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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因受了白主编的委托,我无意间翻看小说栏发现这篇《诗人之夜》的。
确切说,开篇的“灵魂们”三个字就一下抓住我的眼球。是啊,时下我们谈吃喝、谈美容、谈生意、谈钱、谈时政、谈女人……有几人谈“灵魂”呢?而且还要谈“们”谈灵魂的群体。这岂不是语言文字的靡费、意识的妄求,纯粹另类嘛。
可当读下去才发现,原来我看到的是一个灵魂的抽搐与委屈,聆听到一种胜似大悲大恸的号哭,感到有一种凛飒且清新的爽风,不时地抖擞叩击着我的灵魂。
话说,灵魂是人类的本质。可时下里,我们每个人都该扪心自问一下,有谁曾有意或无意地奢侈地关怀过“她”或“她们”呢 ?问一问,你的我的灵魂还在不在?是真实的还是在虚掩中?我们的灵魂都在干些什么呢?我日常做的事,是否都能让灵魂熨帖?所谓心安理得呢?我敢肯定说,除一些有良知的文化人外,绝大多数的人都没这么做。且更可怕的是,大家无一不认为自己所做之事,都是对的,自信得很哩——包括郑筱萸、陈良宇、使用童工的黑心老板们,包括银行里监守自盗的贼,皆作如是想。
——这,就是我们这个浮躁时代的悲哀,人的悲哀。
而朱宏梅的《诗人之夜》恰恰是把这样一个重大的(社会的,也是人生的)主题,用小说的形式为我们揭示出来。是啊,你是人否?有没有魂?该不该有这魂?你的魂平素都逍遥在何方?你做事、你说话,是否都是用你的魂思考过的?你的魂在你身上究竟起多大作用……平时我们总侈谈自我,我想这可能才是我们的纯粹的“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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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谈小说。
小说到底是什么?文化系文学系有小说这一门类。眼下,对小说这种有别于真实生活的“拟叙述”的掌握,已经成为衡量一个搞文学的人合格与否的潜规则了。
可小说这阿物到底是为人类做何公干的?仅仅是记载生活吗?为了看完一段故事,惊喜那么一阵儿,为闲时跟人嚼舌根有几句侃辞吗?诚然,小说的娱乐功能是要肯定的。这在广大读者(一般人眼里)此种认识是可以认可的——因为我们不能期待广大读者在翻看小说之前,就有意去那里寻找什么认识啦价值啦。可我们写小说的人,却不能为娱乐而娱乐;即便你这么想——作者的生活沉演和自我意识也必然有意无意地让你把自己的认识价值之类的东西融入你的笔墨中。何况,现代小说作者很少不是“主题先行”的。即便搞“自然流”也没法剔除作者的意识动因与精神驱向的。于是乎,“自我”这个永远回避不了的东西就像魂之于人一样,就完全彻底的浸透在小说里了。
其实,我的这种“小说是人类自我的最后一块栖息地”的提法,不仅是上述缘由。那其中还包括小说跟其他文化文学门类(如心理学、电视剧、纪实等)的比较,暂不详述。
本篇是说,小说是“人生存”的精神之镜——人们阅读小说时不自觉地就要被这镜子所“映照”所透视(尤其在那种“缓思维”的、可做跳脱思考的“阅读”进行中——这是跟“看电视剧”比较);而这种灵魂的被“映照”正是小说审美中认识价值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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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朱宏梅的《诗人之夜》该归类于荒诞派小说。不用多问,笔者是探索过卡夫卡的,而且该说是深得其中三昧。这,在现代小说作者中已属难能可贵了。
看,这个叫黄云的“诗人之魂”其实是挺矛盾的。笔者一开始就写了一段他的怪里怪气的自问——诗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诗人的灵魂在诗里还是在酒里?为什么人们总是怀疑诗人有精神病?精神不就是灵魂吗?灵魂出毛病的人就是诗人了?写字的人都容易出毛病,作家里100个里有40个出毛病的话,那么诗人起码有70。照这样算,我应该是这30里的……这些问话,一听就是半醒半醉的、且又贴近现实的、有关人生真伪的自我叩问。接着,在陆续地交代中,作者又搞出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什么“手机丢了”、“梅”啦、“梅是我灵魂中的灵魂”啦、“手机又没丢,而是被老婆拿走了”——这些都是看起来荒诞而实际又跟生活紧密联系着的,只是被作者赋予了寓意的“象征”之物。而且,似乎又都是些糊涂话、自相矛盾的话,甚至语无伦次——地上是白的,我的头发是白的。白的头发上有水珠,水珠挂到了我脸上。我的脸上发着烧。雪花真美。她们也是灵魂,仙女的灵魂。梅是仙女,梅的皮肤真白。她总是看不明白我的诗,这也叫我苦恼,她的灵魂是白的,就像一张白纸,白纸上什么也没有,所以她看不到我黑的诗。我是一个黑灵魂她是一个白灵魂,她在白天我在黑夜,所以我们总是错过……然而,我敢肯定地说,作者在写每一个字时都是斟酌着下笔的,笔笔用意深远。最有趣的是说“他”老婆“扫地时东张西望,常常扫到人家脚背上去”。这简短的寓言似的两句话,真就一下让人联想和透视出一个很现实的女人的日常行为和本质了。该说,这都是典型的、又是变异了的人性的自白。
尼采说:唯有彻头彻尾的自白的人性,才是最值得推崇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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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下面就必然有人要问,难道这就是小说吗?
