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世纪中国社会面临的全面危机是全能主义政治产生的根源。全能主义思想影响下的国家—社会关系与西方自由主义社会中的截然不同,其中的群众概念与公民概念也当然的有所差别。全能主义政治下的群众运动在社会革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弊端也众所周知,在后全能主义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仍然有待进一步探索。
关键词:全能主义政治;群众运动;国家—社会关系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0-0008-02
一、全能主义政治概述
全能主义概念由邹谠教授在其《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一书中提出。全能主义是一种指导思想,“即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地、无限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1]邹谠以全能主义来表示国家权力无限扩大,并最终完全控制了社会的政治社会状态。
全能主义在中国的兴起根源于中国在20世纪初面临的全面危机。全面危机集中表现为:政治权威的丧失、农业经济的崩溃和传统文化的受创[2]。在生死存亡的时刻,中国各阶层的仁人志士意识到,只有先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机构或政党,利用其政治力量深入和控制社会各阶层各领域,才能改造或重建社会国家各领域的组织制度,克服全面危机。因此,社会革命和全能主义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和内在联系。按照邹谠的解释,全能主义在中国从20世纪上叶持续至改革开放前期,建构全能主义政治是国民党与共产党相同的政治愿景。
国民政府时期全能主义即已成为建国的首要目标。1925年7月,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推动和帮助下,完全处于国民党领导之下的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中国第一次实现了孙中山所倡导的“一党治国”,自此,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在中国开始兴起。国民党全能主义指导思想下的党国政制在国民革命时期具有双重性:从取代军阀统治意义上来说具有进步性,但从建立国民党一党政治的意义上来说又具有保守性。党国政制的保守性最终导致国民党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悖逆,也使国民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以失败告终。
全能主义政治在中国迎来高潮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1949年中国共产党在大陆建立政权,形成了党国一体、政社合一的局面。国家是政党的创造物,是实现政党意志的工具。政社合一使本应具有独立地位的社会组织依附于国家。为巩固新生政权,推进国家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型,1952年国家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领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之后,国家以计划的形式保障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并在城市推行单位制,在农村成立人民公社。自此,国家政治权力垄断了全社会的经济资源,牢牢控制了社会成员,并将政治权利渗透至社会的各阶层各领域。“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标志着全能主义政治达到顶峰。在全能主义政治的兴起、走向高潮及达到顶峰的过程中,群众及群众运动都在其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群众与公民
全能主义政治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与西方国家建构理论中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是不同的。
从国家—社会关系看,西方政治理论认为,社会在一定意义上被赋予争取权利、争取权益的角色,可以与国家相对存在。不管是古希腊城邦制下的国家与社会复合状态,中世纪教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同国家相对,还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社会契约观念下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表现出了公民在权益、利益以及自身自由方面不断追求的趋势:对自由、平等权利的追求,分享并参与国家权力,并有权力和权利根据国家是否为社会服务而去确立或取消政治权力。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按照其设想,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重新建设了整个社会领域。经过农业合作化、集体化运动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国家与经济的关系起了巨大的变化。这正是全能主义的特征所在,国家权力无限扩大,并最终完全控制了社会。
从公民与群众概念的巨大不同来看。从18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公民概念,即每个人都有他的抽象的天赋权利。公民概念经历了公民的、政治的、社会的三种类型的公民权利的发展过程。而中国革命建国的指导思想是群众概念,群众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有一定社会联系的。群众要求的不是抽象的人权而是社会经济上的权利。革命过程中,毛泽东在群众概念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发展出了群众运动的概念。群
运动指的是单独某个阶级或——更可能是——若干阶级或阶层参与的集体社会政治行动。群众路线的提出是为了指导建立群众与领导之间的“正确”关系[3]。
三、全能主义政治中的群众运动
全能主义政治下的中国是如何产生群众运动的呢?汉娜·阿伦特认为社会分化和极端个人主义化开创了群众运动[4]。
