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个人理论;个人;现实的个人;生产方式;社会关系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含丰富的个人理论:“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个人理论的前提;“社会中的个人”是马克思个人问题研究的方法论;个体主体性的高扬是马克思个人理论的核心;个人生存的悖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体人的生存矛盾的揭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个人理论的价值目标。在新的历史时期,准确把握马克思个人理论对于深入理解、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2)04-0135-06
theories on individual in the philosophical field of maxism
li chun-sheng
(school of politics & law, xin yang teachers college, xinyang 464000, china)
key words: marxist philosophy; theories on individual; individual; real individual; production means; social relations
abstract: marxist philosophy contain many theories on individual, among which the concept of “real individual” is the premise of marxs theories on individual, “the individual in society” the methodology for marxist research on individuals, the praise and prioritization of individual subjectivity the core of marxs theories on individual, the individual survival paradox marxs revelation of individuals conflict in existence in capitalist conditions, and “the free and overall development of individual” the aim of marxs individual values. to study and discuss marxist theories on individual is a necessity to master marxism correctly and is of great practical value to the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ople-oriented viewpoint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长期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始终没有明确地把“个人”问题作为关注和探讨的一个重点问题。之所以如此,在于我们总以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从“物”的角度研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规律性,漠视个人,也没有提出关于个人的学说。甚至有人认为,关心和注重个人是典型的资产阶级观点,无产阶级应当否定个人,摒弃自我。同时,由于受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极“左”思潮“抽象集体主义”的影响,我们一直把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与个人主义绝对对立的价值评判标准,往往重视集体、抑制个人,把个人融化消解在集体之中;在挖掘和整理马克思经典作家的文本资源时,也忽视了其中有关个人问题的论述,对马克思的个人理论的研究更是处于空白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重新解读和阐释的过程中,学术界逐渐认识到,马克思所实现的整个哲学的变革,是以实现人的学说的变革、人的自我意识的变革为发端和核心的。马克思既把物质实践作为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本质,又将其作为人的“存在”的本体和基本样式,实际上开创了个人理论的新境界。
一、“现实的个人”:马克思个人理论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起点、现实基础是“现实的个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与以往的全部哲学特别是黑格尔以后的德国哲学实行了最彻底的决裂。在马克思看来,当时的哲学家们虽然都主张回到“人”的立场来观察和研究历史,但是他们对人的理解却全然不能摆脱意识形态的羁绊。鲍威尔、费尔巴哈和施蒂纳都是从一定的意识形态即各自的哲学出发来解释他们所谓的“人”的。为了把对历史的研究变成科学,首先必须打破意识形态的禁锢,抛弃观念的出发点而回到现实的出发点上。马克思说:“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1〕这种“现实的前提”当然仍旧是人,但已经不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思辨之光透视着的人,而是必须用纯粹经验的方法加以确定的人。他还说:“我们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
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1〕
可见,马克思要界定的哲学前提不是虚构的,也不是随意想象出来的。而青年黑格尔派所确认的哲学前提要么是“自我意识”,要么是“唯一者”,要么是“类”人。“他们(指青年黑格尔派——作者注)和黑格尔的论战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论战,只局限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抓住黑格尔体系的某一个方面,用它来反对整个体系,也反对别人所抓住的那些方面。起初他们还是抓住纯粹的、未加伪造的黑格尔的范畴,如‘实体’和‘自我意识’,但是后来却用一些比较世俗的名称如‘类’、‘唯一者’、‘人’等等,使这些范畴世俗化。”〔1〕这些人的形象都是他们幻想的产物,根本不具有现实性,归根结底都是抽象的人。原因在于他们只是把人归结为纯粹的精神和意识,或把人归结为自然感性的存在。而施蒂纳的“唯一者”哲学提出了“利己主义者个人”的概念,认为自我独一无二和至高无上,“对我来说,我是高于一切的”〔2〕。这看起来是对个人的独立性的呐喊,实际上只是对社会的一种消极的情绪发泄而已。这种人企图用“打倒一切”的宣言来彻底摧毁一切,从而标榜自己的唯一性,突显和保留自己的唯一性,但这个唯一性的人仍然是生活在天空中的,一旦把自己的脚踏上坚实的土地,这个“唯一者”就会锐气全无了。因为离开了物质生产的历史条件,离开了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我”依然是抽象的哲学幻想。 马克思认为,哲学的前提应是“现实的个人”。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唯物史观革命性变革的理论原点,搞清楚这个概念,对于理解马克思的个人理论意义重大。
第一,“现实的个人”显然是针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的个人”而言的,这样,“现实的个人”就不是想象中的个人,不是任意的个人,不是“自我意识”、“唯一者”或“自然的个人”。“现实的个人”是现实的,即不是臆造的,不是虚假的,也不是理论上的设定。
