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对长株潭农产品市场信息化调研的基础上,阐述了地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政府推进风险、各主体组织协调风险以及食品安全风险,并据此提出了政府管制、管理、服务角色的定位,主体利益分配机制的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体系可追溯机制的建立等防范策略,为长株潭及相近地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
中图分类号:f2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7-1712-03
长株潭城市群于200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十一五”期间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全面推进,与此同时,“3+5”城市群建设成为带动周边城市发展的契机。
2011年3月17日湖南省被正式纳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试点,是继山东省之后的第二个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将使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和风险。随着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长株潭区域作为湖南省的中心位置,农业信息化程度、农村信息化水平、市场信息化发展都走在全省的前列。研究信息化环境下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及其防范策略,可为长株潭及相近地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提供参考。
1 信息化环境下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概述
信息化环境下长株潭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主要有三个来源:信息化风险、组织协调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
1.1 信息化风险
信息技术的目标就是为了改善市场运作机制、提升市场运作效率,信息化的本质就是市场化。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的信息化风险突出表现在计划经济下行政机制推进信息化,传统的政府体制决定了其人员的知识结构、市场化理念、推进的困难程度,行政体制下的信息化推进可能会产生两种问题,一种是传统的内部阻力,不理解、不明白、不接受信息化事务,抵制信息化;一种是热衷于信息化建设,其意图却在信息化本身之外,寻求信息化“权力寻租”。除了政府参与所特有的风险外,信息化过程中的技术性风险是必然存在的[1]。
1.2 组织协调风险
组织协调风险是指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因缺乏信任存在“牛鞭效应”、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等问题,加大了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难度。农产品在“种子-食品”过程中存在诸多导致污染、不安全的风险因素,以签约农户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安全,致使产品供应链节点成员间缺乏信任与合作,给组织协调带来风险。
1.3 质量安全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农产品供应链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产品质量关系到企业、组织等各节点单元的信誉和发展,一次安全事故会毁掉一个企业,可能给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三鹿的破产、双汇的危机、金浩茶油风波等因产品质量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沉痛打击,给供应链上游企业带来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2 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防范
农村农业信息化的目的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农民、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之间建立组织协同关系,共同提高整个供应链抵御风险的能力。供应链各节点要素间的互动都是通过信息传递来完成的。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信息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都会导致市场风险,降低市场运作效率,提高交易成本。信息的不对称促使供应链主体行为发生变化,而处于弱势的农户承受的风险更为突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影响着农业战略结构调整。
2.1 政府要积极作为
现阶段湖南省农村信息化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作为政府主导的农业信息化建设,政府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政府需承担管制、管理、服务三大角色。管制的目的是采取管制或者其他措施限制或控制农业信息化过程中主体承担风险,不能转嫁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服务,从各个层面如战略、政策、规划、项目以及运作层面实施风险管理,充分考虑到风险的因素和风险的后果,进行决策;同时,规范政府行为,做到廉洁行政,不出现类似 “天价内存条”、“天价u盘”、“政府采购特供”等腐败采购,不出现项目实施中大规模腐败事件。
政府作为信息化推进方,在规范行政、廉洁行政、纪检跟进的环境下,通过宣传
教育计划提升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有力推进公务员信息化培训、信息化讲座,培养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的专门人才以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定期开展电子政务技能竞赛,规范信息化办事流程,杜绝“权力寻租”。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让风险管理充分地整合到组织管理的过程之中,努力使涉及农村农业的各级公务员知农业、懂政策、精业务,成为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有力推动力[2]。
政府作为信息化规则的制定方,对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规避具有标杆性作用。制定可行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确立各级农产品标准制定责任方,制定检测检验标准,制定信息化交易安全、信息服务标准化流程体系、交易担保机构、相关的支付安全法律法规、电子交易法和电子商务法;建立省、市、县、乡(镇)、村一级的信息化技术安全平台,确保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单元技术可靠、信息可信、交易安全。
政府积极作为是农村农业信息化得以顺利实施、有效管理、层层推进的有力保障。也是信息化环境下规避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的重要要素。有效的政府行为、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将是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
2.2 防范组织协调风险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在国外已经通过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运作方式。在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过程中,逐步把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搭建到信息化进程中来,并逐渐形成规模。目前,长株潭农产品市场从“种子-食品”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没有较为核心的农产品企业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信息网络。企业和经济组织之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还是典型的市场交易行为,没有达成一定规模的战略合作、签约合作关系。农户在遇到市场疲软时无法有效地寻求企业渡过难关;在遇到市场强势时,农户和经济组织为寻求更多的利润而放弃合作企业,导致企业和经济组织个体没有形成有效的供应链,还停留在松散的合作关系上。 在有效的封闭农产品供应链下(图1),各供应链节点按签约要求组织订单式农产品生产、包装、规范,最后到消费者手中,在信息资源共享、各供应链节点之间信任合同,组织协调成本较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就会降低。但事实上因为各节点彼此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各自的利益导向、市场价格、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供应链各节点之间组织协调存在预知的风险[3]。
防范组织协调风险的最有效机制是农产品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应处于核心地位。为保证农产品质量,需要跟踪、调查、检测,严格按签约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各节点之间需要把共同利益的分配机制尽量完善,企业在逐渐发展过程中可以不断完善“企业+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在实施过程中,企业诚信行为将不断强化这种战略合作关系[4]。
2.3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是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最终能否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环节。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对农产品“种子-食品”跟踪逐步可行。食品供应链逐步运用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技术,俗称电子标签,进行食品追溯。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跟踪、追溯制度,以农产品电子化身份卡的方式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供质量安全检测与跟踪可查[5]。
农产品可追溯性是解决农产品安全的一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实行召回;另一方面可以对责任企业追究责任。可追溯制度可以规范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减少或杜绝不安全食品、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等,尽可能地减少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在源头上对农产品实行上市准入制度,在上市后实行可追溯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测制度和抽检制度是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方法。
3 小结
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集中体现政府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能否担当起重要的管制、管理、服务角色;农产品交易主体能否有效地进行组织协调沟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可追溯制度及信息化系统能否实现监管。预知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风险是有效推进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湖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前提。面对社会诚信缺失、道德偏离、政府服务角色缺失的问题,对信息化环境下农产品供应链
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对推进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夏 英,宋伯生. 食品安全保障:从质量标准体系到供应链综合管理[j].农业经济问题,2010(11):60-63.
[2] 方为辉.基于封闭供应链管理的北京市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d].北京:北京物资学院,2010.
[3] 彭 剑,赵佳荣. 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农产品封闭供应链初探[j]. 现代农业科学,2008,15(5):57-58.
[4] 叶成利,蒙少东.农产品(食品)供应链风险管理文献综述[j].农业经济问题,2007(s1):200-205.
[5] 周妮笛.长株潭区域农产品封闭供应链设计[j].物流科技,201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