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回顾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互联网发展初期单一的技术逻辑随着社会化的过程逐渐受到商业逻辑、社会逻辑和政治逻辑的挑战这一现象,从而理清“互联网治理”概念的逻辑脉络,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
关键词 互联网 治理 技术逻辑 挑战
互联网发展经历了独特的历程,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技术逻辑。互联网从产生之初,被预定为军事目的,后来随着冷战思维的日渐式微,科研逐渐成为了主要目的,再到后来被民间化、商用化之后,互联网逐渐的演变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范式,于是治理(或者说“监管”)问题就逐渐浮出了水面。
一、互联网的发展
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大体而言可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不。
图1:互联网应用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科研阶段(1969~1994年)
出于与前苏联争霸的需要,为了保证在核打击下军事通信的畅通,美国国防部于1969年建立了由4台计算机构成的、分布式控制的分组交换网——阿帕网(advanced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network,arpanet)。1983年,为了满足更大规模网络互联的需求,阿帕网采用了新型数据封包和选路协议(tcp/ip),并被正式命名为“互联网(internet)”。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出资在全美建立了全国性的互联网络(nsfnet),并在随后发展为互联网的主干网络。这一时期的互联网由政府出资建设,主要面向科学研究,网络开放给科研人员免费使用,网络规模和用户规模小、数据传输速率低。互联网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并逐步成熟,但应用技术相对单一,主要是文件传输和电子邮件,操作也较为繁复。
第二阶段:社会化应用启动阶段(1994~2001年)
1994年,美国允许商业资本介入互联网建设与运营,互联网从实验室进入了面向社会的商用时期,开始向各行业渗透。万维网(/finance/">金融、商贸、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ip技术以其强大的包容性和渗透力,促进了互联网与电信网、广电网等的融合。以博客、播客等为代表的具有自组织、个性化特征的web2.0技术使普通用户可以轻松成为互联网内容的提供者,促进了网络内容的日益繁荣。
在不同的应用阶段,互联网表现出了不同的典型特征,如表1所示。
基于“端到端透明性”的网络体系架构有很多优点,是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同时也为互联网后来出现的很多问题埋下了几乎难以克服的隐患。根据美国墨西哥大学教授罗杰斯的创新扩散理论,新事物的发展通常呈现s形。当普及率在10%-20%之间时,扩散过程会加快,直至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才会慢下来。因此伴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及其应用领域的持续扩张,在互联网应用场景发生巨变的情况下,现有体系架构使得网络缺乏可控性的弊端日渐凸现,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开始影响其可持续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个人认为,互联网不可能再仅仅凭借自身的技术逻辑健康有序的发展了,而是需要治理,并且需要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间团体和公民社会的共同参与,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互联网治理提上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互联网的技术逻辑
与传统电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坚持的严格控制和管理不同,互联网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自律”基础之上的“开放”、“平等”和“创新”,让人人都可以参与建设和发展的精神理念。在这一精神理念的指导下,互联网工程界提出了“端到端透明性”的核心设计理念(rfc3439)。它是互联网少有的、一直坚持的体系架构核心设计原则之一,互联网工程界将其概括为“端到端原则”(end-to-end principle)。在互联网上,网络本身的职责仅限于尽可能高效地传输简单数据单元。而身份识别及编解码等更高层面的功能则是由应用软件或是连接网络的那些设备来实现的。换句话说,绝大部分智能性和职责性功能都是由互联网终端的设备来实现的,而不是网络本身。(即所谓的终端智能化而网络傻瓜化)因此,所谓“端到端原则”,就是在互联网的设计中,将互联网系统中与通信相关的部分(ip网络)与高层应用(端点)和下层传输技术分离,最大限度地简化网络的设计,使其尽可能地具有开放性。有些文献中也称这种体系架构为“沙漏模型”,今天所看到的互联网的所有特征(包括优点和不足,外部及内部的),几乎都与其“端到端透明性”的核心设计理念有关。图2概括了互联网的理念、体系架构及其具有的相关特性。互联网这种“端到端透明性”核心设计理念的具体体现为:
(1)互联网提供的是一种统一的“尽力而为(besteffort)”的ip包传递服务,标准化了的开放应用开发接口(基于socket)使得业务与承载分离,应用开发人员能够预期网络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极大地促进了技术和业务的创新,推动了各行各业的信息化进展。
(2)把复杂性推向网络边缘(终端设备),采用无连接的包交换技术,使得互联网的可扩展性得到极大提高。
(3)通信的可生存性。这种设计理念会尽量保持网络的“连通性”,使得网络中的故障不会彻底破坏端到端的通信,只有终端发生故障才会导致通信失败,提高了通信的可生存性。
(4)使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可以只关注于高效地传递ip包,关心路由和故障的恢复,不用关心对新业务和应用的支持。
