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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基层干部素质与法制意识培养研究

  论文摘要 新形势下,长期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基层干部,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基于创新视角,研究基层干部素质与法制意识培养,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论文关键词 创新视角 基层干部素质 法制意识

  干部素质与法律意识决定了基层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本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效率,这是新时期对基层干部的重要要求。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都呈现出新特征。为减少和避免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基于创新视角的基层干部素质与法制意识培养意义

  广大基层干部必须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在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过程中做到“以法服人”,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执政水平,坚持执政为民,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只有将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其走向权威化和规范化,农民的主体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农民增收才能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朝着既定目标不断推进。因此,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努力贯彻和完善促进农业发展、保证农民增收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逐步改革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法律体系。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二、影响基层干部依法执政的主要问题

  农村由于村级干部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学法不到位,致使各种矛盾不断出现,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影响。少数干部在管理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引起村民公愤。有的村干部自作主张,盲目引进“外资”,或以集体名义为亲戚、朋友作经济担保,结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致使村级经济陷入困境。
  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个人说了算,决策违反民主程序,财务公开搞形式主义,集体经济一笔糊涂账,不仅严重影响了班子内部团结,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甚至出现严重不安定因素,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不够强,往往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少数干部只是把依法办事当作口号,没有真正转变执政理念和工作方式,法制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人治”观念对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影响仍然比较深,以言代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较弱,缺乏处理村务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少数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能正确看待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言行上将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少数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职权,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少数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整体推进。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等方面仍有待规范和完善,在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群众获取信息和有效互动的机会少、意识差。农民往往缺乏依法维权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不能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重上访轻诉讼,信访不信法,不愿意通过法律渠道和诉讼程序解决纠纷;重权利轻义务,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缺乏认识,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忽视相应的公民义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的落实在基层仍然不够到位,权力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村级、社区民主理财、集体资产监管不够,村(居)委会干部离任审计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欠缺或执行不到位。社区工作有行政化、机关化倾向,居民自治程度不高。企业的民主管理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和企业发展的民主管理等方面还需加强。

  三、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基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干部的带动和现身说法,才能整体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其道德水准,才能推动和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基层干部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从而引导教育广大农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种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办任何事、说任何话都要看看有没有违法,符合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就可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法律水平。年轻而又有文化的群众、经常出门打工经商的群众,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强于年长无文化、不常出门务工经商的群众。而对于已经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农民而言,其法律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与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城市地区的农民相比,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是差之甚远。必须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农民已由过去的单纯种粮食转向了多种经营,全面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不懂得法律就难以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基层干部始终走在最前列。有许多基层干部本身也是致富带头人,是农村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他们的法律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

  (二)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农村基层干部要依法办事,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遇到矛盾时,要依法进行调处解决,绝不能有法不依和违法办事。其次,农村基层干部要引导村民在遇到矛盾时,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去解决,有理也不能违法,要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创造稳定的农村环境,必须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崇尚法治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村民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一切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加强村级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的法律教育工作。

  (三)加强监督,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机制建设
  县、乡(镇)党校都应把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村干部培训或分阶段进行专业法的集中培训,为村级干部提高法律素质打下扎实的基础。今后评议党员干部还要把是否积极学法、依法办事作为评议干部好坏的重要标志。对平时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办事,甚至经常违法违纪的村干部,该罢免的要依法罢免,该处罚的就要严肃处罚,做到赏罚分明,公正用人。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网络机制,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完成好的予以肯定和奖励,完成差的予以追究和惩罚。并把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干部任用、晋升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四)学用结合,加强基层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建设
  倡导“学用结合”的法律教育途径,具体要落实如下“五抓”:一是抓法制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形成提高村干部法律素质的氛围。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富裕,使个别村民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的不思进取,吃喝享受;有的乱占土地,违法建房;有的不懂依法经营,导致经营失败;还有的沾染不良习气,吃喝嫖赌等等。把《宪法》、《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10个法律法规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印发到各户,做到每户一本;要办起村级法制宣传广播站,向全村开展法制宣传;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教育,如针对村委换届选举,开展以保障公民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防止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抓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落实,督促村干部用法学法。村民议事会是体现村民自治、促进依法治村的有效组织形式。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村民议事会。通过培训和测试,使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制素质。分期分批对基层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依托党校和各单位的集中学习平台,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基层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之中,做到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定期为基层干部举办法制讲座,聘请法学专家介绍国际、国内法制建设和发展情况,围绕当前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案例分析,促进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的有效衔接。
  (五)村务公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不仅要把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而且要把村干部的承诺兑现情况向村民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在形式上,要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公开栏,重大事项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在具体实施上,要注重把好两个关键环节:即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注重村民意见的反馈。要通过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保证村干部的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记录在案后,及时安排调解人员上门开展调解服务。调解工作要依法进行,并做到法与情、法与理的协调统一。要利用身边人说服身边人的基层调解的优势,通过讲法律、摆事实,以心换心,以情动人,用真情唤醒当事人。要在调解结束、形成统一意见、签字盖章后,按照要求完善卷宗。要有效整合调解工作资源,逐步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有效形成上下联动、行业联合、部门联手的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四、结语

  整体看,基于创新视角的基层干部素质与法制意识培养研究是必要的。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变“软任务”为“硬任务”,克服法制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总结起来不要”的现象。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协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各部门力量,整合资源,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把服务基层、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基层干部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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