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首页|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论文|医药学|经济学论文|法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学论文|教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艺术论文|哲学论文|文化论文|外语论文|论文格式
中国论文网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论文大全网 >> 法学论文 >> 经济法 >> 正文 会员中心
 民法论文   经济法论文   国际法论文   法学理论论文   司法制度论文   宪法论文   刑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   程序法论文
 其他相关论文   法律资料库   法史学论文   诉讼法   劳动保障   商法论文   经济法   法理学
透视“有偿删帖”背后的网络腐败

原文作者:小参

  近年来,网络有偿删帖已呈蔓延之势,特别是在微博得到普及后,网络删帖的市场越做越大,形成一条巨大的产业链。操持此业的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利益分成的方式与门户网站的从业者捆绑在一起,向需求者提供服务。专家表示,有偿删帖这种人为控制信息传播的做法,压制了公众的投诉维权和媒体的正常监督,恶化了网络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但有偿删帖是否违法,目前仍难有定论,对网络公关公司的定性仍属灰色地带,也是互联网管理遇到的一个新问题……
  有偿删帖已不是行业秘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删除网络负面信息已成为一个潜在的业务,删帖的范围包括门户网站、论坛社区、视频网站、博客、搜索引擎等。2012年9月,百度公司员工许某以及该公司离职员工吕某,里应外合利用职权删除帖子牟利,两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查,许某和吕某在十多天时间里,共违规删帖300余条,非法获利67400元。无独有偶,2012年7月,广东省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在广东化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某等三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和三年六个月。此前,三人搭建网络论坛,专门盯梢政府部门及个人负面信息进而敲诈,迫使一些单位及个人支付删帖费后再删除相关负面帖子,广东省化州市政府、市国土局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被敲诈勒索。
  所谓“有偿删帖”,就是网络公关公司通过买通国内各大网站编辑和版主,有偿为客户删除为其带来不利影响的新闻和言论。一般来说,网站编辑和版主都有内容的发布和删除权,公关公司操控他们来达到阻止某类信息扩散的目的。那么,何谓网络公关公司?简单些说,就是一些当事人被负面信息曝光了,或被一些竞争对手诋毁了,于是就急于通过一些便捷的方式,尽快消除负面影响,那么这中间就会有一些中介的产生。中介就是一些专业的组织,即网络公关公司。一旦接到删帖的生意,公关公司会通过各种关系,比如通过在网站内部积累下的人脉,联系网站管理人员或一线编辑,通过利益交换,进行删帖操作。
  事实上,有偿删帖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社会上常有不法分子以删帖公司、网络公关公司的名义,利用当事人希望帖子尽快被删除的心理,借机勒索钱财。情节更恶劣的甚至主动制造负面话题,对敏感帖子连续炒作,以活动赞助费、广告费等名义从中牟利。
  业内人士称,之所以会出现有偿删帖,主要还是有市场需求,加上网站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更有一些互联网公司员工手上掌握着足以影响企业或个人命运的信息资源,私下将公司稀缺性资源或权力公然市场化,形成了巨大的寻租空间。一家门户网站的编辑私下透露,几乎每天都有删帖需求,要求删稿的电话和邮件铺天盖地,一些打着公关公司幌子的删帖和删稿公司,他们的要求很直接,就是希望通过私下给编辑利益,把网站的某条稿子和帖子删除。
  据了解,在互联网网站中,一般而言编辑都具有内容和论坛的管理权限,而相关权限除了可以发布和编辑内容外,删除是极为“敏感”的权力,网站编辑能够对内容的显示权重进行修改,一些关系客户的内容,有可能就会被提升到比较重要的位置,这也是不少公关公司争取的诉求之一,但更多的是对负面信息的删除。由于大型网站的内容管理比较有序,在网站上删稿难度可不小,一般网站编辑也不愿意冒险,但是相对而言,论坛上的删帖风险则要小很多。相对于网站内容而言,论坛才是删帖的“重灾区”。
  对此,一位担任某论坛管理员的人士说,论坛上大多是网友的帖子,发言比较随意,而且对于一些负面信息的帖子,特别容易引起网友的共鸣,往往会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还有,网友们在论坛上并没有受太多的约束,很多信息并没有经过严谨考证,往往会对一些企业或产品提出质疑和不满,一旦引发了网友的附和,影响力非常大,不少内容让企业“紧张”。[论文网]
  知情人士称,除网站工作人员外,拥有删帖权限的大型论坛版主、贴吧吧主也成为网络公关公司争相抢夺的稀缺资源。由于论坛和贴吧管理的松散性,版主和吧主手里也会拥有不小的权力。就这样,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和这些贴吧吧主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贿赂等手段达到删帖目的。另外,还有一种有偿删帖的手段,就是通过非法的技术手段,类似于黑客攻击或者侵入服务器进行清除,但这种手段较少见。
  有偿删帖成互联网顽疾
  在互联网时代,“发帖”和“删帖”的操作都是网民的基本技能。随着网络的发展,媒体的兴盛让个人的“声音”得以更加有效地传播,个人和企业甚至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减少网络上负面帖子带来的影响,不惜花费重金删帖。删除范围既包含新浪、网易这样的门户网站,也有百度贴吧、天涯和猫扑这种大量网友聚集的论坛,甚至连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的删帖也给出了明确的报价。
  调查发现,“百度删帖事件”被披露后,网络公关公司并未消停,有偿删帖的交易报价水涨船高。一般论坛、贴吧删帖较为便宜。但要想删除门户网站上的新闻稿,则至少需要几千甚至上万元。总之,越重要越有影响的帖子报价越高。在一些网站中,言辞含蓄一点的称其可提供网络公关解决方案、危机公关方案等服务;直接一点的则干脆把能删帖的网站、论坛名称放在首页上。还有一些网站提供24小时在线客服。
  具体到如何操作,某位网站工作人员说,如果价格合适,删完帖后会通知客户,客户确认把帖子删了后再付钱。当问及如果帖子删除后客户不付钱怎么办?这位工作人员轻松地说:没事。能删除肯定就能再贴上。而对于实在删不掉的帖子,网络公关也有办法“对付”,可以通过发大量的正面消息来压制负面消息。网友们都是通过搜索关键词来寻找相关的信息,那么要将负面信息覆盖住,就只需以相同的关键词写几篇正面的文章,提高这几篇文章的排名,将负面信息的排名挤到网友们不注意的网页中去,以此消除负面消息带来的影响。
  有业内人士指出,有偿删帖这个产业,正是被那些“遇事总想用钱摆平一切”的企业或个人养大的。如果自身确实没有问题,面对负面信息,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公开接受公众质疑,而不是刻意删帖。不惧怕网络监督,理性认识网络公关,才能避免落进那些“网络危机公关”的圈套。而实际上,很多网站都有正规的维权和申诉渠道,只要提供确凿证据就能免费删除相关信息。很多网站也确实提供了正常删帖的渠道。以新浪为例,如果需要撤销新闻稿件,原创纸媒等可通过传真发撤稿函,经新浪审核后删除,且不收费。而对于网络社区、论坛等网站来说,删帖流程也与上面所述大致相仿,由当事人提供证据,网站审核,最后删除。