第二,“现实的个人”显然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活生生的个人,他们既有肉体的需要、物质生活的挣扎,也有精神的渴望。“现实的个人”就是生活在当下的普普通通的有欲望有感情的人们。
第三,“现实的个人”的根基不是指这些个人的思想活动,规定其“现实性”根基的是这些个人的“活动”,即他们不断地进行着的感性物质生产活动。正是这些感性活动,才使人们成其为现实的人们。所以,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的实践活动是造就人的现实性的唯一根源。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是把“现实的个人”看成是感性的个人、活动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系中不断进行创造活动而同时也不断地超越自己的人,是不断地生成着的个人,也即自我否定、自我超越从而由有限生长至无限的人。
第四,“现实的个人”首先是感性的自然人,是以生命的存在为基础的个人,这是个人现实性的首要标准;其次,“现实的个人”的自然存在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更重要的还在于这些个人要有意识、认识和理想信念等,这是人的现实性的第二个标准;再次,“现实的个人”还要具有社会历史性,即他们是生活在客观的物质关系中的人,这些客观的关系或联系是使人具有现实性的更重要的条件。也就是说,人的现实性来源于他的感性的物质关系。而这些关系才是马克思关于人的规定之科学性所在,也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和出发点不属于旧唯物主义抽象的物质范畴,也不是唯心主义的批判理性、绝对精神或自我意识,更不是打倒一切从而把唯一者自己确认为唯一实体的哲学臆想。“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这是人类历史的开端。因此,个人的生命活动及其与自然的生命交换是人类创造历史的自然基础和条件。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确定了个人的肉体基础、个人感性存在的前提后,并不把自己的思想停滞在这个原点上,而是进一步指出,唯物史观的真正开端、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地方在于——人在生命存在之后开始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有生命的个人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进行的活动,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质的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起点。综上所述,个人的本质在于生产,不在于思想;生产是个人创造历史的开端,也是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不是个人的意识、理性和宗教信
,而在于他“生产什么和怎样进行生产”〔1〕,生产方式是决定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人的决定性因素。这样,现实的个人、生产与历史发展就融为一体了。
二、“社会中的个人”:马克思个人问题研究的方法论
马克思对个人问题的看法源于其对哲学方法论的科学建构。“社会中的个人”是马克思个人学说的一个根本观点,也是马克思考察个人问题的一个根本的方法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语境里,个人不再是一个抽象而孤立的问题,也不再是一个纯思辨的形而上学问题,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历史问题。与以往的哲学家不同,在马克思看来,既然生产活动构成个人生存的基础,构成作为历史真实主体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个人,那么他就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不仅是在社会关系中存在着的个人,而且是在社会关系中生成着的、发展着的个人。马克思认为,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所以,任何使人脱离社会关系,从而在根本上把人看作孤立的个人的想法都是对人的一种抽象理解。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马克思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的,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3〕个人不是生活在社会之外的实体,社会也不是脱离个人的空洞的概念,社会关系中的个人这一观念所要表达的是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而不是社会对个人的排斥。如果没有了个人,所谓社会也就成为了一个抽象物;而缺乏社会历史内涵的个人也必然被排除在实践活动之外。在马克思看来,“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1〕,个人的生存离不开与其他人结成的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 〔4〕。因此,应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去把握“个人”。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大特点,也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支柱之一。
西方人本主义的思维方式大都不是从社会出发,而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社会仅仅看成单个人的集合体,看不到社会对个人的作用,因此,人的本质只能由人本身来说明,而不能由社会来说明。费尔巴哈就是这一思维方式的典型代表,他认为宗教的本质在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在于人本身,而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1〕。费尔巴哈撇开人的社会关系和历史进程,企图从孤立的个体中探求人的本质,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个体和类的关系。尽管他也把人看成是有血有肉的感性存在物,但实际上这种不属于社会、在社会之外的人类个体是不存在的。以这种人类个体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最后必然陷入通过个人来说明社会而不是通过社会来说明个人的唯心史观。而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的,而个人却是由社会“构成”的,任何个人都只能通过社会并在社会中才能获得自己的规定性。个人作为公民或奴隶、资本家或工人,这些都是他的社会规定性,表明人和人的客观的社会关系。所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个人隶属于一定的阶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把个人理解为“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5〕。 正是基于上述分析,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曾经采用不同的词汇、不同的表达方式来批判那种被古典经济学家们所假定的原子化的、彼此漠不关心的“抽象的个人”的观念和“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的提法。马克思还借用了“鲁滨逊”这一流落荒岛、与世隔绝的文学人物形象对此加以讽刺和批判,认为“这是假象,大大小小的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6〕。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符合人性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往往把18世纪的个人即新生的资产者加以理想化,把他们说成是自然的个人。对此,马克思指出:“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18世纪的预言家看来,这种个人是曾在过去就已存在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6〕因此,这种“纯粹的自然人”是一种不负载任何
