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高校教师 工作量制度 激励机制
论文摘要:教师工作量制度是各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工作量制度的制定原则的阐述和对实施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的分析,对高校教师工作量制度进行探索,以期能对今后工作量制度的修订和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
实施教师工作量制度是各高校科学管理的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各高校在建立和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方面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的工作量是以一定的尺度作为标准,教学管理部门通过对教师进行教学、科研等职责范围内实际工作量与工作量定额进行比较,以此考察教师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教育部为了适应各高校管理与改革的需要,曾提出高等学校对各级教师要有教师工作定额(包括教学工作定额)的要求,要求各高等学校应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规定》,结合人员定岗定编或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明确各级各类教师应承担的相应的工作定额。并明确指出,在确定工作定额时,应考虑到要有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等项任务的完成,有利于教师队伍的长期建设,以有利于教师工作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为前提和原则。
一、实施教学工作量制度的益处
1.有利于各高校工作的整体发展
各高校实施教师工作量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励教师努力工作达到高绩效,促进全校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圆满完成,逐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教师工作量的计量对整个学校的教师管理应该起到引领和管理的导向作用,有助于学校明确和坚定办学方针,确定教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
对教师工作进行合理的计量,并将教师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考量,可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可以在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基础之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的整体发展。
2.有利于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建设
工作量制度的实行,使学校根据教师工作量的定额和学校的师资情况,制定出教师的个人发展规划,既能保证教学的需要,又积极开展了科学研究活动,还可以合理地制定教师进修方案,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
3.有利于学校制定教师编制
未实行教师工作量之前,部分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很多,感到教学任务过重,埋怨学校教学人员不够,要求学校增加教师编制。可是一旦要他们根据专业建设,具体提出需要什么学科的教师、需要多少教师,大家就常常面面相觑了。自从贯彻工作量制度以后,各专业根据教学任务,可以在统筹规划全年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量的条件下,对现有教师应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配和计算,清晰地提出了符合实际的补充师资的建议,克服了以往盲目要求增加人员的现象,较为合理地拟定了所需的教师编制。
4.有利于保证校内的教学质量
实行教师工作量制度后,可以有效地改善教师校外兼课过多,而忽视本校教学工作的现象。本校的教师对学校的情况和学生的情况都比较熟悉,有利于保证和提高本校的教学质量。从而也消除了在校内工作时,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顾虑,促使教师把工作的重点和精力转移到校内工作中。
5.有利于教师进行科学研究
工作量制度的实施,对于原来工作量过大的教师,按照要求减轻了教学工作量,使教师们有了相对充裕的时间,可以更多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了,多吸取国内外教学方面新的信息和动态,从而更好地促进校内的教学工作。
二、制定教师工作量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劳动价值的体现,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有力手段,还是各高校教师定岗定编的依据,政策性很强。同时教师的工作量在各高校的教师考核、职称评聘中占有很重要的比例,所以在制定时必须强调公平与透明,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既需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善于把握事物内部的相互联系。制定教学工作量时,要有科学依据,要充分考虑高校教师所从事的脑力劳动的工作特点,充分考虑教师的生理与心理的承受能力。应该结合各高校自身的学科、专业和学校规模等特点,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制定适合本校教学发展的工作量制度。
2.公平、公正性原则
在教学工作量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搞平均主义。
根据不同门类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的难易程度以及所需备课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工作量的区分,不失为一种公平的方法。但是在工作量标准的界定上,又很难严格区分出来。一般说来,授课内容比较稳定的课程,其讲授难度较小且不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备课,其工作量的计量标准可适当高一些,如外语类课程和某些公共基础类课程;而对于专业类课程,由于知识体系更新快,讲授的内容需要不断调整,以紧跟专业知识的发展水平,授课难度相对较大,备课的时间也会比较多,其计量标准就可适当降低些。
3.灵活变通的原则
如前所述,部分公共基础课、外语类的课程,知识更新较少,讲授难度较小且所需备课时间相对较少,可相应提高该课程的工作量。但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近些年来,高校的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和形式一直处于不断调整的状态,对教师的备课及讲授均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么对这类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工作量可适当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因而,工作量的制定者,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变通,不可一刀切。
4.有利于激励教师的原则
各高校制定教学工作量的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教师认同工作量制度,心情舒畅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当中。也只有恰如其分地反映教师的工作实际,才能够取得教师的认同。工作量不要定得太高,让教师感到难以完成,从而使激励水平下降;也不能定得过低,让所有教师都轻易达到,又会降低教师的奋斗目标,也就失去了实施工作量制度的意义。
三、教师工作量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与弊端
1.“量”与“质”不能有机结合
