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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芦山赈灾跟踪记

原文作者:佚名

  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爱心汇聚、踊跃捐款。截至4月27日17时,中国红十字会系统收到社会捐赠款物5.66亿元。根据计划,中国红十字会紧急采购2000万元的粮食、油、卫生用品,用于援助受灾群众。
   这是芦山地震后,中国红十字会第一笔大额现金开支。而此时的中国红十字会再次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其能否科学、公开、透明地使用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备受人们关注。
  4月26日,人民网向社会公开招募3名志愿者,监督这批救灾资金的使用。在33小时的征集时间里,共有522名网友报名。最终包括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刚在内的3名网友中选,参与了跟踪红会赈灾部分过程。
   中选监督红会赈灾志愿者
  被选为志愿者,实属意外!
  2013年4月26日晚上,我从律师事务所加班回到家已经9点多了。在随意浏览人民网时,我看到了征集志愿者的消息,就填了一份申请表上传,以为不会有回音。第二天,我突然接到人民网的电话通知,说我已入选志愿者,下午要参加见面会。我遂改变出差行程,决定全程参与红十字会的赈灾,以我眼睛所见、内心所感,向网友传达救灾第一线的消息。
   下午2点,我赶到人民网,与另一名志愿者、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张佳鑫与人民网副总编辑潘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王永会面,沟通活动具体行程。之后,我们前往中国红十字会总部,与赵白鸽副会长、赈济救护部及红十字会其他几位负责人第一次见面。赵白鸽副会长向我们展示了重塑红十字会形象的决心,并希望我们能从此行中发现问题,指出不足。
   这时,我也了解到活动的另一位志愿者尹岳峰是一位西部计划志愿者,目前供职于共青团湖南省衡东县委。他没有来北京,而是直接去了广西钦州的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监督,随后,再与我们在芦山会合。
   由于灾情紧迫,在志愿者到位之前,此次救灾物资招标就已经结束。为了让监督更有效,3名志愿者达成共识: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赴生产厂商的车间监察物资运输过程和产品质量,并赴灾区监督物资接收过程和审查发放情况。
   我们了解到,此次中标的6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生产基地在四川。5月2日,我们在人民网的协助下从中国红十字总会获得各中标企业救灾物品所有生产发货周期内的抽检批条、本次招标书及生产合同。
   反应不一的中标企业
  5月3日,我和张佳鑫博士到达成都。下午,我们前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镇的天香粮油加工厂。该企业作为中标企业之一,负责本次部分救灾粮的供给。
  颇费周折,我们才找到该企业。两位企业负责人向我们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该粮油加工厂属于国有企业,在成都市乃至四川省的同类企业中属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他们参与了“5·12”汶川地震救灾粮油的生产加工,在救灾应急调度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芦山地震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检修设备,盘点库存原料,为救灾作应急准备。
   我们对其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参观了化验室和恒温保管室。同时,企业向我们提供了与红十字会签订的《中国红十字总会芦山地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合同》以供我们进行查看。这份该企业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机关服务中心于4月29日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1.该加工厂负责生产救灾大米 748.935吨,共计49929袋,15公斤/袋,总价 325万元;2.企业承诺自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供货(即从企业发货),并于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运送到红十字总会指定的采购地点(芦山、宝兴、雨城、天全、名山、荥经、汉源、石棉);3.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红十字总会再付清全部费用(迄今为止未付费)。
