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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的军事地位及其成因
开元二十一年正式公布了十节度使的成立,其中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取得最为重要的军事地位。三节度使之所以获得最重要的军事地位,主要有地缘构成、制度变革和军事活动三个方面的原因。从地缘构成言,自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成立起,西北就是军事布防的重心;从制度变革言,府兵制之破坏及军镇、节度使制的成立,乃是三节度使地位之重的制度保证;从军事活动言,三节度使地位之重乃是唐前期(开元二十一年以前)军事活动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唐代军事;河西;陇右;朔方;节度使
  中图分类号:k2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2)03-0083-08
  收稿日期:2011-10-29
  基金项目: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专项基金暨江苏省重点高校建设项目(sqa08068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0jdxm046)
  作者简介:李文才,男,江苏东海人,历史学博士,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唐帝国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次大规模调整,调整涉及政治、军事两个层面:政治上,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权力,办法是将天下分为15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代刺史之职;军事上,加强边境地区的军事防卫能力,即“边境置节度、经略使,式遏四夷”,一共设置了10个节度使(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岭南五府经略使)、3个经略守捉使(长乐经略使、东莱守捉、东牟守捉)。
  论者言唐代军事制度之根本性变革,每以此为说项,以为唐代军事制度由行军制总管制全面过渡为节度使制,即始于此十节度使之设置。揆诸史实,这个论点的确经得起验证。然而,开元二十一年创置十节度使所蕴含之意义,窃以为仍有许多待发之覆,诸如各节度使之战略地位及战略任务、彼此之战略协作、各节度区之军镇构成等方面,均有详加探讨之必要。
  本文拟通过对相关史实的检索考核,对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之军事地位及其形成原因这一问题稍作申述,为进一步探讨三节度使之间以及与其他诸节度区之间的军事协作关系等其他深层次问题,权充引玉之砖焉。
  一、三节度使的兵力配置及其地位
  笔者根据《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及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将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所辖之兵力、军马及每年军费开支等数据,制成表1:
  表1中的数据,即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创设十节度使时,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的兵力配置及军费开支等情况。由此可以分析三节度使在当时的军事地位,特别是在野战军团中的军事地位。
  先来了解一下其时唐帝国野战军团的构成情况。据《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
  开元二十一年……又于边境置节度、经略使,式遏四夷。(自注:凡节度使十,经略守捉使三。)大凡镇兵四十九万人,戎马八万余匹。每岁经费:衣赐则千二十万匹段,军食则百九十万石,大凡千二百一十万。(自注:开元已前,每年边用不过二百万,天宝中至于是数。)
  以上十节度使和三经略守捉使所辖兵马,约略构成其时唐朝野战军团的全部。为直观起见,兹据《旧志》将开元二十一年野战军团的组成情况,表列如下:
  表2中的统计数字,与前引《旧志》所说基本相符合,即有野战军49万人、战马8万余匹,每年“衣赐”1196万。这是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的野战军团数量及每年的军费开支数。综合以上表中的统计数字,即可大致了解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在当时的军事地位。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所辖之军镇数,共31个,约占全国总数(80个)的39%;野战军兵数为213700,约占全国野战军总数(49万)的44%;战马43 700匹,约占全国总数(8万匹)的53%;“衣赐”等军费开支630万匹/段,约占全国总支出(1 210万匹/段)的52%。
  以上数据充分表明,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成立节度使时,河西、陇右、朔方三个节度使在唐朝国家军事战略上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因为其所辖之野战军团,在军镇设置、兵员构成、战马配备、军费开支四个重要物资性指标方面,分别占用了唐帝国全部野战军团的39%、44%、53%、52%。
  不过,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重要军事战略地位形成的原因。三节度使的重要军事战略地位,是如何形成的呢?