这一理念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得到了延伸,在其内涵中包含了开放性和可靠性,被扩展为:tcp/ip协议设计中应尽可能地将状态信息维护在端点上,网络内部不维护与特定应用相关的任何状态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在网络中的某部分发生故障时不会中断通信。
互联网“端到端原则”的设计基础(假设)是:
(1)互联网最初是由具有共同爱好的技术专家设计开发的,他们之间相互信任;
(2)互联网是由科研团体或政府研究机构管理下的非商用网络。
与互联网设计之初的30多年前相比,目前无论是互联网面临的技术环境、商业环境、社会环境或政策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互联网传播的技术逻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互联网诞生时个人计算机(pc)和局域网(lan)的概念还未出现,光通信技术还处于实验室阶段,可供商业使用的跨国电路仅有56kbit/s,文本是互联网仅有的通信方式,计算规模也不大。此外,互联网的设计主要用于教育及科研,根本没有考虑商业化使用。在政策层面,互联网面对的是垄断政策下的电话通信,对ip没有任何政策要求(限制)。
但到了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从技术上来说,通信速率已是当时的100万倍以上,并且出现了多种无线通信的方式;pc及嵌入式计算已经无处不在。其次。互联网已经从之前单一的科研教学走向了商用。社会环境和用户群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相关的通信政策也由垄断走向了自由竞争的时代。尽管ip技术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适应了众多的变化及挑战,但在其电信化的过程中,商用模型、qos、网络安全及管理等方面却步履维艰,其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端到端透明性”的体系架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变化,互联网的技术逻辑遭受了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商业逻辑、社会逻辑及政治逻辑的巨大冲击。
三、互联网的商业逻辑
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标志着互联网从教育科研走向了商业化应用的道路。端到端透明性带来的互联网开放性,为互联网商用化的蓬勃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商用化也给互联网的开放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改变了互联网的体系架构,尤其是开放性。互联网的开放接口只是尽力而为的ip包转发服务,而不是高层业务和应用的接口,因此isp只能提供所谓的“比特管道”(bitpipe)业务,难以提供利润更高的高层业务和应用。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isp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不断做投入,但却不能通过提供新业务(只能是“比特管道”服务)而增加收益,这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是个悖论。于是isp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出现了分化。
从2000年开始,大量isp陆续倒闭、破产、被兼并,没有一个纯粹意义上的isp能够活下来,因为只提供单一的“比特管道”服务是无法生存的。长此以往,一个地方的isp可能就只会剩下一、两家,结束自由竞争,产生新的垄断,从而提高“比特管道”费用来维持生存。另外一些isp在面临生存危机时,开始想办法利用自己的“比特管道”提供一些增值服务。于是我们看到很多isp把他们的ip网络圈起来,增加一个边界(middle box,中间体),如缓存、防火墙和网络地址翻译(nat)等设备类型,并利用这类边界结点在他们的网络里面提供一些增值服务,最典型的成功案例就是现在移动数据业务所采用的“walledgarden(带围墙的花园)”模式。
在互联网上,“围墙花园”指的是一个控制用户对网页内容和服务进行访问的环境。isp通过“围墙花园”把用户限制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它允许用户访问指定的网站或相关服务,同时防止用户访问其他未被允许的内容和服务。某些“围墙花园”也可能不阻止用户访问“围墙花园”外的网站和服务,只是给用户增加了访问难度。isp“围墙花园”建立的原因很多,例如,在1999年,美国在线服务公司(aol)少儿频道就建立了一个围墙花园,以防止孩子们访问一些不适宜的网站。但更为重要和普遍的原因是isp的商业利益:isp们希望将用户资源掌握在自己手中,引导用户访问自己或合作伙伴的网站,减少或防止访问竞争对手和不能带来利益的服务。美国在线服务公司可以说是“围墙花园”方案主要的也是最成功的实践者。据称85%的美国在线用户从未离开过美国在线的领土;据经济学家分析,美国人花费在网上的40%的时间都处在美国在线圈定的“围墙花园”内。当前,iptv业务网的模型,下一代网络(ngn)以及运营商组建的多个“电信级”的ip网也普遍采用的是这类模型。
这类边界节点的应用,违反了互联网端到端的透明性原理,因为他们的功能既不是像路由器那样转发ip包,也不是像终端那样产生或终结ip包,而是对ip包做控制和过滤。
四、互联网的社会逻辑
