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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劳资关系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研究
摘要劳资关系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主要社会关系,新制度主义的兴起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试通过对二战后英国劳资关系发展的三种模式的分析,说明英国劳资关系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
  关键词劳资关系 社会关系 新制度主义
  中图分类号:d9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29-02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规范阶级关系的途径一般有两种——工会的集体调节和政府的法律调节。然而,两者在规范阶级关系的过程中并非两条平行线,何种途径具有优先权取决于劳资关系系统所存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依赖于政府其他制度的补充。二战后英国劳资关系的发展过程即是如此,两种途径在三个阶段中所起的作用截然不同。总体上讲,法团主义模式下,政府主要以工会的集体调节来规范阶级关系,辅之以法律调节;市场个体主义模式下,阶级关系被完全交给市场;第三条道路模式下政府的法律调节成为主导,集体谈判降为次要地位。①本文试图通过对二战后英国劳资关系发展的三种模式的简要分析,说明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特点,将其放到一个更为广阔的环境中,即与其它使劳资关系系统赖以运转的制度之间的相互依赖中,解释制度变动的一致性与创新性以及制度变动的阻力,探寻这一过程中的变与不变。
  一、法团主义模式的劳资关系特点
  法团主义模式下的劳资关系政策以集体谈判和收入政策为特点,劳动力市场中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主要由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来确定,政府对于集体谈判和个人的工作权利的规范极其有限。从这一阶段中集体谈判的效果来看,该制度“确实比由雇主独自掌握确定工资率的权力的制度公平得多”②。收入政策被置于这种结构之上来对付持久的经济危机。然而,英国和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证明,“收入政策完全是消极的和暂时性的”③显然,对物价和工资的限制更倾向于加深劳方与资方之间的鸿沟,以“我们和他们”的概念加剧了社会关系的冲突,劳资关系问题的解决依赖于雇主、工会和政府之间在国家层次上的谈判。
  工会的集体调节之所以成为可能,与强大的工会力量密不可分。二战后英国政府的国家干预制度强化了工会的力量,使劳资关系的天平滑向劳动一方。例如,国有化和收入政策都具有强化工会力量的作用:前者扩大了公共部门的就业,而公共部门内部的工会力量一直大于私营部门的工会力量;后者的成功有赖于工会的合作,从而赋予工会参与并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政府的“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的宏观经济目标也扩大了工会力量,因为它降低了工会罢工的机会成本——低失业率使工会会员无须担心因罢工而失去工作。
  然而,工会的集体调节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两大集团之间的合作。根据法团主义理论,建立劳工组织和雇主组织之间的合作制度是必要的。然而,英国一直缺乏这样的合作制度。一方面,雇主对于劳工运动一直有着深深的敌意;另一方面,二战后公共政策强化了工会权力,而强大的工会权力又破坏了结构的平衡。换言之,政府并未鼓励劳资双方的合作制度。此为国家在产业政策方面的缺失。而在就业政策方面,政府倾向于通过扩大公共部门而增加就业岗位,而不是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以改变劳动力质量来达成充分就业目标。这加剧了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结构性矛盾,限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以上分析表明,二战后英国所确立的劳资关系模式在制度上缺乏法团主义的某些特征,工会的集体调节并不足以平衡阶级关系。在非市场合作制度下,“战后英国政治经济缺少雇主合作的制度、共同治理制度、用于中长期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性的社会政策和与高工资、高价值的相联的产业关系相联的培训制度形式。”④其后保守党彻底改变了倾向于扩大工会特权的阶级关系,而是建立了一种相反的市场个体主义模式。
  二、市场个体主义模式的劳资关系特点
  1979年后,保守党政府结束了“共识政治”,其建立的劳资关系模式完全是市场个体主义的:政府解除了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鼓励个人主义价值观,将工资结构与个人的能力相联系。换言之,政府以纯粹的市场来规范劳资关系,集体谈判和法律调节(个体雇佣权利)的作用微乎其微。
  撒切尔政府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将劳资关系交由市场来规范,要归因于其制度的整体改革。保守党政府在经济上放弃了“充分就业”的首要目标,并将其放入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框架之内。政府的经济战略以确立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为首要目标:降低国家干预经济的程度并为其减负,鼓励企业积极投资、生产和雇佣,激励个人通过努力对其生计和就业负责。放弃“充分就业”目标与解除劳动力市场管制是一致的,不但降低了工会的谈判力量,并且从定量的角度来看,工会组织率和集体谈判覆盖率均急骤下降。减少公共开支的一部分是削减社会福利,这样使工人无法拒绝到低工资岗位就业,从而增加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私有化和解除市场管制则使天平向资方倾斜。因此,企业界在劳资关系领域内处于特权地位。