   与此同时,志愿者尹岳峰在5月4日前往位于钦州的中标企业——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监督。 [论文网]
  据公司总经理助理袁建平介绍,此次他们通过筛选中标,合同金额350万元,折合成公司生产的福之泉食用油16670箱。从中标之日起,公司员工就加班加点生产。5月2日上午,2000箱食用油即通过汽车运往四川,3日抵达成都。剩余的14670箱食用油将通过火车装运,按规定日期抵达四川灾区。
   在此次调查中,多数企业接到志愿者电话后,都表示愿意接受监督,唯有一家粮食企业例外。
  5月4日上午,我们给该企业负责人打电话表明来意,该负责人表示:“5月4日和5日公司休假,等到星期一再说。”同时,对方还强调,如果志愿者要求见面,必须带上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授权证明,否则不见。由于志愿者行程原因,证明原件仍在北京。当志愿者说明可以提供证明复印件时,仍遭到拒绝。志愿者表示想在电话里了解生产进度时,对方则挂断了电话。这以后,该企业感觉态度不妥,多次给志愿者打电话道歉,说工人加班很辛苦,周末的确在放假,希望志愿者以后继续监督他们的工作。
   灾民的质疑和红会的压力
  5月5日是芦山地震后的第15天,我一直急着到灾区。经过前段时间与红十字会的接触、了解,并到中标的粮油生产加工企业考察监督后,今天终于可以赴灾区感受灾区的实情了,我既紧张又兴奋。两位四川当地志愿者开车送我们前往雅安,一路交通顺畅,高速公路全程免费。从雅安市区到芦山路段,救灾车辆明显增多。中途有警察指挥,在停车检查登记后放行。
   进入芦山县城新区,如果不是随处可见的各色帐篷和标语,我还真难把这个小县城跟灾区联系起来。不过,我下车仔细查看后,发现很多楼房裂缝清晰可见,房屋“内伤”明显。
   我们驱车继续往受灾最重的太平镇方向行进,一路上看到的景象让我们沉默了:整体垮塌的房屋七零八落,公路两边搭着很多帐篷。
  看着前面有一处房舍前正在发放物资,我们停下来仔细观察物资分发的情形:人聚集不少,负责物质分发和登记的人看样子是村干部,他们扯着嗓子叫人领米、油、饼干等食品和衣服。被叫到名字的人签字、按手印后领取发放的物品。
   我和一名刚领到物品的老大娘聊了聊,得知她们在吃住方面基本能保障。每人每天1斤米、10元钱。不过,也有受灾村民向我们表达了对村委会发放救灾物资公平性的质疑,比如农户受灾轻重不一,但在救济物资数量上却没有差别。

  我们也理解基层工作及红十字会工作的复杂性。比如有的村子粮油的发放,米还好办,一人一袋。而油是按户发放,二人户的1桶,三人户到五人户的2桶,六人户以上的3桶。这样的发放标准又引起部分受灾民众的不满,并且在发放前的统计也要尽量准确。可这样一来,救灾的效率也随之下降。如何在透明、有序、高效之间抉择是所有救灾参与决策者必须面临的问题。
   据中国红十字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杨绪生介绍,红十字会与当地政府的一致意见是:救灾物资全覆盖,尽量做到公平客观,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灾区的社会稳定。
  杨绪

生与红十字会人员疲惫的面孔和嘶哑的嗓音让我对红十字会有了新的认识。毕竟,自郭美美事件以来,红十字会的形象大打折扣。也许,任何的放大和愤怒情绪并没有建设性。在合理的质疑中踏实做事才是最好的选择。
   探访中林红十字博爱小学
  5月7日,我们要去探访位于芦山县太平镇灾区的中林红十字博爱小学。
  吉普车驶出芦山县城后,从龙门乡到宝盛乡的山路蜿蜒曲折。天空下起了雨,原本就崎岖不平的路面地震后变得更加难以行驶。途中,一位大姐向我们挥手,原来她是太平镇人,今早来芦山县城办事,正为如何返回而焦急。听说我们要去中林小学,她主动提出为我们带路。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跋涉,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
   这是个建在山边的小学。走进破旧的大门,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两排整齐的板房,再往后走,就是呈90°角的教学楼和综合楼。我们走进一间开着的板房说明来意后,一位年轻女教师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很快找来了杨成祥校长。
   杨校长是个很憨厚的中年人,在这里任教二十多年。他详细介绍了教学楼和综合楼修建的过程。