  我认为要准确把握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在当时野战军团中

重要地位,首先要对唐代前期国家战略有所认识。为此,我们先从宏观的战略方向,将唐朝边境军事防区划分为西北、东北、东南、西南四个军事战略区。其中西北战区下辖安西、北庭、朔方、陇右、河西共5个节度使;东北战区下辖范阳、河东、平卢3个节度使;西南战区下辖剑南节度使;东南战区下辖岭南五府经略使。在这四个战略区中,西北、东北二区和东南、西南二区在军事力量的配备上,呈明显的不对称状态,西北、东北二区远远强过东南、西南二区。
  其次,我们还要注意历史传统方面的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说,唐朝国防力量的重心落在西北、东北,乃是历史继承性的结果。自秦汉以来,中原王朝的军事布防基本上沿着东起今山海关、西至今甘肃嘉峪关的一条贯穿东北到西北的弧形战线展开。这是因为能够对中原王朝构成实质性威胁的力量,一直就是游弋在这条弧形战线附近的北方草原游牧民族。
  就唐朝来说,还有更为现实的原因,陈寅恪先生曾说:“李唐承袭宇文泰‘关中本位政策’,全国重心本在西北一隅,而吐蕃强盛延及二百年之久。故当唐代中国极盛之时,已不能不于东北方面采取维持现状之消极策略(见下论高丽事节),而竭全国之武力财力积极进取,以开拓西方边境,统治中亚细亚,藉保关陇之安全为国策也。”循陈先生所论,可知首都长安所在关中地区既为全国政治、经济、军事之中心,保卫京师及其近畿之安全,从开国起,即已成为唐帝国的基本“国策”,由此决定了在西北战区布防重兵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必然选择。
  不过,仅从上述国家战略和历史传统两个因素诠释三节度使军事战略地位之重要性,毕竟显得过于宽泛。事实上,开元二十一年创设十节度使时所形成的这条重心落在西北的军事防线,更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我认为,正式形成于开元二十一年的重心落在西北、东北(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军事布防形势,既是府兵制破坏背景下唐帝国对军事部署进行调整的结果,更是唐朝前期一系列军事活动的结果,其形成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军事制度变革是三节度使战略地位形成的制度保证
  如所周知,创始于西魏北周的府兵制,也是行用于隋至唐代前期的主要军事制度。以西魏北周而言,府兵之主要职责在于对外征讨攻战以及宿卫京师,地方镇守等军事任务则由“乡兵”维持。但是,府兵制从隋文帝的时代即已弊端明显。尽管在开皇年间由于用兵突厥而一时维持这一征兵制度,但是到隋炀帝东征高丽时,由于大规模的兵败丧师,以及逃亡无数,就在实际上宣告府兵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改为募兵以弥补府兵兵源之枯竭了。唐朝建立后,府兵制度不能满足其时军事行动需要的状况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唐太宗贞观时期东北、西北同时用兵,边防阵线拉长,兵力更显捉襟见肘,兵士疲于奔命,这种情况到高宗、武后时期,表现得愈加明显。
  关于府兵制之破坏及其不堪使用,《新唐书》自有表述:“自高宗、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这是说自高宗、武后时,由于“天下久不用兵”,故府兵制开始败坏;玄宗时,府兵制愈坏,故张说建议代以募兵制。《新志》此说一度成为影响学术界甚深的主流观点,然综考诸史所载,《新志》此说实不能成立,府兵制之破坏及其退出历史舞台,归根到底在于制度本身,在于它已经不能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
  府兵制之落后于时代需要,原因或不止一端,但要因之一即在于唐朝前期的军事活动区域广阔,从东北(甚至到今朝鲜半岛)一直到西北(甚至到今中亚腹地)的辽阔地域几乎每年都有战争发生,府兵承担着十分繁重的作战任务。由于作战区域广大,府兵将士动辄要从西向东或从东到西,长途跋涉数千里。综合考察唐前期的多次重大军事活动,不难发现成千上万的士兵因为战争而经常奔波在距离数千公里的东北、西北两地,领兵将军在东方战场指挥作战时,还不得不同时考虑西边某地的军事安全。如此左支右绌,不免顾此失彼,从而陷入被动,进而直接影响到战争的效率。
