等传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受社会矛盾凸显、信息化时代等因素影响,群体性事件、舆情危机等非传统安全事件频发。
3.农村社会农民群众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愿望增强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视野也得到解放更新,和拓宽,参与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普通提高,要求平等参与发展進程,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渴望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更多地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决策,注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愿望强烈。二是当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社会保障问题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三是2、4亿的進城务工的农民群体,他们在薪酬待遇、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还有较大差异,要求平等就业、平等待遇、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愿望强烈。
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1.要充分发挥好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农村社会组织及村民的主体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好不好,社会是否和谐稳定,老百姓对党和政府是否信任,关键看党组
织强不强。在分级管理中分清各自责任,在整个组织网络体系中党组织起到一个龙头作用,真正起到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又能调动各方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大大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以及对农村社会的可控性。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村民的主体作用,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在社会管理中,仅仅依赖几名村干部是难以提高农村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的。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是,使社会管理的权力与责任向下延伸,使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同时充分利用一些社会组织,通过村规民约明确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中心户和村民等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在此基础上,形成基层组织与村民的对接联络,调动和激发村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要切实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问题,一是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
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是完善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需要進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二是改革土地征收制度,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力争给农民留下更多一点的赖以为生的基本生产资料;三是進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改变补偿安置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四是要以人为本,禁止强制拆迁、野蛮拆迁,严查安置补偿不到位、截留、侵吞安置补偿款等问题;五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法行为,对领导干部在土地管理方面的非法行为坚决从严治理。农村留守人员日益成为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农村留守人员队伍规模庞大,而且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一个特殊弱势群体。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持续、农村社会的安定、农民生活的和谐。重点可从以下重点做好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做细方案;二是建立公安、教育、卫生、医疗、妇联等更部门齐抓共管的实施方案;三是针对“留守老人需要照顾、留守妇女需要温暖、留守儿童需要监护”的突出问题,加大关爱扶助力度。
3.要积极完善好两个方面的建设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这两方面的建设与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密切相关。要完善这两方面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的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就学、完成学业,促進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三是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范围,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力度,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四是广泛开展农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進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五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公路网络建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