  除经济手段外,政府还借助于政治和法律的力量。政治上,政府以新保守主义为指导重新确立了公共权威,成功地将tuc和cbi逐出制定经济政策的范围。法律上,政府于1980年代出台的《工会法》。如前所述,这些法律或者将工会阻碍自由劳动力市场的集体行动确立为非法,或者对其严加限制。实践中则通过鼓励组织层级的工作实践以及鼓励企业引入新技术来削弱工会力量。正如韦德伯恩(wedderburn)勋爵所言,“这将普通法重新引入劳资关系领域”⑤。
  因此,撒切尔政府在劳资关系领域内的成功变革可归因于政治经济制度的整体变革,这正是1971年希思政府失败的原因,即试图在不改变政治经济其他方面制度的情况下改革劳资关系,这不但受到工会的强力抵制,而且也未受到大中型企业雇主的欢迎。然而,保守党政府在将劳资关系交由自由市场的同时,不但没有平衡个人由于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而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反而削弱了个人雇佣权利。所以,如果说“撒切尔主义下政府的作用是‘去除社会民主主义的缠绕’”⑥的话,那么撒切尔主义在建立社会关系方面可称之为“破而未立”,而“立”的任务则交到“新”工党政府手中。
  三、第三条道路模式的劳资关系特点
  “新”工党确立的第三条道路模式下的劳资关系以政府的法律调节为主,工会的集体调节为辅。工党政府承认了其前任法律中大多数关于限制工会权力的内容,劳资关系及产业行动仍然受到极大的限制,仅赋予工会极有限的集体权利(即工会法定认可),同时将保护弱者的权利通过确立工作中的最低标准保留在政府手中。
  工党政府所建立的区别于新右翼和传统左派的新的规范制度与其前任领袖布莱尔所提出的“相关利益者”的概念相联系。“相关利益者”的概念试图以每个人均是利益分享者与责任分担者为纽带,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建立一个包容、团结和公正的社会。在劳资关系方面,它暗示着雇主、雇员、消费者、债权人和债务人等等均是公司的相关利益者,并且政府将支持确立工作中的最低保障。“相关利益者”概念的一个延伸是“合作伙伴”关系的提出。它首先是指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使政府与企业就一些共同目标达成一致,实现经济的发展与稳定。其次是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新型关系鼓励企业向雇员投资,视其为创造性资源而非生产性资源,鼓励雇员将企业视为一个每位员工都利益相关的社区而非纯粹的资本市场载体。⑦
  因此,工党政府所要确立的劳资关系模式的建立有赖于这样一个假设,即劳方与资方的冲突并非结构性的。按照奥尔森的观点,工党政府试图将“分蛋糕”的零和博弈转化为“做蛋糕”的积极的正和博弈。政府的作用是鼓励上述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而非在劳资双方之间玩平衡游戏。以此为背景,政府要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以及技术创新,改善劳动力供给方的质量。工党政府要建立的工会是一个起工具性作用的利益集团,而不是具备意识形态作用阶级组织。

然而,政府也看到了劳资关系中冲突的一面。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相互信任,劳资双方可能以一种不利于他们自己的方式来组织社会关系,更不用说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了。因此,政府在建立社会关系中具有双重作用:鼓励合作伙伴关系制度的确立;以法律的形式为劳工提供最低限度的雇佣保障,以限制劳资关系向无保障、低工资的方面发展。
  以上三个阶段的分析表明,英国劳资关系制度发展至今,拒绝了以工会调节为主导的法团主义,但是延续了社会民主主义的工作中的公正平等(主要是机会平等)以及合作的企业与工会;它继承了自由放任主义对工会权力的限制以及对劳动力市场的解除管制,但是肯定了法律在规范劳动力市场方面的功能。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中,研究英国劳资关系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性对于我国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整理  
  注释:
  ①chris powell, ‘is there a third way for industrial relations?’,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vol. 42, issue 1 (mar.2004).1-22.
  ②david m. winch,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a welfare economics assessment, london: 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89. 80.
  ③john corina, ‘can an incomes policy be administered?’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vol. 5, issue 3 (nov., 1967). 287-310, at . 309.
  ④chris powell,‘is there a third way for industrial relations?’,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vol. 42, issue 1 (mar.2004). 1-22. at.16.
  ⑤geoffrey keith barlow, the labour movement in thatcher’s britain, new york: peter lang, 1997, p. 197.
  ⑥chris powell, ‘is there a third way for industrial relations?’,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vol. 42, issue 1 (mar.2004). 1-22.at.15.
  ⑦[英]托尼·布莱尔著.曹振寰等译.新英国:我对一个年轻国家的展望.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34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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