  很显然,继续沿用已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府兵制,不仅对全体从征将士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更将严重影响到军队的战斗力,从而无法保障大唐帝国的国防安全!因此,一种新的军事制度的出现,也就成为统治者所必然要思考的问题!对于唐帝国军事制度所发生的新变革,唐长孺先生曾明确指出:“盖唐代

自贞观以来即有东西二战线,在攻势战略下,使同时企图消灭两面之强敌,国力之不能负担,自不待论,然则非舍西而图东,即舍东而图西,如是则苟非两边皆有足资御敌之军队,自不免顾此失彼,左右支绌,因此在东线采取攻势时,西线必须维持其安全,以免牵动,易地亦然。军区之成立亦所以适应此种局势,则不独在守势战略时有建立军区之必要,即采取攻势战略时亦必有一方面预为布置也。”
  唐先生所说“军区之成立”,即为解决府兵制不堪使用而出现的一种新军事制度。这种新军事制度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军队作战区域不固定,士兵们经常要在广袤万里的疆域中东西奔波,从而影响军队作战效率的问题。新军事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一是依据实际需要,把全国用兵之地分为若干区域,每个区域都有相应的驻军负责;二是改变府兵制“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的统兵方式,从而实现重要军事区域驻军的长期化和常态化。这两个目标结合,就直接促成唐长孺先生所说的“军区之成立”,或《新志》所谓“府兵法坏而方镇盛”之局面的出现。
  所谓“方镇盛”即指新的兵制——节度使制的确立,节度使制(或军区制)能够有效地解决府兵制下士兵作战区域不固定,以及由长途调防所导致的非战斗性消耗,乃是一种是适应新形势下唐代军事活动需要的新军事制度。作为一种新军事制度,节度使制在实现上述两个目标的基础上,直接提高了军队的作战效率,因为无论是军事行动上的分区防卫,还是军队驻防上的常态化和长期化,都能够有效避免军队劳师以远等无谓的消耗,同时也直接强化了边境关隘等重要防区的军事安全。
  先来看分区防卫。
  实际上,分区防卫并非完全是新军事制度的产物,而是对唐初边防守军梯级防卫制度的改进和拓展。《新唐书》卷50《兵志》曰:
  夫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此自武德至天宝以前边防之制。
  其军、城、镇、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日大总管,已而更日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日大总管,在其本道日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犹未以名官。景云二年,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自此而后,接乎开元,朔方、陇右、河东、河西诸镇,皆置节度使。
  唐初领兵制实行的是行军总管制,边防守卫采用“道——军——守捉(城、镇)”三级防卫体系,军、镇、城、守捉的军事长官均称“某某使”,“道”的军事长官称大总管或大都督。遇到军事任务,就临时任命一个大总管或大都督,以负其责,军事任务结束,领兵将帅的军权也就随而消失。因此无论大总管还是大都督,实际上都具有临时差遣的性质。军、城、镇、守捉的军事长官虽然因为驻屯的缘故,军事职务相对固定一些,但并非绝对。因为府兵由中央兵部直接调遣和分配任务,军队正常情况下并不能长期驻守一地。易言之,行军总管制度下的边防军,实际并无固定防区,随时可能因为军事需要而赶赴异地作战。
  节度使制下的军事防卫也是梯级指挥结构,这与行军总管制有相似之处,节度使辖区作为一个大的军事防区,其下设置若干军、城、镇、守捉,也采用“节度使——军——守捉(城、镇)”的梯级指挥层次。但节度使制与行军总管制毕竟有着本质的差异,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士兵的作战区域与府兵不同。作为节度使下辖的一级作战单位,军、城、镇或守捉固然也要随时听命于节度使的指挥调遣,但毕竟各军、城、镇或守捉都有相对固定防区,即使奉上级调遣,多数情况下也只在本节度使防区内执行作战任务,一般不会出现唐初府兵从东北到西北那样长距离、大跨度的军事调防。
