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浓郁的美学精神,中国古代美学深植于天人合一、美善统一等哲学基础,并在古人们的心理、意识、趣味、好尚之中得以充分地体现。文章旨在通过对其精神取向以及在艺术作品中的具体表现来探讨中国古代美学的审美趣味特质。
[关键词]古代美学;审美趣味;精神取向;平淡之美;意境之美
[作者简介]周旭,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美术研究所副研究员,湖南长沙,410083。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从远古的石器时代开始,就已创造了举世罕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也衍生了人类历史上具有永恒魅力、不可磨灭的美。中国古代美学形成了我们民族独有的美学传统。这个传统不仅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体现,更深深地渗透到了我们民族的意识、心理、好尚、趣味之中,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组成我们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世界美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对整个人类文化的进步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本文择以审美趣味视阈,探讨中国古代美学的特质。
一、中国古代美学审美趣味的精神取向
从意识形态的范围来看,我国古代的奴隶社会以至整个封建社会,伦理道德无疑是一切行为方式的最高准则,这一点在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美学。而如果从哲学范畴来看,中国古代美学指的实际上就是以古代儒家和道家学派为代表的美学思想。
首先,“天人合一”的观点,即宣扬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中国古代美学的理论基础。它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观念,认为天与人有着共同的本性。正如孟子所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就是说,善的本性得到了充分地张扬,也就懂得了人的本性;而懂得了人的本性,也就懂得天命了。道家也有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而作为美学范畴,“天”与“人”所探讨的是关于美的本原与审美的归宿问题。“天”在古人看来即是“人”及万物的本原与归宿,因此,对于美来说,也是其本原以及审美的归宿。中国古代美学由于深受“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无所不适作为其最高审美境界,因而在追求美、表现美的过程中也总是追求人与自然的统一以及人与社会伦理道德的统一。
此外,中国古代美学还特别强调美与善的统一。作为一种美学范畴,“善”指的是对人有用、有益、有利的功利价值。与伦理学上所讲的“善”的概念相比,它有更为广泛的涵义,不仅包括人的道德行为方面的功利价值(即对人有用有益),还有各种社会事物的功利价值(即是否与人类的目的性相符)。而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儒家学派的鼻祖孔子最先将“善”的概念引入审美领域。他的哲学思想以“仁”为核心,也为其美学理论打上了鲜明的伦理烙印。据说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时,竟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他感叹:“《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在这里,“美”即是对美的形式的最高评价,而“善”则是对符合一定的道德观念的内容的最高评价。在孔子对“美”与“善”的论断中,他提倡的是尽善尽美,美善统一,不仅把“善”和“美”联系起来,甚至把二者直接等同起来。同样,孟子的“充实之谓美”里的“充实”也是指将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化为自己的精神,使之充盈全身,这就是一种美。荀子也曾说:“君子崇人之德,扬人之美”,在这里的美就是善。总之,我国历史上的许多思想家、文艺家、美学家都肯定了道德感和审美感的一致性。
这里值得强调的是,人们接受某种伦理道德原则,既非受法律的强制,也并非理论认识问题,而是取决于个体的情感,通过情感的感染而接受的,这就使古代美学在艺术上对情感的表现更为关注。早在《尚书·尧典》中就有“诗言志”之说,这一中国古代美学的古老命题,其中就阐明了艺术是情感表现的萌芽,之后又通过《乐记》《毛诗序》及其他著作得以明确和具体的发挥。此外,中国古代美学还特别强调“情”与“理”相统一。古代美学认为真正的艺术无一不是真实无伪地体现了灌注于个体全部人格中“善”的情感,“理”和“情”不能分离,应融为一体。因而古人日:“言,心声也;画,心画也”。以画竹为例,西方画竹,往往只画出竹本身的特点,把竹画得维妙维肖即可;可是竹作为中国画的题材则不然,它更强调要在运笔中表现出作者的精神和人格。中国画中的笔墨不仅是气韵的表现,而且也是作者精神的灌注。
中国古代美学以审美境界为其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建立在“天人合一”和“美善统一”两个观点之上的。“美善统一”的观念中,虽然儒道两家在关于“善”的最高境界上有所争执,但最终都遵从“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有所不同的只是在于达到此境界的途径以及对其意义与价值上的理解。而所谓“天人合一”的境界,其实是一种既符合自然又超越自然的境界,由于它的高度自由,因而也是一种审美的境界。在古代美学中,如果达到了至善,也就是在最广阔最根本的意义上达到了一种美的境界。
综上可见,中国古代美学是以“天人合一”为源头,而从中分流出“美善统一”、“情理统一”、以“审美境界”为人生的最高境界等等几股纯朴的如清流般的观念。也正是它们构成了中国古代美学的独特品格,成就了我们民族独有的美学传统。
二、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美学审美的“趣味”
“趣”与“味”,二字的解释在古代颇多。
先说什么是“趣”。有解释为意旨、意味。《列子·汤问》中有“曲每奏,钟之期辄穷其乐”。“趣”不单单用在音乐上,而且还运用在绘画上。顾恺之在论画时,评《孙武》像为“古趣神奇”,又评《醉客》像为“变趣佳作”。还有说为兴会、兴趣,比如《晋书·王羲之传》中就有“恒恐八辈觉,损其快乐之趣”。可见在古代,“趣”就与艺术和人的心情有了紧密的联系。
再说什么是“味”。其实,“味”比“趣”更早运用在艺术领域。春秋时期,晏婴便以将“味”引申到音乐上,日:“声亦为味”,用“五味”来形容“五声”。将“味”由食的范畴引领进了美的殿堂,单义也因此变为多义:一为体味,如《后汉书·郎颛传》中就有“含味经籍”;二为辨味,如《列子·无端》中有“有味者,有味味者”(其中第二个‘味’就为辨味);三为意味,如《晋书·成公简传》中有“潜心道味”。《红楼梦》中更是记载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见“味
”早已深入到人们的心灵,与感受和情感联系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