  据杨校长所说,该工程属汶川地震捐赠、援建项目,资金来源除了红十字会的捐款,还有中央财政拨款、新农村建设资金以及寄宿制学校的专项资金,总预算500余万元,由县教育局重建办进行资金监管和拨付。2010年7~8月份,工程开始动工,历时两年多未投入使用,令此前到过该地的志愿者产生质疑。不知山区的老师、孩子们一直挤在那栋多年前修建的综合楼内学习、起居,何等地翘首以盼。
   对此,杨校长表示,之所以现在也没有投入使用,是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市政工程等多种原因耽搁造成的,但目前已经基本完工。
  天色渐晚,我们向杨校长告辞。临别时,我们留下3000元捐款,请其代为转交给灾区的孩子们。
  现场监督救灾物资发放
  5月9日,是我们进入灾区的第五天。上午下雨,下午2点,我们接到红十字会通知,第二批救灾物资将运至芦山县飞仙关镇三友村。
  到达物资发放现场后,我们见到一块公示牌上很醒目地张贴了受捐助村民名单、家庭人口、应领取的大米和菜籽油的数量等信息。该村老支书告诉我们,这个发放方案(大米每人1袋,菜籽油两人1桶,村民自行组合发放)经受灾群众研究一致同意,比之前地方政府及红十字会方面预定的方案更容易让村民接受。
   今天领取物资的三友村沙田坝组组长介绍,该组共146户、445人,共发放菜籽油1079桶、大米2158袋。
  由于从成都到芦山各种救灾车辆较多及天气原因,菜籽油运至三友村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当一卡车的大米运到分发现场后,村民自发组成接力式卸货队,很快把2000多袋大米整齐地卸下、码好。接着,飞仙关镇机关干部和村委会组织村民签字、按手印领取物资,整个发放过程有条不紊。
   这期间,两位监督志愿者让村民找来测量秤,当众随机抽取几袋大米进行称重,结果均足15公斤。灾民们对此表示理解和满意。
  接下来的几天里,12余万袋大米和10万余桶菜籽油将陆续发到芦山县灾民手中。在本次物资捐助的另一个受灾严重的县——宝兴县,目前道路状况不是很好,还处于交通管制阶段。最新得到的消息是,芦山县灵关镇发生塌方,3辆车被埋,3人死亡,6人受伤。这导致2000万元物资何时发放完毕,尚无法确定。
   《中国红十字会法》条款已“悬空”
  5月10日上午,我们接到红十字会杨绪生的电话,称下一批救灾物资的发放计划名单尚未拿到。因此,下一批物资运输至指定发放点至少要2~3天。经过与人民网紧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我和另一位志愿者尹岳峰先行撤离。至此,我们的芦山县监督红十字会赈灾志愿者活动暂时告一段落。5月20日,将由新选派的两名志愿者赶赴雅安。
   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我对灾区的牵挂,对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思考却没有结束。
  如今,中国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发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它的发展也确实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社会公众的监督、质疑、批评声中,中国的红十字会事业应该也必须向前发展,因为,至少目前,其在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在我的眼里,并非所有红十字会人都是我们想象中的“郭美美”。人们呼吁红十字会改革,我们是否也应该负责任地思考其改革的方向和出路在哪里?当我们对红十字会的“官方背景”颇有微词的同时,是否思考过,这么大一个全国性社会救助组织,如何运作才能保证更加健康、稳定、高效?
   《中国红十字会法》仅有28个条款,均是一些相对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该法第9条规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也就是说,各级红十字会之间并非具有垂直领导关系。而中国红十字会是作为一个整体形象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的,某一个县级的红十字会发生的偶然、个别的负面事件经媒体或网络传播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后,都可能对红十字会的整体形象造成影响,可谓一损俱损。各级红十字会之间如何进行监督和制约,显然需要通过立法及章程的修改和完善来保障。
   这是一项富有挑战的改革,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智慧。我们期待着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社会救助事业良性发展,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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