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谓生产性服务业,其服务的产品不是卖给消费者,而是卖给生产者,其中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以及科技教育产业等行业。评价一个产业发展的综合实力,需要一个系统的指标体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大类6项指标,对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现状作出了科学的评价。
关键词:武汉;生产性服务业;综合实力评价;政策建议
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起源于对服务业的分类,服务业根据其服务对象可以分为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生产性服务就是为其他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快速发展的服务经济已经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服务业中的重中之重,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效率,因此,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
对一个地区或者国家的生产性服务业进行研究,首先要评价该地区或者国家目前的生产性服务业的综合实力,这样才能根据具体发展情况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体状况
(一)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及统计标准
生产性服务业,又可称作“中间投入服务业”,也就是市场化的非最终消费服务。在生产性服务业中虽然并不涉及直接的物质生产,但同样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由于学者研究方向的不同,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概括也有区别。西方学者比较认同的分类方法认为,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指以信息加工和处理为主要任务的服务业,包括金融保险业、房地产、管理、会计等。而香港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内容归纳起来包括:(1)专业服务:法律、会计、管理咨询、组装与构造、工程、测量等;(2)信息和中介服务:电讯、电影、广告与市场研究、信息技术服务、出版业等;(3)金融保险服务:银行、保安、保险、风险投资、债务市场、基金管理等;(4)贸易相关服务:会展、进出口贸易、航空运输、海上运输、快件、仲裁与调解等。按照联合国的《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一般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大致包括五个方面: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本文在考虑国际分类标准的情况下,结合中国及武汉市的实际情况,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流通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以及科技服务业,具体包括以下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以及科技教育产业。
(二)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武汉市是中国传统的工业制造业发展重地,在工业制造业发展的同时,与之具有双向互动关系的生产性服务业也随之兴起。总的说来,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状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逐步扩大。2006年武汉市国民生产总值为2 590.76亿元,其中服务业增加值为1 279.1亿元,而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达583.53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2.5%,比2003年的21.8%增加了0.7个百分点,2006年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5.6%,比2003年增加了2.8%。近几年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主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无论是绝对值还是在当年服务业产值中所占的比重都呈现出上升趋势。
第二,生产性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不断优化。交通运输业、仓储邮政业等行业发展放慢,而信息服务业、软件业、金融保险业等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较快,特别是信息服务业,在得到政策扶持之后,已经成为生产性服务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2006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的增加值为84.57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106.6%。
第三,生产性服务业的就业人数明显增加。从1994年起,武汉市服务业的就业人数就一直超过第二产业的就业人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行业在服务业中并存,这一现象同样存在于生产性服务业之中,因此,近几年生产性服务业的就业人数明显增加,2006年末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在岗职工人数39.12万人,比2003年增加了5.36万人。
二、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数据分析
(一)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对一个产业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本文利用产业经济学的评价产业发展的指标,结合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际情况,选取了三大类6项指标作为评价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实力的依据。
(一)产业发展数量规模指标
产业发展数量规模指标包括产业增加值和产业就业人数,可以反映产业的经济总量和规模大小,以及产业在解决就业问题上的作用。考虑到生产性服务业的统计口径,本文用生产性服务业在岗职工人数作为反映就业的指标。
(二)产业发展比例结构指标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比例结构指标包括生产性服务业产值比重和生产性服务业就业比重两个指标,生产性服务业产值比重,也就是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与城市gdp之比,是产业经济学中衡量产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生产性服务业产值比重越高,说明该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程度越高;在计算生产性服务业就业比重指标时,结合统计口径,将指标定为生产性服务业在岗职工人数与城市在岗职工人数之比。
(三)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指标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指标包括人均生产性服务产品占有量和生产性服务密度两个指标,这两个指标是衡量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绝对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比重指标的不确定性。其中,人均生产性服务产品占有量就等于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与城市总人口之比,人均生产性服务产品占有量越高,也就说明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越高。而生产性服务密度即为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与城市面积之比,反映生产性服务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分布状况,同样,生产性服务密度与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成正比。
(二)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数据分析
首先,从数量规模指标来看,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总量不高,虽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比上海、北京、广州等国内生产性服务业发达的城市要落后很多,上海在1998年仅房地产业一项就达到185.4亿元,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更是超过了1 000亿元。从发展速度上来看也比其他城市要低。武汉市是我国特大型城市之一,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应该进一步扩大。
从比例结构指标中可以看出,生产性服务业在武汉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就业方面也作出了不菲的贡献,这与武汉市历史上以商为重是分不开的。城市要进一步发展,就要倚重生产性服务业,美国在1996年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高达32%,由此可以看出,武汉市需要进一步调整产业发展政策,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质量效益指标主要反映了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效率,由于武汉市的人口较多,因此导致人均生产性服务产品占有量及生产性服务密度偏低,与上海、广州等城市还有着较大的差距。
三、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综合实力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出,武汉市的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着发展规模不够、产业结构不完善、产业效率较低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在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果不完整,如知识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缺乏,科技服务业所占比例太低。另一方面,城市内部需求不高,武汉市很多企业大多依靠外来的生产性服务业,对本地生产性服务业缺乏信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重视政策引导,调整生产性服务业内部发展结构。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总量扩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业以及gdp中的比重。在考虑到要素密集度、劳动生产率、技术带动以及城市发展特色的同时,依据投入产出表进行的服务业内部最优调整规划,武汉市在政策指定中,要倾向扶持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要借助信息技术扩大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产出效率。
第二,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聚集效应。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土地、基础设施、土地供应、政策措施、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的配置力度,引导生产性服务业有序的聚集。同时,以聚集区为着手点,以点带面,注重行业资源整合,形成一些具有各自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构建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布局体系。
第三,注重市场管理,引导产业内部有序竞争。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生产性服务业也出现了规模化扩张。本地服务业应在积极扩大生产性服务业的开放力度和范围的同时,汲取外界营养,完善自身发展,加快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电子化进程,提高核心业务的竞争力。政府机构或者是行业监管部门可以制定市场规则和行业标准,维持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市场管理方面以透明、规范、高效为准则。
第四,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人才在知识密集型产业集中的生产性服务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城市要想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首先要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在人才培养方面,武汉市要充分利用自身高校与科研机构数目多的优势,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加大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有重点地培养人才。在人才引进方面,开拓人才吸引的视界,创新人才吸引政策,积极吸引国际资本运营和金融保险、法律、会计等方面的海内外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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