  再说驻军的长期化和常态化。
  事实上,驻军的长期化、常态化与分区防卫有着一体两面的联动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分区防卫的必然结果,因为分区防卫的首要条件就是军队能够长期驻扎某地。以节度使统兵的新军事制度与府兵制的最大区别,即在于改变了唐初府兵“兵农合一”的制度,而变为兵农分离,从而促使军队朝着职业化的方向迈进。从征兵方式看,“兵农合一”的府兵制是征兵服役制,士兵的身份较为特殊,呈现“战时为兵,平时为民”的特点,府兵所服兵役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义务。节度使制下的“募兵制”则采用招募的方式,实现了兵农分离,强制

性大大减轻,而且士兵不需要从事农业生产,而专以戍边征防为职业,军需物资均由政府供给,士兵与国家之间实际上存在某种“契约”关系。可以说,正是由于士兵已摆脱农业劳动者的身份,而呈职业化趋势,就使得军队长期驻防某地具有了可行性。 们还必须注意,驻军的长期化和常态化还强化了士兵与主帅之间的关系。和府兵制“兵散于府,将归于朝”的领兵方式不同,节度使因为长期领兵,而更易和士兵建立密切关系,主帅对军队的指挥也因之更加得心应手,这对于提高军队的战斗力,自然有着积极意义。
  总之,作为一种新军事制度,节度使制取代府兵制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它是适应唐帝国军事活动发生变化的时代形势而出现的。作为一种新军事制度,节度使制与府兵制的最大区别,即在于实现了军事守卫的区域化和驻军的长期化、常态化。与此特点相适应,在兵力配置上首先要分出轻重主次,按照各边疆防区军事战略地位的特点及重要程度对全国军事力量进行合理配置。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的军事布防形势,重心落在西北、东北,特别是西北地区,应该说就是府兵制业已破坏,节度使制渐为流行之后,对国家军事力量进行重新配置的结果。
  三、唐前期军事活动是三节度使战略地位形成的现实依据
  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重要略地位之形成,除了新军事制度变革这一制度层面上的支撑外,同时也是唐朝前期(开元二十一年以前)军事活动的直接结果。
  首先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谓唐朝前期军事活动,不包括为实现统一所进行的平叛战争,而是事关唐朝边防安全,尤其是唐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战争。笔者曾根据两《唐书》《资治通鉴》等基本史料,并参考《中国军事史》编写组所编《中国军事史》附卷《历代战争年表(上)》(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版)等,从战役名称、战役时间、唐军将领、战略目标等几个方面,对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以前,唐与周边诸族之间所发生的战争进行过统计分析,统计数据情况略述如下:
  从唐高祖武德元年至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唐与周边诸族之间发生的主要战争共84次。其中,11次发生于西南、东南或内地(今贵州、广西等),占总数的13%,余者73次均发生于从东北到西北的广大北方边境,占87%。在发生于北方边境地区的73次战争中,其中发生于东北边境地区的有18次,占总数的21%;其余55次均发生于沿黄河河曲的北方及西北边境地区,占总数的65%。
  由此可见,西北地区乃是唐朝与周边诸族之间发生战争最多的地区,严峻的战争形势直接决定了唐朝必然要在这个地区布防重兵。
  再从具体民族看,对唐朝边防构成重大威胁的,主要也是北方民族,如突厥、薛延陀、契丹、奚、高丽、党项、吐蕃等,他们先后活跃于广大北方边境地区,不时骚扰唐帝国边境地区的安全。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吐蕃作为起源于青藏高原的一股新兴少数民族势力,大概从唐高宗咸亨以后,开始逐渐成为唐朝西北边境最危险的敌人。征诸史籍,大约自吐蕃兴起以后,东北边境的紧张局势开始稍为和缓,因为自总章年间高丽败亡后,奚、契丹等东北民族也对唐王朝表示出恭敬的态度。因此,唐朝在边境上所受到的主要威胁,从唐高宗以后,渐渐演变为吐蕃了,唐帝国边境防卫的重心也势必随之转移到西北。