是的,我们读惯了《三国》、《红楼》、《子夜》,也读过《复活》、《简·爱》、《红与黑》,可就是什么《变形记》啦《雪国》啦《百年孤独》啦,啃不动——嘴上不太敢非议,怕人笑话,说自己土,说水平低。背后铆着劲去读吧,真真是味同嚼蜡哩。当然,认真读上三五遍,再翻看几篇评论,最后还是渐至清晰。蹩脚的,无非那三个字——不习惯。
是啊,应该说“习惯”是我们阅读的朋友,可它却是我们学习新事物和创作的大敌。我们试想一下就明白,为什么作家跟世上各类工匠都不一样呢?工匠们的劳动只能叫“制作”,而作家的劳动要叫“创作”呢?仅仅因为作家是脑力劳动吗?不尽然。造原子弹该说是靠脑力劳动吧?美国造、中国造、伊朗也在造,铀238裂变的原理是一样的。那是科学,科学是有规律和循规律的。文学艺术就不一样了。如果塞尚、高更、毕加索,跟达·芬奇、伦伯朗、鲁本斯一样惟妙惟肖,美术早就死亡了。施耐庵笔下的女人不是潘金莲就是孙二娘,再不就是李师师,绝出不来林妹妹;曹雪芹就是写鲁莽之辈也只能是焦大,而绝不是李逵、鲁智深。小说作家是通过一种独特的思维和语言的方式(另一颗心灵是不能替代的),把生活中的某人某事、某些人某些事,用一种有别于原来的生活形态“叙述”出来。这种思维、语言、叙述形式,我们称其为“拟叙述”。而整个完成这个“拟叙述”的过程,就叫“小说创作”。而这种创作(包括创作前的体验)正因为完全是在个体思维活动中进行的,其结果才显示出千差万别。当然,广大读者的视觉“习惯”乃至心灵的求索,也就被“她”这样地“更新”着。“她”的永生(流传)价值,也就在这里。
所谓的“文学规律”不过是一种大致的把握。凭文艺概论和各类教科书能出作家吗?不能。作家和作品的独特,才是小说以及各种文学艺术的本质。是的,什么人和什么思想或许都可以统一,唯有作家和作家的创作思想不能统一。反之,就是让作家和作家的创作寂灭、消亡。这也是崛起于人类历史长河的文学艺术的独立性的所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英雄风云聚会的时段数不尽,哪一段有东汉末年“三国”时期,那么深入人心、丰富多彩?欧洲资本主义兴起时,没落的骑士何止千万,哪位能像“唐·吉珂德”那样留下姓名和行为的踪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能让人们在悲悯中获得“爱”的崇高;读懂了《约翰·克利斯朵夫》,即使一个低俗的灵魂,也相信音乐人的追求跟上帝一样有价值。
——这,就是小说中的“灵魂”,和“她”的“独特”的价值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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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角度,我们再来看朱宏梅和她这篇《诗人之夜》就会产生些新的认识了。
我认为,朱宏梅的这篇《诗人之夜》恰是一篇不像小说的小说,一篇反体裁、反小说的小说,一篇具有荒诞派特征和倾向又不完全是荒诞派的小说。这篇作品,是近来“辽河网”上的一颗大亮点;“她”有着对小说艺术惯例的冲击力,是具有颠覆性和挑战性的;“她”出现的本身,就说明了小说艺术的新规则和无规则;为小说艺术的新疆界和无疆界确立了合法性。其实,建国后被排挤在作协之外30多年的、我国真正的小说艺术大师——沈从文先生就说过类似的话——一篇小说越是看上去不像是小说,像散文甚至像其他文体,那恰恰是小说。朱宏梅和她的《诗人之夜》的出现,该说是作者创作的一份成功。同时,也是《辽河》——这块可贵的文学天地一如既往的“兼收并蓄”的文化取向的结果,是以白凤德先生为首的编辑部朋友们“不攀大刊,不媚名家,扶持新人,推出新作”的编辑方针所造就的。这种真正付诸实践而不是流
于口头上的办刊方针——功莫大焉。
我们祝贺朱宏梅女士的这次成功。这也是《辽河》和我们大家都感到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