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社会价值观冲突中,媒介舆论在引导公众价值观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我国公共领域已经大体形成,舆论学理论研究由基础舆论学向公共舆论学深化,这为我们研究媒介舆论价值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可以借鉴的理论视角。
【关键词】媒介舆论;舆论价值;公共领域
媒介舆论价值研究的社会背景与两个前提
全球化浪潮中的中国社会转型为我们考察媒介舆论价值提供了一个特定背景,在这个幕布上所映现出的各种表象与舆论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在这种情形下,媒介舆论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主导舆论,其价值导向对社会的影响尤为巨大,在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和对主导价值观的构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国家与社会的逐步分离,市民社会的影像也日渐清晰,由公共事务领域扩展成的公共领域也逐步形成,为我们研究媒介舆论价值提供了价值主体、客体和直观对象。在此基础上,我国舆论学研究开始向公共舆论学方向深化,这也为我们研究媒介舆论价值提供了理论前提。因此弄清媒介舆论价值研究的两个前提是必不可少的。
公共领域的形成。“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提出的一个颇有争议的政治学概念。哈贝马斯指出,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我们可以循着两个视角来审视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
首先是舆论学的视角。在“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框架中,没有私人领域,也就没有什么个人事务与公共事务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与政府官员有关的公共事务常常被看做私人事务而隐蔽起来,与普通公民有关的私人事务有因普通的高强度的道德约束力量而被视为公共事务向社会公开。因此,没有私人领域也就没有公共领域。中国公共领域的兴起正是以私人领域的凸显而得以彰显的,而在中国,私人领域形成的标志之一,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隐私观念的出现。
其次是传播学视角。传媒历来被视为“社会之公器”,但同时也受制于新闻体制的束缚。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媒体发展的历史,也可以看做是在构建公共领域、影响社会进程中不断寻找和调整自身定位的过程。当然,这一切都是以不违背主流意识形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前提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是媒介市场化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传媒市场化是中国公共舆论形成的先声。
公共舆论的提出。对于“公共舆论”这个概念,目前是有争议的,这种争议不仅仅表现在对公共舆论定义的不同上,而且对“公共舆论”这一提法本身也有着诸多质疑。例如,舆论与公共舆论都是public opinion,在舆论之外提出公共舆论是否科学,而且有必要吗?既然有一个公共舆论,那么是不是对应的还有一个私人舆论,或者说是私下舆论呢?或者有人干脆认为我国根本就不存在公共舆论,等等。
公共舆论在我国社会已普遍存在,并成为主导舆论,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对于“公共舆论”这个概念颇有争议,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我们采用这样一种定义:公共舆论是社会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的议论通过公共论坛的扩散而形成的公共意见。它是民意和众意的反映,是人民的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和。我们这里所讲的媒介舆论是公共舆论的一种形式,而且是一种主要形式。
媒介舆论价值基础与本质规定性
对于舆论价值,我国大多数学者的一致观点是舆论能够满足舆论人的需要,给舆论人带来某种效益,一般意义上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所以有关舆论价值就是舆论能够满足舆论人的需要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而且是深刻的,因而从前文中,我们能够看到刘建明先生说“这是舆论价值的全部意义所在”,徐向红先生说“在舆论学中,舆论价值当然是指人们伸张自我,调节对象这一特殊需要的满足”。但是我们认为舆论价值的本质,在“全部意义”和“当然”中还需要深挖下去,突破“舆论+价值=舆论价值”的简约模式,充分认识到舆论是一种评价性信息这一特征,并在充分理解和把握评价的本质与特性的基础上界定舆论价值,要意识到舆论价值的层次性与复杂性,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媒介舆论的作用日益突出,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对媒介舆论价值不能简单地以满足公众的需要来进行界定。
因此我们首先应该探析媒介舆论的价值基础。价值关系是人类的一种普遍关系——主客体关系的一个方面,即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由于主体及其内在尺度的作用,使客体趋向于主体,接近主体(客体主体化),为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服务。因此,探析媒介舆论价值基础,便是要弄清媒介舆论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这是分析公共舆论价值本质的前提条件与基础。而要弄清舆论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就必须先要弄清媒介舆论的舆论主体与舆论客体。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媒介舆论价值基础,即媒介舆论价值主体是理性公众与社会,价值客体是媒介舆论本身,也可以说是一种评价性信息。通过上面的分析,媒介舆论价值的本质规定性变得更加明晰。可以看出媒介舆论价值关系中还镶嵌着另一个价值关系,构成了价值双重结构,图示如下页:
从上面的图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有两个价值关系,即价值关系①和价值关系②,还有一个评价关系。价值关系②是很好理解的,它就是前面所讲的那种“舆论能够满足舆论人的需要,给舆论人带来某种效益”观点的支撑点。那么,何以又有价值关系①?它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评价关系又是什么呢?这也是我们必须详细加以说明的。
舆论主体与舆论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价值关系的存在,应该通过评价关系来理解。评价就是一定价值关系的主体对这一价值关系的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的反映。或者换一种说法,人们对自己价值关系的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的认识,以各种精神活动的方式表达出来,就是评价。因此,评价总是指向一定价值关系的,是一定价值事实的反映,这种价值事实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预期的。由此,我们讲舆论评价,舆论是一种评价,也就肯定了舆论主体与舆论客体之间的评价关系的存在,也就肯定了价值关系①的存在,如果说价值关系②中的价值事实是现实的,那么价值关系①中的价值事实就是一种预期的。为什么说是预期的呢?因为公众在对公共事务进行评价时,是要采用一定的评价标准的,而评价标准虽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但在其背后却有着客观的价值标准,客观的价值标准是衡量评价标准的尺度,而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实际就是人们客观的价值标准,因此,当公共事务与公众有着利益相关度时,这种可能的、预期的价值事实就已在公众与公共事务之间形成。
可以这样认为,价值关系①中的价值事实是预期的,而价值关系②中的价值事实是现实的,把预期的价值事实转换为现实的价值事实,这当中起作用的是评价关系。能否把预期的价值事实转换为现实的价值事实,或者说把预期的价值事实能在多大程度上转换为现实的价值事实,完全取决于评价关系中的评价水平。具体到公共舆论价值中,就是说,公共舆论的价值取决于舆论本身的评价水平,也可以说是公共舆论的智德水平,这就是公共舆论价值的本质规定性。一般情况下,人们把舆论本身的质量只是作为舆论价值的一个要素,与其他要素等同起来,但我们通过以上的分析,认为舆论在双重价值结构中处于枢纽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实质上从本质上决定了舆论的价值。日本学者福泽谕吉曾说,所谓人数愈多,舆论力量愈强,只是限于人们在才智相等的情况下才是这样。如果把人们作为一个整体,则舆论的强弱并不取决于人数,而是取决于智德的高低。例如,有些舆论可能刚开始的时候在传播规模和对公众的影响力方面比较小,但是由于它对公共事务本质的揭示更为深刻,反映了民心民意,即智德水平高,所以它最终战胜了保守落后的舆论,进而推动了社会进步。
媒介舆论价值的本质规定性是公共舆论本身的智德水平,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热点一个接着一个,舆论现象更加纷繁复杂,舆论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我们更应该注重舆论本身的智德水平。
媒介舆论价值要素
公共事务的利益相关度。公共事务在社会实践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公共事件、社会问题、社会思潮等等,公众每天都生活在这些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中,然而并非每一个事件、问题都能引发媒介舆论,形成的媒介舆论价值也各不相同。总结媒介舆论现象的规律可以看到,公共事务与公众的利益相关度越高,就越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和讨论;公共事务越重要,人们对事态的期望越大,媒介舆论的规模、强度就越大,媒介舆论的价值也就越高。公共事务的利益相关度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与公众的地域接近性、事件本身的显著性、事件的及时性以及事件的公开程度。
理性公众的参与强度。媒介舆论的主体,即对公共事务进行评价的理性公众的状态也直接决定着公共舆论价值的大小。公众的参与强度与公共舆论的价值量成正比例关系,参与程度越大,舆论的价值量也就越大。参与强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参与讨论的公众人数、公众进行评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表达方式的强弱以及公众这种评价活动所触及社会问题的深度和对社会实践系统的意志调节力度。比如关于反腐败的媒介舆论,由于参与讨论的公众人数非常多,公众进行评价很主动,也很积极,表达方式强烈等,使得反腐败公共舆论价值得以极大彰显。
舆论意见的评价质量。媒介舆论所形成的各种意见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评价性信息,评价信息是认识的深化,当人们接触到一个新生事物时,首先要认识事物的状态,得出描述信息;其次要揭示事物的性质,得出析义信息;最后进行评价,判断客观事物能满足主体何种需要,得出评价信息。价值是客观的,但认识价值的评价过程却带有强烈的主观倾向性。评价方式可分为个人评价、社会评价和历史评价,社会评价又可分为专家评价、决策评价和舆论评价。与其他评价方式相比,舆论评价的特点表现在两个方面:参与者的极其广泛和不固定性,评价的及时性和公开性。
媒介舆论意见的评价质量高低也与舆论的价值成正比关系,评价性信息质量越高,舆论的价值就越大。意见的评价质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评价符合客观实际的程度与真理的接近程度;第二,评价是否如实反映社会事件的本质和规律;第三,评价反映民意的程度,是否顺乎历史发展,并代表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m].载汪晖,陈燕谷,主编.北京: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2]程世寿.公共舆论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
[3]刘建明.基础舆论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4]徐向红.现代舆论学[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
[5]李德顺.价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6]福泽谕吉.文明论概略[m].北京编译社,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