  陈寅恪先生曾明确指出:“吐蕃强盛之长久,为与唐代接触诸外族之所不及,其疆土又延包中国西北之边境,故不能不有长期久戍之‘长征健儿’,而非从事农业之更番卫士所得胜任。然则邺侯家传所述可谓一语破的,此吐蕃之强盛所给予唐代中国内政上最大之影响也。”征诸史实,陈先生此说确为的论。自高宗显庆四年(659),唐与吐蕃在河源第一次交兵,到穆宗长庆元年(821)的会盟,唐蕃战争长达162年。从时间延续性来看,一个半世纪不可谓不长;从战争地域看,唐蕃双方在安西、碛西、河西、陇右、剑南近万里的弧形战线上均有交手,地域广阔空前,但是也有重点,双方的战事多数发生在河湟地区;从战争规模来看,唐蕃双方在战争均投入了庞大的兵力,物资消耗的巨大可想而知。
  吐蕃与唐朝的长期军事抗衡,直接影响到唐朝在西北地区的军事布防,进而促成唐朝的新军事制度变革。唐蕃之间虽然战线漫长,但有几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其中河西、陇右地区是双方争夺最为激烈的地区,而战争的焦点则是位于这个区域的河曲、河源(或称河湟地区,主要包括今青海黄河河曲、湟水流域),这里本是吐

谷浑故地,适宜放牧,多产良马。于唐而言,河湟不仅是河西、陇右的战略屏障,更是天然的牧场,唐朝最重要的军马繁育基地建在陇右即以此故。以吐蕃来说,控制河湟,就意味有了东出的孔道和集结地,可以更加便捷地进出唐朝的河陇地区。因此,河湟一带就成为唐蕃双方极力争夺控制的地区,双方在这一带的战争也就格外激烈频繁。从战争的胜负来看,前期唐军每每失利,主要在于吐蕃以骑兵为主,他们深入唐境掳掠即迅速撤回,唐军被动追击,往往馈运不继。吐蕃则利用骑兵速度上的优势迅速集结收缩包围,从而将深入蕃境的唐军聚歼。战争中的屡次被动局面,迫使唐朝必须改变已有的战略战术,开始在边境修筑城堡,并在附近大力发展屯田,作长期持久的固守,对于前来骚扰的吐蕃骑兵,少则出兵击之,多则闭关待敌。这样一来,唐军不仅逐渐扭转了在战争中的劣势,一种新的军事制度也在战争的实践中诞生了,这种新军事制度就是军镇的创建。
  史料表明,唐朝设置军镇,即从陇右、河西一带开始。目前所见最早的军镇为洮州的莫门军、廓州的积石军,创置时间均为唐高宗仪凤二年(677),稍晚一些的有仪凤三年(678)创立于鄯州的河源军。这三个军镇在军事上均隶属陇右节度使,其作战对象主要是吐蕃。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唐朝在陇右、河西地区设置军镇,其直接动因应当就是为了加强对吐蕃军事斗争的需要。
  史载,仪凤三年(678)九月,唐高宗召开御前会议,专门商讨应对吐蕃军事侵扰的问题:
  [仪凤]三年九月,帝以吐蕃为患,诏侍臣问……给事中刘景光奏日:“攻之则兵威不足,镇之则国力有余,宜抚养士卒,守御边境。”中书舍人郭正一曰:“吐蕃作梗,年岁已深,兴师不绝,非无劳费,近讨则徒损兵威,深入则未倾巢穴,臣望少发兵募,且遣备边,明立烽堠,勿令侵掠。待国用丰足,即一举而灭之矣。”给事中皇甫文亮曰:“且令大将镇抚,蓄养将士良吏,营田以救粮储,必待足食方可一举而取之。”……中书舍人刘祎之对曰:“……愿戢万乘之威,宽百姓之役。”给事中杨思徵曰:“……和好之谋,臣谓不便。”中书侍郎薛元超曰:“臣以为敌不可纵,纵敌则患生,防边卒老,不如杰拣士卒,一举灭之。”……竞议不定,乃赐食而遣之, 龟》卷991《外臣部》“备御”门,如此详细记载此次御前会议的商讨意见,足见文章选编者对于此事的重视,亦可见吐蕃业已成为其时唐朝最大的边患制造者,故唐高宗专门召开此次公卿大会,迫切希望臣僚们能够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此次公卿集议,《资治通鉴》系于仪凤三年九月丙寅(农历九月十二)之后,也就是在李敬玄率18万大军惨败于河源之后。我们这里要关注的是:河源军究竟创置于此次御前会议之前,抑或是之后?
  河源之战,《旧唐书‘高宗纪》亦有载:仪凤三年九月丙寅,“洮河道行军大总管、中书令李敬玄、左卫大将军刘审礼等与吐蕃战于青海之上,王师败绩,审礼被俘。”这表明李敬玄是以“洮河道行军大总管”的身份领兵出征,也就是说,在仪凤三年九月的河源之战中,唐军使用的还是行军总管制度。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其时“河源军”尚未成立呢?答案是否定的。尽管李敬玄还是以行军大总管的身份领兵出征,但并不是说“河源军”就一定没有成立。何以言之?
