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选题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经导师审定后确定,也可由导师提出一些课题,由研究生本人选定。
2、论文选题应与研究方向一致,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好的实践价值,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遵循的原则是:
(1)选题的着眼点应从本门学科出发,着重选择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2)课题应具有先进性,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论文中提出新见解;
(3)课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应能在1年至1年半时间内完成;要考虑完成论文的条件是否具备;
(4)选题应尽量结合研究生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或导师的科研任务;
(5)选题应考虑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实际能力,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长。
3、论文选题可在第二学期开始,不应迟于第三学期。
二、论文开题
(一)开题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可在第三学期开始,开题报告完成时间不应迟于第四学期。
(二)开题报告内容
1、题目的来源及意义。
2、国内外该领域的研究现状。
3、课题研究主题及主要内容。
4、课题研究方法。
5、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安排(包括文献阅读、方案设计、论文撰写等)。
6、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论文开题工作程序
1、论文题目选定后,研究生应填写《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学科组。
2、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通过学科组初审后,由学科组邀请有关教师、专家作为评议人参加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会,报告会具体组织工作由研究生所在系(部、所)负责。报告会上由研究生汇报所选论文课题的目的和意义、当前国内外该课题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研究方案、论文内容及安排、完成论文的时间和预期结果、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方面的情况。研究生报告后,指导教师可以作必要的补充和说明。然后,评议人就选题的意义,方案是否正确和完善,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科学意义、经济或社会效益等进行审核和评议。
3、根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对问题的回答,评议人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评议人的评议意见分为“同意”、“弃权”和“不同意”三种。获评议人2/3(含)同意的开题报告为通过;未获评议人2/3同意的开题报告为不通过。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对论文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补充,重新参加论文开题报告会。
4、《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学科负责人批准签字后,连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开题报告考评依据:
1、成绩合格的依据:
(1)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合理,能掌握与本选题有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学术思想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关键问题;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思路基本正确;开题条件基本具备。
(3)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
2、成绩不合格的依据:
(1)参考资料不足,综合分析能力较低;选题不当,论述欠合理性。
(2)研究方法简单,研究思路不严密,采取的措施不力,没有抓住关键;预期达到的研究目标过高或过低。
(3)开题条件不具备,研究计划安排不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