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张卫宾
随着我国入世和金融业不断对外开放,中资银行已经不满足于限定在区域范围内经营,越来越多的中资银行开始尝试“跑马圈地”,不断主动到海外经营和参与竞争。《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采取行之有效的海外发展战略,加强国际型人才储备,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金融机构。”
近年来,随着中资企业跨国业务的增加和人民币贸易结算政策的推行,中资银行的海外经营范围和数量持续增加,主要利用自设机构、投资并购以及依托合作伙伴三种方式实现海外经营。2011年上半年中资银行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设97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收购或参股16家境外机构。目前中资银行海外资产已超过2700亿美元,海外机构已超过1200家,业务遍及各大洲,海外资产的信用质量一直保持良好状况,至2011年底,不良贷款率远低于1%。但与此同时,中资银行海外经营过程中伴随着与东道国银行竞争的风险。已然遇到东道国银行的优势压制和发展制约。
一、中资银行海外经营发展的动因
(一)分散金融风险需要海外经营
从理论上讲,金融机构以单个区域为主的发展方式是有局限的。中资银行大多以我国大陆地区为主要经营范围,过于集中的银行业务和客户使得银行风险随之集中;业务发展和金融风险受到区域发展的巨大限制,很容易造成借贷业务集中度高的风险隐患,一旦地区爆发如地震、洪水或人为挤兑等区域性风险,银行将面临灭顶之灾。
从实践上,当国际贸易企业提出业务新需求时,中资银行需要对其资信度、经营状况等评估和跟踪。以中国银行为例,总部在北京,而客户则分布在世界多个地方,假设当海外客户要求其为欧洲某生产基地提供贷款时,按照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控制法规要求,中国银行必须对该客户在欧洲的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调查。若中国银行在该地无分支机构,那么只能派专人远赴欧洲调查,其费用之高、效率之低,可想而知。
所以,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主动的掌握客户海外经营的相关信息,势必要求中资银行与企业经营范围形影相随,不断扩大海外经营,从而才能防范和化解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化解不良资产需要海外经营
随着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经营和投资范围扩大,借贷方在中资银行的抵押物、质押物、风险担保实体等所在范围不断放大,大都远远超出了中资银行所在地的国别区划。如果中资银行不能够海外经营,实现对相关债权的过程监控和管理,一旦信贷方出现资不抵债或逾期不还款等情况,远在外地的中资银行在追讨、处置和管理这些资产就会遇到诸多困难。曾经发生的多次真实案例表明:中资银行在处置经营区域外的资产时,尤其是在处置无法转移的固定资产时,一般只能采取低价拍卖或委托东道国金融机构管理的方式,而这往往会导致中资银行的巨额利益损失。
(三)完善金融服务需要海外经营
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的经营范围都已远远超出注册地,如中国的联想集团,在全世界有多个制造和零售企业。2008年末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和收购余额为1700亿美元,至2011年末已达3800亿美元;而至2011年末,中国企业控制的海外总资产约1.6万亿美元。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中资银行提供与其经营规模相对应的资金借贷、清算等多元化服务,海外服务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金融服务内容之一。
同时,有限的经营范围会使银行创新成本相对较高,阻碍其服务提升和业务拓展。以现阶段发行信用卡为例:假如中国银行和花旗银行均发行了信用卡,发行成本均为100万元,中国银行拥有10个网点,花旗银行拥有100个网点,也就是说,中国银行每个网点的发行成本为10万元,而花旗银行分摊到每个网点的发行成本仅为1万元。仅从成本上对比,中国银行:花旗银行=10:1,中国银行因网点较少带来了成本劣势。
虽然银行卡在自动柜员机(部分银行间的柜台)上能够实现跨国支付,但高额手续费仍然是阻碍中资银行向外拓展的瓶颈,使得客户更多选择了国际知名的商业银行。不能持续扩大海外经营的中资银行最终结果只能是“发源于中国,停滞于中国”。 [论文网]
(四)公平竞争环境需要海外经营
近年来,中资银行在海外迅速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益,甚至在部分国家和城市具备了某些本土化优势。但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海外经营的中资银行,在东道国的市场份额多处于5%左右,较好的中资银行也只能达到8%-10%,10%似乎成为中资银行发展的“天花板”。
分析其原因:一是中资银行在海外拓展的同时,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均在不同程度上相互渗透;二是东道国银行利用本土优势在不断的渠道下沉,从中心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拓展,使得海外经营的中资银行倍感“内外夹击”。因此,从公平竞争上讲,中资银行必须积极尝试多种海外经营,主动出击,通过不断开拓市场来巩固已有市场份额。也只有充分适应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中资银行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中资银行海外经营的困境