就社会分化而言,不同阶层之间的分化和对立使得政治领袖更易于进行针对性的政治宣传和动员。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研究,自1949年建国起至1977年“文革”结束,中国社会经历了三次社会分化和流动,即1949—1956年、1957—1965年、1966—1977年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伴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文化大革命”等多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社会分化使社会阶级阶层位序出现大规模重组,几乎每个阶级阶层都有自己的政治边界和社会经济生活边界,要跨越这些边界并非易事。这进一步使得社会各阶层间的差别和差距固化并加大,使得整个社会存在巨大张力,或者说潜在的阶层对立和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于是,政治领袖利用不同阶级或阶层群众间的分立或对立来进行政治宣传和动员就更加容易。
阿伦特所言的极端个人主义化也可称为“个人的被原子化”。个人与个人之间社会联系薄弱,个人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与一个共同的权威的联系才得以间接建立,而不是直接发生联系。在这种间接的人际关系中,利益因素是人们主要关心的问题。如在“文革”中,人们忠诚于精神领袖,但是家庭成员或彼此划清阶级界限,或因株连获罪。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诚,谋得运动中的一官半职,家人之间各怀鬼胎相互揭短。人们由于恐惧而互相隔膜,孤立无援,这使得个人只有属于一个运动才能克服恐惧,“在世界上才能有一个位置”[5]。 1949年后群众运动的发展,与中国共产党的宣传、动员,群众运动中的群体心理密不可分,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群众运动来实现社会整合的。政治家们通常与群众生计有关的问题来打动群众。通过强有力的号召,一部分群众便会有所觉悟并行动起来,于是其他群众深受运动氛围的感染也会一呼而起,从而造成群众运动的强烈效果。当群众运动蓬勃开展起来后,运动自身也会成为一种动员与宣传的形式,吸引着更多群众加入其中。
勒庞在分析群体的一般特征时说道,“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5]从心理来看,独在的个体与群体中的成员有所不同。汉娜·阿伦特和勒庞同样认为,独在的个体有某种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无论是基于伦理道德或是个人理性,而数量众多的群众会有“法不责众”的念头,因此更容易出现狂热的群众运动引发大规模的恐怖。同样群体中的感情和行动的传染性也造成对领袖狂热的崇拜、对政治运动的强烈认同和参与。而勒庞强调的最主要原因在于群体易于接受暗示。处在群体中的个人,不再受自我意志的支配,在群体给予的某种暗示下会因难以抗拒的冲动而采取极端行动。
四、群众运动的评价
群众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开展阶级斗争的重要途径,通过这一途径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走向成熟,并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民主革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民众不断开展群众运动的过程。中国社会中的大众参与政治形式的变化也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不可缺少的基础。即使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后,铲除旧的经济基础、发展和巩固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与引入“阶级”范畴重构社会主义特色文化、塑造共产主义新人等任务的完成也离不开群众运动的推动。群众运动对20世纪中国革命和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群众与群众运动盲从、狂热、理性缺失等特点,群众运动也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恐怖和冷漠。由于路径依赖及领袖个人的思想观念等原因,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之后,仍然一味地采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解决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一切领域的各种问题。这一时期群众运动表现为一种日益强烈的个人崇拜、唯意志论,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产生了极大地负面影响。在某些时间节点上,群众运动是具有极大破坏性的,可以迅速有效地破坏一个现存的社会,但是在建设时期,社会需要的是稳定和秩序。因此,在建设时期狂热的群众运动与社会需
求是相抵触的。欧文·豪(irving howe)曾分析:全能主义有三个阶段,①乌托邦,令人心醉神迷的天堂理想,它诱发了狂热。②狂热则导致了大规模的恐怖和人间地狱,然后,狂热与恐怖被耗尽,于是,③人们变得玩世不恭,“看透一切”,政治冷感,人际疏离,没有公共精神,即犬儒主义[6]。上述分析部分说明了全能主义政治下的群众运动的负面作用和消极后果。
五、小结
对全能主义政治中的群众及群众运动的粗浅考察发现,群众运动对中国国家和社会的建构既有其积极意义又造成了难以忽视的消极后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国社会被称之为“后全能主义”时期,即使是实现伟大的历史转折之后,全能主义的影子在中国社会仍随处可见。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然面临着既要动员群众,又要避免运动弊端的慎重选择。国家建设必须抛弃全能主义的政治观念,从农村、城市的多领域撤退,留给社会和私人更多空间以使市民社会重新生长。
参考文献:
[1]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
[2]聂伟迅.论20世纪中国全能主义政治及其成因[j].江汉论坛,2007,(9).
[3]邹谠.中国革命再阐释[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
[4]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
[5]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6]熊培云.重新发现社会[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