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我国媒介公共关系的 发展 策略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媒介 公共关系 发展策略
传统公共关系学中,媒介基本上是被当作公共关系的客体来研究的,而媒介公共关系也就是指社会组织与媒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重要的对外公共关系。随着媒介 企业 化、市场化运作的逐渐形成,媒介也应该成为公共关系的主体。需要塑造自身形象、创造自身品牌的理念已成为许多媒介的共识。然而。媒介公共关系在我国无论是实践还是研究都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真正挖掘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媒介公共关系理念和运作 规律 ,媒介公共关系的操作还缺乏系统性和 科学 性。媒介公共关系在实际的策划和实施中还存在着诸多误区。就目前我国媒介公共关系的现状而言。要想在未来获得新的发展和突破。就必须在科学的媒介公共关系观念指导下制定出切实有效地媒介公共关系发展策略。
一、战略观:塑造媒介品牌
在我国竞争日趋激烈的传媒市场上,品牌也已经成为媒介的制胜法宝。在
由于媒体具备独一无二的传播优势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一直被当成其他社会组织危机公关的重要对象与目标。但也正因为这种优势,媒体往往容易忽视自身的危机管理。严重影响了危机的有效解决和媒介形象的塑造。
《第一财经日报》在2006年“天价索赔案”中危机公关意识的淡薄及公关策略的缺失值得警鉴。在事件的最初,《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焦点集中于富士康的非法用工现象:工人超时加班、工作条件恶劣等等。而且,种种迹象表明,《第一财经日报》意图深化这一主题,将之作为一个舆论监督的系列报道来进行处理。在记者王佑6月15日撰写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之后,紧接着的6月22日,又发表了追踪报道《富士康离职女工:连续作业12小时已是家常便饭》,继续对超时加班予以关注。但是,在7月3日,富士康公司提起诉讼之后,这一报道链条断裂了,有效的舆论监督被中止,所有的媒介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新闻官司上来。自此,《第一财经日报》从主动变成了被动,对危机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最终只能疲于应付新闻官司,对富士康公司的超时用工再也难以保持持续关注,不仅错过了树立客观、公正、正义媒体形象的大好时机,而且还使自己陷人了失实报道的泥潭。《第一财经日报》之所以最后只能以和解收场,其总编秦朔做出了解释:“我们报道的最后段落显得夸张,确有瑕疵。”“以一篇有瑕疵的报道即便大获全胜,也不是真的胜利。”从秦朔用瑕疵来代替报道失实这种轻描淡写的说法来看,《第一财经日报》这次公共关系危机的发生和恶化有一定的必然性,缺乏必要的危机公关意识,必然导致危机来临后缺乏有效的危机规避策略。自2010年1月下旬开始,富士康接连发生了多起员工坠楼事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对员工管理方式不当等问题也被媒体一一披露出来。由此可见,《第一财经日报》2006年对富士康用工制度的报道并非完全失实,如果当时能够诚恳勇敢地承认报道用词用语不当和过于片面等问题,及时修正、补充和深化报道,即便输了官司,却一定能赢得公众的信赖,树立起自身公正、诚实和不畏权势的良好形象。
应该说,失实报道和新闻官司是媒介组织最有可能遇到的危机,但是我国媒介在面对这两大危机时往往会陷入被动局面,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危机的不良影响,媒介形象受损,媒介正常工作开展受阻。因此,媒介组织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危机管理意识和观念。认识到危机难以完全避免,危机时刻都有可能发生,危机管理是否到位决定了危机处理效果的好坏。有了良好的危机管理意识后,媒介组织应该将危机管理小组作为一种常设机构,建立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以积极而不是回避的态度面对危机,与公众进行真诚全面地沟通,把握危机公关操作的最佳时机,从而消除危机的不良影响,并尽可能地化危为机,进一步提升媒介组织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