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度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以凡勃伦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派、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和马克思均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文从研究方法论、产权制度理论与企业理论三个角度,对这三种宏观制度理论进行简单的比较。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产权;企业理论
一.引言
制度经济学,简而言之,就是研究经济发展中的制度,研究制度与经济运营、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经济发展是怎样促进制度演变的学科。制度因素并非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首创, 而古典经济学则重视市场配置和经济制度的探讨,后来,旧制度主义的代表人凡勃伦才真正展开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
旧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初期发展起来, 到了30年代后走了一段下坡路。20世纪五十年代后, 制度经济学迎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在内容上出现更加高层次和复杂的局面, 大致有两类: 一是以加尔布雷斯、博尔丁、缪达尔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强烈批评了社会现实和新古典的方法。二是以科斯、威廉姆森、诺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 他们利用新古典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也批评新古典经济学忽视制度因素的做法。其中,诺思的制度分析法坚持了马克思的制度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他的整个分析框架皆可以置于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之下。
二.研究方法论的比较
1.制度分析法
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马克思,诺斯与凡勃伦有共同的理念。首先,他们都赞同经济发展问题与经济活动效率提高;其次,经济发展与制度紧密相连,马克思认为:在社会生产中,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凡勃伦将制度定义为“ 思想习惯与生活方式”。他认为,有闲阶级的产生表现在业务分化和生活习惯上,从心理学上来说,它是一种精神态度或一种生活理论。而诺斯则认为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 因为合理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构安排直接影响着经济效率的高低,这又与马克思制度理论有着相似点。
在制度分析中,首先,三人在制度研究层面上具有互补性。马克思重点研究社会基本制度的框架结构,但他忽视了经济层面制度是如何运行的。诺斯关注的制度是反映资源配置,以及影响经济效率的提高,这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延伸。其次,他们在制度研究前提上也具有互补性。马克思认为制度即是社会规则, 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它的本质是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维持着不同集团与阶层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诺斯从人的自利与机会主义出发,提出了制度研究的3个假设前提,它们是有限理性、目标函数最大化、机会主义。而凡勃伦则是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在“有闲阶级”的分析中揭露资本主义的动机、资本主义企业和金融寡头统治。
2.现实分析法
在制度研究中,现实分析法贯穿于他们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讨论过程中。马克思从制度整体主义出发, 以不同阶级为分析视角,认为人的活动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历史结构;诺斯从制度个体主义出发,侧重对个人的行为和思想目的的分析,从而进一步研究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在研究中应该借鉴诺斯制度个体主义对人的行为、动机和利益的影响,真正体现制度的目的在于人本身。而凡勃伦的制度分析法是建立在个人实用的基础之上,按自己的意愿去划分事物,并不是揭露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
三.产权制度理论的比较
关于产权的起源与本质, 马克思,凡勃伦和诺斯都认为: 在鲁宾逊的一人世界里 “产权”不会存在,因为产权是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权利。其次,他们都认为原始公有产权或原始公有制不需要市场环境或商品交换,马克思认为全社会生产资料的国有产权不需要市场环境;凡勃伦与诺斯却并没有具体研究这个问题。
马克思与诺斯在产权的重要性和产权对产权论述的层次是不同的。历史使命的不同让马克思对所有制的理解更注重其根本性质,他认为所有制是社会最基本的制度,它决定社会的性质,并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而变化。诺斯不关注产权的性质,他更侧重具体产权的研究和个别案例的研究,这是在根本产权既定的前提下着眼于经济运行层面上的产权作用的研究,他运用经济人假设、均衡分析、边际分析和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分析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制度创新的机会等,因此比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更为规范化和具体化。
此外,三人都把所有制或产权归结为
一种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社会基础性规则,但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人们在社会中的生产关系。而诺斯的产权概念同样强调产权在整个制度中的基础地位,但没有明确地把它界定为生产关系的总和。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研究中,我们应该像马克思那样明确地把所有制界定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公平性与效率性的统一。
四.企业理论的比较
1.企业理论的方法基础
以诺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把个人主义方法论作为企业理论的研究基石,凡勃伦为代表的旧制度学派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础,马克思则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作为企业理论的根本研究方法。
在诺斯、科斯等人眼里,企业被认为是无数个长期“契约”关系的集合体,而不是生产要素的集合体;并且企业的“黑箱”被以个体“契约”为核心的企业理论打开了。
在旧制度学派看来,企业是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的集合。凡勃伦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两类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制度结构:一是金钱制度或者财产所有权;二是凡勃伦的以制度-技术关系为基础的“技术-制度”二分法。在此方法下,以个人实用为基础,他提出企业的控制权应归于工程师、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委员会”,从而消除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因此二分法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最终阐述。
2.企业理论的出发点
以凡勃伦为代表的对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持有否定态度,他们对两方面进行批判,一是针对“完全理性”行为能力,二是“最大化”偏好。他们的“制度人”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制度整体影响人的行为偏好,而非固定不变的;第二,人们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效用最大化,因为经济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非理性因素也影响着个体行为;第三,人的知识结构与行为能力具有异质性。
以诺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则在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把“新经济人”作为研究企业理论的出发点。由于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是侧重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分析,所以他的出发点是历史的、现实的人。马克思说的历史的、现实的人是从物质利益层面,同时,马克思反对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把经济学分析的人解释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得不承认,马克思的企业理论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的深刻揭示。(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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