教师工作量制度实施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对各教学环节的工作,只计算了“量”的方面,而“质”的方面未体现,没有将这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充实。
工作量制度的意义在于,每位教师都必须按照由量化指标计量的工作量考核标准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定额,如果工作量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将影响津贴、晋升职称、年终考核等,这也是影响教师激励机制和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这里就要充分考虑高校教师作为个体脑力劳动者的特殊性。教师教学上的成果和学术水平,短时间内不一定能够显现出来。比如,甲和乙两位教师,职称相同。由于学术水平不同,二者的教学效果差异很大,但根据计算公式,却得到相同的工作量,拿到相同的课酬。在期末考核时,数据表明二者都达到了工作量的完成要求,可能都会被评为合格。但无论从教学效果看,还是从对教学工作投入的时间、精力和热情看,都不尽相同,那么这种评估的结果就未免有失公允。再比如,同一位教师用相同的教案上两个班的课,与用不同教案上两个班的课,工作量的差距到底是多少?这都很难计量。
2.教学辅助工作量界定模糊
对于教学辅助工作量的计算,界定得不清楚。比如实验、实训教师,上一节实验课、准备一个实验或者是带集中实训课的教学辅助方面的工作量,应该如何界定,还不是很明确。
比如教师带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其工作量以十几个学时来计量,那么一个学期带两三个学生的话,就相当于该教师上一门正课的工作量了。再比如带集中实训课的教师,一周的工作量就是几十学时。实践环节与理论课教学课所付出的时间和劳动程度的多寡,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3.工作量制度实施中的消极因素
工作量制度实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消极的一面。
比如有的教师愿意多上课,发挥自己在教学方面的才能,但工作量制度限制了教师上课的课时量,教师心中觉得不满,觉得自己有能力、有精力多上课,却不能得到允许。学校的本意是控制了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能余出一部分时间来做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工作。但有的教师的工作重心只放在教学上,反而对工作量制度的实施表现出了消极的情绪。
4.效率最大化问题的影响因素
人们的付出都希望有所回报。在教学管理中,应当促使教学效率最优化,与此同叶,教师们也希望得到报酬的最优。在以课时来确定报酬的管理方法下,教学工作往往陷入效率与报酬倒挂的现象。比如说,类似于思想政治类课程中的某门课程,作为公共基础课,对所有专业的学生来说都是必修课,学生都要上这门课。同一专业2个班的学生,这同一门课由一位教师上和由两位教师分别上,教师实际教学工作量的投入是不同的。对于同一专业、同一层次、同一类型的学生,在学生人数允许的情况下,通常我们认为由一位教师上合班课是有效率的选择。但当教学工作量影响着教师是否能完成制度规定的教学任务时,就会出现教师选择由两位教师各承担一个班的教学任务,这是一种最无效率但工作量最大的方式。
还有的教师为了少承担教学任务又能最大化地得到教学工作量,专门挑选不同年级、不同学历层次、不同类型的班级授课,这样做的结果是可以在原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之上乘以不同的系数,从而能够既少承担教学任务又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更多的教学工作量。
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教学工作量非正常膨胀,浪费教学资源,影响了教学效率。这又如何谈起效率最大化呢?
5.正确理解高校教师工作的特殊性
高等学校教师的工作性质是一种复杂的高层次的脑力劳动,这是根据教师所承担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需要所决定的,不能与简单的普通劳动相比较。教师的劳动具有能动性、个体性和创造性。如果单纯以上课的课时数量来决定不同教师、不同专业的工作量显然是欠妥的,还需要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考量。
四、结论
1.要平衡教师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
高校的教学工作要建立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之上,学术水平的高低对于教学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同样,学术和科学研究的成果,经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检验,也会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高质量的教学是多种学术活动的综合体现。
高校的教师在完成一定限度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还得承担科研等其他工作任务。对于还担任各种社会兼职的教师来说,在忙于教学、科研及论文专著之余,更需要经常忙于出席各种会议或出差等,所以教师要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工作,平衡好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使教学与科研工作做到恰当的互补。
2.要鼓励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
从某种意义上说,开新课包含于新开课之中,但又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新开课。“新开课”指某门课程对于某位教师来说是首次讲授的课程,包括教师首次讲授学校原有的课程和首次讲授新增设的课程。“开新课”的含义是指学校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的需要,新增设的课程。开新课体现出了教师的创造性。教师需要多方查找资料,花更多的时间去备课,付出更多的劳动,但这非常有利于学校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应当适当给予奖励,以鼓励更多的教师开设新课程。
3.科学合理地量化教师的工作
教师工作量制度关系到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涉及到每个教师的切身利益。科学合理地量化教师的工作,是公正实施教师工作量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工作量制度的制定要有科学和理论依据,并能得到大部分教师的认可。
对于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毕业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问题,教师们反映比较强烈。这部分工作量可以使教师的工作量快速膨胀,其合理性有待进一步研究。教学管理部门在科学地安排教学任务时,更要合理地掌握一个教师一周内最大教学工作量的上限。同时,教学质量督导部门应该加强对实践性环节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控,对劳动强度弹性较大的教学环节制定更加合理的工作量折算系数,使教师对工作量制度更加认可。
高校教师工作量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可能用一个简单的标准来衡量复杂多样的高等教育的整体工作量情况。教师教学过程中面对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学生作为被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会受到认知、情绪、个性心理特征的影响,不同的个体,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教师的这些工作特点也使得对教学工作量只能是一种近似的状态描述,绝对公平又能涵盖各种教学情况的工作量体系是不存在的。我们应该以正确的态度看待它,在执行过程中,也应该依据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对它加以修订、改进和充实,使之更加完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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