  不过,对于被侵害者来说。既然删帖可以无偿,“破财消灾”似乎并非最佳选择。问题是,当你的撤稿函经过层层递交,最终审核通过并删帖时,事态或许已发展到失控的地步。如果运气不好,这些不实信息被多家网站疯狂转载,你不得不逐一提出删帖申请。这期间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有偿删帖缺乏专项法律约束
  目前,“有偿删帖”已经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灰色产业,国内网络公关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很大一部

分就是来自有偿删帖服务。每年的“3·15”前夕,此类服务需求往往会达到一年中的峰值。但是网络公关公司还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删帖和删帖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当权利人发现网络侵权信息时,可以向网站提出删帖“通知”,网站应该及时采取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如果网站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就可能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侵权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站对侵权帖子的删除行为既属于一种法律赋予的义务,同时也是网站避免自己承担责任的一种措施。此外,网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些诸如宣扬暴力、淫秽、虚假信息等的非法信息也有主动删帖的权利,这是网站自我管理的一种体现。可见,网站删帖有两种渠道:一是依网民申请的被动删除,二是依法管理的主动删除。但是,《侵权责任法》对网络删帖的规定仅是原则性的,既没有明确网站删帖的具体审查标准和审查期限,也没有规定对网站违规删帖的惩罚措施,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业内人士认为,有偿删帖侵害了网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使互联网的公信力大受影响,这种人为控制信息传播的做法背后,涉及网站编辑或版主的职务腐败,因此应切断有偿删帖利益链。所以,各大互联网公司应加强自律,强化对员工的防腐管理和约束,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增加有偿删帖行为的违法成本。此外,还要加大对发帖人的监督管理和发帖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实信息的出现。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打击力度,净化互联网环境,切实保障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针对有偿删帖,郑州大学法学博士王世莹认为,我国《刑法》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若网络公关公司虚构事实制造话题,然后要求企业单位或个人来付费删帖,数额较大或者三次以上的,就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当然,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若网络公关公司未经许可,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可以按照《刑法》的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删帖途径是通过技术手段侵入他人网络后台,或者对相关网站拥有删帖权的管理员实施贿赂,通过权钱交易来达到删帖的目的,前者可能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者属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行贿罪。即使删除的负面信息是真实的,也必然侵害了发帖人的言论自由权,还侵害了广大网民的公众知情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1年公布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也有相关规定,比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系统安全防护,依法维护用户上载信息的安全,保障用户对上载信息的使用、修改和删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删除用户上载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上载信息。还有,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制定的《网络公关服务规范》中也提出“抵制各种欺骗客户和公众的信息传播活动”等行业道德规范。但对上两项,有网友指出惩罚力度不够或根本没有惩罚措施,难以起到遏制删帖和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作用。
  河南刘阳律师认为,如何处置有偿删帖交易,是互联网管理遇到的一个新问题,现行法律对各种网络公关行为的制约稍显无力。因此,要加强对所谓网络公关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给其一个明确的标准和法律约束制度,立法部门不妨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针对互联网的专项法律,让有偿删帖受到处罚成为常态。建议立法部门将有偿删帖纳入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交易的范畴,用法律手段阻断有偿删帖交易的蔓延。
  • 上一篇法学论文:
  • 下一篇法学论文:
  •  更新时间:
    家具“有毒”,白血病儿家庭的法律苦战
    “有关国际法规则”作为WTO条约解释的“上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有毒\有害的非…
    战争决定权授权 宪法透视 析《反分裂国家法…
    透视生命权应当首先入宪
    法学本科学生专业实习模式透视与转换
    私权平等与身份限制——再审视“公众人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论文发表

    版权所有 www.11665.com © 论文大全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