社会实际关系、也无任何历史规定性的个人,是靠思想家们的想象而存在的个人。由于人的社会性、历史性、实践性始终飘荡在这种“人”的思维之外,导致其感性失去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交往失去了现实的生活基础,因而这种人一旦行动起来,就不过是历史运转中的幻影而已。
三、个体主体性的高扬:马克思个人理论的核心
马克思把人的感性活动作为哲学建构的理论支点,就意味着从根本上把实践主体、特别是作为个体实践主体的人置于某种优先地位,意味着对个体实践主体及其主体性的高扬。
第一,马克思把实践个体规定为社会关系的主体。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是现实的个人在实现自己的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它是由于有了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才出现的,也就是个人在积极实现其存在时的直接产物”〔7〕,因此,“社会联系的主体”就是“现实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并且,“这些个人是怎样的,这种社会联系本身就是怎样的”〔7〕。
第二,肯定个人以自己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的现实合理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确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1〕,“各个人过去和现在始终是从自己出发的”〔1〕。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首先,每个人是他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主体,这种“自我性”是其他个人所不能取代的;其次,个人固然归根结底受整个社会生存条件的制约,但首先和直接的是受个人生存条件的制约,这种个人的生存条件也是具有“自我性”的。
第三,把个体、个人的发展视为族类、一切人的发展的条件。在阶级社会中,个人隶属于阶级,一部分个人的利益往往同另一部分个人的利益相对立,一部分个人的利益的实现往往以牺牲另一部分个人的利益为前提。但是,在合理的社会形态中,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个人与族类的关系应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
第四,把个体的自我发展确定为个体的天然责任和使命:“任何一个人的职责、使命和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4〕。因为,每个个体是他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主体,他不仅是“自在的”,同时也是“自为的”。
第五,明确规定个体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由于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而社会关系,首先是社会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8〕,所以,个体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历史进步的最高价值标准。共产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实质就是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这也正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4〕。
由此看来,马克思所说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并不意味着忽视、抹杀个人的个性,否定个人的价值和地位,把个人淹没在关系、条件之中,从而窒息个人的生命存在。人不能脱离社会关系而存在,但社会关系中的人依然是具有个体性、自然性、主体性的人,因为个人是社会关系的载体、出发点、目的,社会关系乃是手段,属于人且为了人而建立,具有从属于人的性质。况且个人之所以称为个人,正因为每个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唯一的、个别的存在,每个个人都是处于特定时空中的生命实体,他有自己的生命体验和历史记忆,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这也是人最基本的个性。所以,人的社会历史也取决于人自己的决定与选择,人的社会境况和历史命运也掌握在人自己手中。
马克思的上述哲学思想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强调与发挥,使人感觉马克思主义过分强调客体的历史的客观必然性,而忽视了主体、特别是个体以及个体自我的自由选择,进而导致在较长时期的理论研究中,个体存在的深刻的现实性经常被忽视或抹杀掉了,个人似乎成为历史行程或逻辑机器中无足称道的被动的一环;在现实社会中,则表现为无视个人的权利与要求,一味用集体主义限制压抑个人的发展,造成了个人思想个性被束缚,个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则被禁锢了。
四、个人生存的悖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体人的生存异化的揭示
马克思借用德国哲学的异化概念表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个人存在与本质的疏离,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对抗以及个人肉体与精神、感觉与思想的彻底背离等,表现了马克思对于在资本主义条件
个人生存的被迫性、强制性和动物性的哲学抗议及人道主义批判。
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新唯物主义时,曾力图把这种生存异化加以哲学的概括。按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分析,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主体(工人)通过其实践活动(劳动)生产出生产主体与产品客体以及实践活动本身的关系;同时,也生产出其他主体(资本家)与产品客体、与生产主体的实践活动以及生产主体的关系。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生产主体就处在一种生存的悖论中,这种悖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表现为主体的个体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颠倒。个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时,才觉得自己是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也就是说,“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7〕。 第二,表现为主体的个体人的本质与存在、类特性与个体性的颠倒。雇佣劳动(“异化劳动”)把主体的个体人的类本质变成了仅仅维持他的个体的肉体存在的手段,即“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7〕。
