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的贫困标准为人均年收入不高于693元人民币。这个标准是高还是低?我们对比一下国外标准。贫困标准的设立,各国有不同的方式,一般有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两种,绝对标准一般随着通货膨胀的上涨而定期调整(我国是绝对标准)。2005年美国贫困标准是这样:首先有一个“低收入”标准,即把收入低于两倍“贫困线”的家庭视为低收入家庭,即一个四口之家年收入如果低于38700美元就属于低收入家庭。(美国贫困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和我国不同)(换算成人均标准就是大约4800多美元。)欧盟的标准更高。欧盟对“贫困人口”的定义是,收入低于欧盟人均收入的60%的归类于“贫困”一族,按此标准,个人收入低于9000美元属于贫困人口。①还有的发达国家采用相对贫困标准,即不管物价上涨和经济走势如何,都把20%的最低收入者视为贫困人口和扶助对象。世界银行公布的贫困标准(赤贫标准)是每人每天的生活费不高于1.25美元,按汇率计算下来是年3000元左右,是我国贫困标准的4倍左右。反观美国的gdp是我国的4-5倍左右,人均gdp是我国的十余倍,但贫困标准却相差过于悬殊,这也是不太正常的。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是针对全世界制定的,比发达国家的贫困标准低很多,应该说是一个照顾到广大发展中国家或者大多数国家的标准,是一个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接受的标准。为什么我国贫困标准和世界银行贫困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呢?笔者以为有以下原因。
主要是政策机制问题。回顾我国扶贫的历史,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贫困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扶贫也正式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1985年国家开始确定贫困标准时,贫困农民的收入上限是200元,相当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50%;虽然以后随着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这个标准一直在调整,但是应该说调整的幅度不大,政策调整的结果远远赶不上现实的发展。到2005年我国的贫困标准为683元,仅相当于当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21%;2007年我国的贫困标准又微调到693元(现在我国贫困人口已不仅限于农村),贫困标准相当于农民收入的16.7%。1985年的贫困标准还是比较符合当时的物价水平和人们的收入水平的,但20多年来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和人均收入都有了很大的增长。从经济增长来看,2007年人均gdp为2700美元,人均收入也有了较大地增长;2008年人均gdp也已经突破3000美元,而人均gdp 3000美元是当时联合国规定的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重要标志。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贫困标准却没有相应地“与时俱进”,还停留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标准上。我们国家关于贫困标准的讨论和争论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标准却没有多大变化,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当然应该是政策和机制的失误,是我们多少忽视了贫困人口。
我国的国情毋庸置疑,还是一个穷国。把人如果按收入差距来分类的话,笔者觉得应该可以分为四到五类:富人、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低收入者、贫困人口。在我国,目前这几个阶层以金字塔形状分布,富人高居金字塔尖,高收入者其次,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处于金字塔底部。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比较严重,基尼系数已经达到和超过0.45(基尼系数0.45的含义是10%的人占有45%的社会财富),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穷人太多,两极分化严重,如果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状况不满意,就很容易引发阶层对抗,穷人会普遍产生“仇富心理”。现在中国富人热衷于移民国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国内缺乏安全感。这种不安全感主要来源于贫富分化产生的阶层对立心理(“仇富心理”)。进而社会就会动荡不安,历史已经有太多的证明。这样根本无法也不可能实现我们党和政府所倡导的和谐社会。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形态应该是一个“菱形”的社会结构:即大多数人属于中产阶级,菱形两端的富人和穷人都相对很少,也就是说大多数中产阶级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以及由此决定的生活水平感到满意,从而不会产生不满,这样社会主体稳定,社会也就稳定了。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状况存在者不稳定因素;若按联合国的贫困标准测算,中国的贫困人口将不少于2亿人,差不多是我国自己公布贫困人口的10倍!这部分人的生活得不到改善和提高,国家和社会就谈不上稳定和谐。
科学发展观提出和谐社会的理念,强调要以人为本,要让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
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这个共享和惠及当然也包括贫困人口,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就不会有共同富裕。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06年8月29日公布的数据,2005年美国有3700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12.6%,有770万个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平均每8个美国人就有1个生活在贫困中。②众所周知,美国可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之一,目前gdp占全世界的1/3左右,高居第一,人均gdp是中国的十余倍。按理说美国的贫困人口应该很少,至少应该比中国少。但是实际却是比我国宣布的贫困人口数量还多。当然我们不可否认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产生过多的贫困人口;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实事求是讲,我国的贫困标准长期偏低是不争的事实。政府把贫困标准定高,肯定要加大扶贫的财政投入,给国家财政很大压力。或许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就是怕人诟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如果我们不把贫困标准向国际看齐(至少应该向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看齐),那么这种贫困标准就没有多大意义,这和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本质上是相违背的。美国著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其就职演说中曾经这样说过:“检验我们进步的标准,并不在于我们为那些家境富裕的人增添了多少财富,而要看我们是否为那些穷困贫寒的人提供了充足的生活保障。”③,美国政府在半个世纪以前就做到了的事情,今天的中国政府更应该做到,也能做到。
令人高兴的是这一天终于到来。2008年底我国宣布贫困标准从农民人均年收入785元增加到1196元;2011年11月底,中央再次决定大幅上调贫困标准到2300元(贫困标准比2009年大幅提高92%),虽然还略低于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但相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进步。美国目前的贫困标准中关于个人收入标准是人均收入低于11139美元④,按照目前的汇率计算大约是我国最新贫困标准的二十多倍。这个差距仍然很大,这个差距也就决定了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中心任务仍然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新的贫困标准实行后,据测算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一下子增加到1.28亿(据报道城市同样有1.28亿贫困人口),这就意味着我国的贫困人口总数高达2.5亿左右,这才是我们的真实国情。国家扶贫攻坚的任务相当繁重,意味着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扶贫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正如小平同志所说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共同富裕。什么时候我国的贫困标准赶上或者超过美国,这个意义比gdp总量赶超美国的意义恐怕还要大。(作者单位:陕西户县93995部队政治教研室)
注解
①资料来源:《中国剪报》2005年8月29日
②资料来源:《时事资料手册》2007年第2期p55
③李剑鸣 章彤 编 陈亚丽 等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就职演说全集》第362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④《参考消息》2011年9月15日第八版文章《美国贫困程度创52年来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