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构想,对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找准解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在改革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研究探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力措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成为新时期国有企业所面对的新的、迫切的课题。结合国有企业党建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以党建促和谐,以和谐固党建”的思路。
关键词:企业;党建;和谐社会;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入。同时,这一理念和目标也为全党同志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在更高水平上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发展。因此,只有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主体,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显得非常重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改革不仅是一次体制的转换,也是一次利益的调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深入,国企在所有制结构、资产结构、人员流动等方面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对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巩固党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应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国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和调动国企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二、新时期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为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组织要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党建工作更加应该“走前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国有企业发展,努力做到国企党建工作与国企的发展壮大,与国企的改造和改制相适应,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切实理顺好党员的组织关系,进一步整建好企业党组织。伴随着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队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国企改造和改制过程中,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置和领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及时调整和合理设置党组织,及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明确和接转下岗、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做到“党的组织不能撤,党的工作不能停”,防止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
2.加强企业党支部班子建设,夯实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从整体看,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是好的,通过多年的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培养了一批素质比较高的企业党务工作者,党组织机制比较健全,广大企业党员的党性觉悟也较高,这为已经改造、改制的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要抓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应严格按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委员、书记选准配强。应继续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不断改善支部班子结构,确保党组织中有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是支部书记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队伍状况,具备条件的增设一名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并认真抓好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的学习教育,既要抓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又要抓好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科学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使其成为熟党务、精业务、通法律、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党务人才。应根据企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党组织以及党务工作者抓党建的积极性,以确保企业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国企特点,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努力壮大党员积极分子队伍,不断为国企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到灵活务实,确保质量。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应以业余为主、时间相对固定为主、保证质量为主。要根据岗位职责相同、相近和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使活动做到小型多样、灵活务实。要精心安排好党员的教育内容,重点是加强党性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和十七大精神。并要求党员首先从自己做起,高标准、严要求,为职工树立起榜样。把党性教育与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技能培训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教育管理,促使广大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标准交纳党费,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同时,带头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办法,带头遵纪守法和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带头联系、关心和帮助群众,带头与企业法人代表合作共事,真正做到既是合格党员,又是优秀员工。
4.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法途径,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企业党组织不可能离开企业而生存。因此,企业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寻找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按照“参与而不干预、支持而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原则和“刚柔并济、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思想,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服从服务于生产经营。要把这一理念牢牢贯穿于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教育党员带头服从企业发展大局,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整体利益。要坚持好“融、实”的原则。“融”就是把党的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的大体系中,在这一体系下来探索党建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结合、同企业文化结合、同群团组织工作结合的有效方式方法;“实”就是讲求实效,即党组织活动具有实效性,要根据企业党员和员工在生产、技术、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人心,激发主人翁意识,体现党员先锋作用,增强党组织吸引力。
5.继续深化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企业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就是要确保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在企业的发展中当先锋。虽然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已于去年顺利结束,但好的做法我们应该继续发扬,并不断深入推进,紧紧围绕巩固党的政治核心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繁荣发展这一中心,努力寻找影响企业发展和企业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各种矛盾、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不断创新企业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企业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整体素质,增强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广大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企业职工,为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j].求是,2007,(1).
[2]李君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n].人民日报,2005-1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