  从全局看,河源之战确以唐军惨败收场,但具体到局部的战斗,唐军却不无收获。史载,左领军员外将军黑齿常之夜率敢死队袭击蕃营,从而为主帅李敬玄赢得收聚余众返回鄯州的时间,即是大败中的小胜。事后,高宗“嘉黑齿常之之功,擢拜左武卫将军,充河源军副使”。黑齿常之出任“河源军副使”的时间,在河源之战以后,而在御前会议召开之前。据此可知,河源军之设置,当在仪凤三年九月李敬玄河源战败之前。
  唐高宗为何要在河源战败之后召开御前会议来讨论吐蕃扰边问题?是不是因为他对军镇的作用产生了疑问?我的意见是,作为一种新军事制度,军镇创置的时间毕竟不长,其在防御吐蕃侵扰方面的军事优势一时还未能有效发挥,因此在面对河源之战惨败的严酷现实面前,唐高宗产生疑惑实属正常反应。
  作为一种新的军事制度,军镇制度的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呈现,不仅有效地防御了吐蕃的侵扰,制度本身也有了进一步发展。由军镇进一步发展而成的就是我们熟知的节度使制,节度使是军镇之上更高一级的军事组织。史籍明确记载的第一个节度使,出现在唐睿宗景云二年

(711),是年“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尽管此前节度使的名称已经出现,但与景云二年贺拔延嗣出任的节度使,在意义、身份等方面均不相同,因为此前节度使还不是列入国家职官体系的正式官职名称。此后,节度使正式成为唐帝国地方最高军事长官,而且随时间的流转,节度使设置的地域范围也不断扩大,由河西、陇右局部地区而扩展至全国各地。至于节度使的职权范围,后来又从单纯的军事领域发展为兼管政治、民政等一切军政要务,则是超出本文探讨范围的另外一个问题了。
  要而言之,西北边境既已成为唐朝最主要的战场,那么这一带军力布防最为雄厚,也就顺理成章。还要强调指出的是,以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共同组成的西北军事防线,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它是唐朝前期在西北地区军事活动的结果。
  四、结语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成立正式公布的十节度使中,河西、陇右与朔方三节度使取得了最为重要的军事地位,不仅配置了数量最多的军镇和最强大的野战兵团(包括最强大的骑兵部队),而且军费开支占据了全部野战军团军费开支的一半以上。
  唐代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之所以取得最为重要的军事地位,原因可以归结为如下三点:
  (一)地缘构成的因素。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所辖之军镇共同组成了环京畿地区西北方向的半圆形军事防线,这条军事防线东西方向呈大纵深形态,在承担通往西域交通孔道安全守卫工作的同时,还护卫着整个京畿西北方向的安全。尤其是这条防线的东部基本上沿黄河河曲分布,直接承担京畿近郊地区的作战任务。一旦京畿发生较大军事行动,它们不仅能够迅速作出反应,而且能够彼此照应、协同作战,从而确保京师长安的安全。简言之,首都长安所在关中地区既为全国之政治、经济、军事之中心,保卫京师及其近畿的安全,自然成为重中之重,从而决定了西北战区布防重兵成为军事战略上的必然。
  (二)新军事制度变革的因素。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的军事布防形势,其重心落在西北、东北,特别是西北地区,乃是府兵制已经破坏,采用节度使制之后,对国家军事力量进行重新配置的结果。因为自隋朝以来的军事活动,尤其是唐初的一系列战争,无不表明西北、东北两地乃是国家军事防卫的重点,西北更是军事防卫的重中之重,以分区防卫为基础的节度使制,显然更能适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边防形势。简言之,府兵制的瓦解和新军事制度——节度使制的实行,是三节度使获得最重要军事地位的制度保证。
  (三)唐前期(开元二十一年以前)军事活动的因素。自建国起,唐朝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就集中于西北地区。特别是从唐高宗以后,唐朝在边境上所受到的主要威胁,逐渐演变为吐蕃,唐帝国边境防卫的重心也势必随之转移到西北。为适应吐蕃兴起以后的战争形势,唐朝不仅在西北边境集结重兵,而且进行了制度上的探索和创新——设置军镇,进而在军镇的基础上创设了节度使。简言之,开元二十一年正式公布十节度使时,河西、陇右、朔方三节度使取得最为重要的军事地位,正是唐朝前期在西北地区军事活动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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