第三,表现为主体的个体人的主动性与受动性、赢得与丧失的颠倒。劳动的实现表现为生产主体的失去现实性,生产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外部自然世界表现为生产主体自身丧失生活资料,等等。马克思把这些悖论综括为“物的世界的增殖同人的世界的贬值”〔7〕的关系。
如果说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对于主体的个人所造成的某种“异化”是一种“丧失”,那么,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它则为更高层次的主体个人的发展赢得了必要的前提。马克思指出:“‘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9〕这样,如果从宏观上用历史尺度来衡量,个人生存的悖论就是人的发展的必然和必要的形式。马克思指出:“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3〕可见,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个人的片面发展,但普遍异化又为个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在这一根本性的历史转折过程中,人愈益成为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个人主体;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迷失存在、迷失自我的危险。我们应该从这一视域来理解马克思的个人理论。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个人理论正是人类对自身的生存矛盾与危机的深刻揭示。
五、“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个人理论的价值目标
按照马克思的追求和理论导向,“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人”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标志,也是马克思个人理论的终极关怀。
马克思历来重视个人的生命意义价值,积极倡导“合乎人性的生活”,力图使人成为“高度文明的人”;并设想未来社会人的解放的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统一。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标志,是人能以全面的方式占有对象,包括以审美的方式面对世界。实际上,个人解放及其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解放及其合理健全发展是相互关联的,在社会实践上也都同属于一个历史过程。这就是说,任何个人解放及其自由发展,都关联着社会解放及其历史进步;反之,任何社会解放与历史进步,最终都要体现到个人解放及其自由发展上来。
其实,马克思曾从整个人类社会形态的角度研究人的问题,研究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并提出了著名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与此相对应,他也提出了个人发展的三种历史状态:在前资本主义阶段的“自然共同体”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缺乏独立自由活动的能力与条件;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共同体”中,尽管个人有一定的独立自由活动的能力与条件,但又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商品泛化,个人仍然难以从对物的依赖状态中解放出来,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就难以实现;只有在未来共产主义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在社会物质条件丰富与完备的条件下,个人才能摆脱来自“人”和“物”的羁绊,因为“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
合的主人了”〔10〕。在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中,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生活的设计者,都可以随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职业,从而真正成为有个性的个人;每个人都能自己制约、支配自己,自己支配自己的生存条件和活动。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真正的集体,是一切个人间的真正的联合体,这种联合把个人自由发展和活动的条件置于他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一旦真正实现了这种联合,集体的发展便要以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了。
当然,“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实现,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一种单纯的道德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一个高远的理想目标,也是一个永恒的历史过程,个人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承载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事实上,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和特定阶段的客观现实之间既有一种矛盾存在,但这也是人类发展永不停息的源泉和动力。因此,个体和类、理想和现实、手段和目的的辩证统一是“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规定。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像有人所指责的那样只讲群体的人,不讲个体的人;只讲社会关系,不讲人的自由;只讲集体导向,不讲个人利益,用社会关系否定和淹没了个人。相反,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是在起始还是终极的意义上都充分肯定个人的存在及价值,把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解放及自由发展作为历史发展的目标指向。在新的历史时期,准确把握马克思的个人理论,对于深入理解、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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