互联网最初是由具有共同爱好的彼此信任的技术专家设计开发的,可以说互联网最初只是为了在一个关系密切的社区内多台电脑之间的相互通信而设计的,因此互联网的用户彼此之间相互信任是其非常重要的一个设计假设。如今随着互联网规模和用户的日益增加,其社会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互联网已经演变成了在一个开放的社区中任何人相互之间的通信方式。这个社区从地域上说是全球化的,不存在什么管制(governance)规则,用户彼此之间不再相互信任。相互并不信任的用户之间的利益也不再是相互一致的了,而有可能存在冲突,如病毒与反病毒、保密与合法拦截、共享与版权保护等。但假设用户相互信任的互联网“端到端透明性”的设计原则方便了安全攻击、病毒和其他有害信息的传播。其次,互联网将应用的控制权完全交给了用户,也就意味着把几乎全部的责任也交给了用户,这在互联网发展之初是行得通的,然而在用户群体发生巨大改变的今天则无疑留下了几乎难以克服的隐患。把安全的控制权交给了用户,导致安全问题泛滥而互联网界几乎束手无策;把流量的控制权交给了用户,导致isp和用户之间在流量控制方面(尤其是p2p引起的)的利益冲突不断而又各执其词。再次,网络技术从本质上来说只提供一个平台,至于传载信息的真伪好坏则依赖传统道德和法律的判断及规范。以p2p技术为例,它追求的是网络中各节点的平等地位。在p2p技术结构中,中心的意义被大大弱化甚至完全消解,去中心化特点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网络传播结构的扁平化特点也进一步凸显。而这样的传播结构,对传统社会意义上的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不啻于一种巨大的挑战。最后,现在的互联网用户已经从原来的技术人员发展到了可能不懂技术,用户希望互联网终端像电话终端那么“傻”和容易使用,导致智能性被迫从终端向网络中迁移。互联网的社会逻辑是对其技术逻辑的第二重冲击。
五、互联网的政治逻辑
网络经济随互联网的发展而日渐成熟,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与网络经济相适应,作为经济集中表现的政治必然会出现“网络政治”或称为“虚拟政治”。理由是:第一、网络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工具。政治的发展更多地依赖纷繁复杂的网络,而大量网络的获取、传递、利用,必须通过网络产业所提供的网络设施进行。第二、网络资源具有垄断性。对网络资源使用的不平等将出现网络及网络资源越来越集中到统治阶级手中的趋势。人们发现,在网络社会只要实现了对网络、网络资源、网络设施及产业的控制,就可以控制整个社会经济,进而达到对经济、对政治的垄断统治。第三、网络产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网络产业愈发展,就会产生、提供更大规模的网络,由此推动政治领域发生深刻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在全球迅速扩张,网络世界几乎涵盖了现实社会的所有领域,重新塑造了个人和组织的社会行动方式,成为人类活动的全新舞台。在政治领域,网络正在向政治制度、政治过程、政治权力、政府治理、国际关系等诸方面渗透,为既往的政治活动规则增添了新的变数。由于网络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削弱了中心控制,为民众进行利益表达、输入政治意愿、参与政治决策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网络引发的教育革命使更多的民众能够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提升了民众政治参与的能力;网络的开发性和平等性也极大地激发了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以至不少人乐观地认为,它也将改变权力关系,带来前所未有的民主,即所谓的“网络民主”。
互联网所具有的特性的确可以使网络成为民众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和手段,但也正是由于它本身固有的技术逻辑缺陷和随之而来的负效应使得网络时代的政治参与面临诸多难题,概括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的客观性。拥有一定数量的客观信息是民众政治参与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网络信息容量的无限性和网络信息的可操纵性都难以保证民众所获信息的客观性。
(2)参与的规范性。从政治参与的外延看,政治参与应是公民以合法手段,规范地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但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却促成了非常规参与,尤其是非法参与的扩大。
(3)参与的公平性。使民众广泛地、公平地参与政治生活是扩大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但网络化发展所造成的数字鸿沟却导致了政治参与的不均衡状态。
互联网的政治逻辑是对其技术逻辑的第三重冲击。
六、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发展经历了独特的历程。最初,互联网主要是在民间力量的推动下、经过自下而上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而发展起来的,并最终形成了平面化的开放式参与空间。
互联网的现有规则大多也是通过自下而上、非集中化(bottom-up,decentralized)的方式形成的,这种模式重视发挥民间团体、私营部门和个体的作用,注重不受传统现实社会约束限制的个性,鼓励创新精神,注重规则的效率、开放性和有效性,强调没有政府参与和限制的自由和平等。这种治理模式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对于全球互联网的繁荣和发展确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互联网的应用环境从发展之初到如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互联网的影响力也已远远超过教育和科学的范畴,它已经演变为重要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并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和公众的利益,涉及众多公共政策,如应对和打击垃圾邮件、网络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以至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安全等问题。从互联网诞生以来所形成的私营部门和一国主导的互联网治理机制已经逐渐暴露出诸多缺陷,不再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以教育科研为应用目标设计的互联网,其技术逻辑(核心设计理念)在社会化的应用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面临着商业逻辑、社会逻辑、政治逻辑的严峻挑战。对互联网治理的讨论应该遵循这一逻辑脉络展开,在保持互联网持续发展和治理之间寻求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