(一)遭遇“歧视性政策”
中资银行在海外扩张过程中,频繁遭遇“歧视性政策”。英美等一些国家以中资银行未完全符合东道国监管标准为由,为中资银行进入其金融市场设置障碍。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把伦敦代表处升级到附属公司用了8年,其在伦敦设立分行的申请被不断回绝。直到2012年7月,工商银行收购美国东亚银行80%股权,实现中资银行对美国银行业机构的首次次控股权收购。中资银行在海外经营过程中面临着来自东道国的偏见和担忧,使得中资银行海外业务开展的主动权和灵活性受到很大限制。
(二)与东道国融合度不高
文化和监管环境的差异使得中资银行在海外开展业务时应对的客户需求和银行产品监管要求均有别于国内金融市场。中资银行在海外的主要经营优势是人民币业务,中资海外企业是其重点客户群体,境内外业务联动是海外客户开发的主要机制。
例如,2012年末,中国为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理行和联行开立近900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和人民币清算账户开户数居市场第一。中国银行海外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29 万亿元,同比增长32%。而针对东道国本土客户的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等,中资银行处于相对劣势。与此相对比的是,2012年在上海的外资法人银行本地客户占比达41%,人民币业务占比达73%,可见与成熟的国际商业银行相比,中资银行存在明显差距。
同时,中资银行国际化经营人才短缺严重,各分支机构间协同效应相对较差,现行的某些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未能实现与国际惯例和国际通用准则保持一致。这些直接影响中资银行与东道国的融合程度。
(三)与东道国主流银行差距大
中资银行在对东道国文化和观念的熟悉程度、当地客
户的金融需求特点、可开展业务种类和营业网点的密集程度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例如,在英国的中资银行中,仅有中国银行拥有分行牌照;交通银行2013年3月在香港设立的交银资产托管中心是中资银行首次实现资产托管业务国际化。可见,中资银行在海外受到东道国银行的优势压制和政策制约,与当地主流银行存在差距,效率不高。
目前除中国银行外,其他中资银行海外机构资本金比重不足3%,海外资产比重不足9%,净利润比重不超过5%。中国银行海外业务和收入平均占比达22%,国内其他大型国有银行不足6%,而欧美成熟同业的平均水平在35%以上。至2011年底,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1.05万亿元人民币。这使得中资银行很难步入东道国主流银行的行列。目前,工商银行于2012年11月对阿根廷标准银行80%的股权收购,是中资银行首次在境外控股收购当地主流银行。
(四)金融服务有待完善
国际竞争环境下,不少中资银行的国内客户已经开展多种外部经营,其业务经营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注册地所在区域,如联想集团、娃哈哈集团,已经开始了赴欧美、新西兰等跨国开展经营活动。客户经营行为的国际化趋势日渐加强,也就要求中资银行提供更多的进出口贸易融资、国际结算、衍生金融产品及其他金融服务。因此,提供全球化、多元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就成为对中资银行海外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截止目前,我国各中资银行虽然国际化范围扩张迅速,但金融服务能力却依然不足、效率不高,难以适应国际市场中跨国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例如,标准化的全球授信业务服务--这种金融服务既可以提高服务客户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可以为中资银行节约服务时间、降低经营成本。但是,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尚无一家能够实现真正的对客户进行全球授信。而中资银行海外分行一旦缺乏这种服务能力,在与国际知名银行,甚至东道国银竞争中将明显处于弱势,就很难为跨国公司等大客户提供相应服务,海外竞争能力势必会受到影响。
三、中资银行海外竞争博弈模型
面对经营中的种种困境,中资银行该如何应对东道国银行的竞争,实现短期中的零和博弈和长期中的共赢博弈最大收益,试从道格拉斯·霍夫施塔特竞争博弈模型中分析。
模型假设条件:a中资银行到b东道国银行的区域内从事海外经营;a、b是竞争关系;a、b两者关系只有两种“竞争”与“合作”;a、b根据以下规则获得利益:
规则1:一方竞争、一方合作:竞争者获利5分(竞争诱惑),合作者0分(得失相抵)。
规则2:双方都合作:各得3分(合作收益)。
规则3:双方都竞争:各得1分(竞争惩罚)。
用支付矩阵表格展示,如表1:(x,y)表示a、b各自获得的收益,。
博弈分析:
t、r、p、s符号表
若以t(temptation)=竞争诱惑,r(reward)=合作报酬,p(punishment)=竞争惩罚,s(suckers)=亏损支付,以个人选择得分而言,可得出以下不等式:
t>r>p>s
解:从5>3>1>0获得以上不等式;
若以整体获分而言,将得出以下不等式:
2r>t+s或2r>2p
解:2×3>5+0或2×3>2×1。
结论:
合作a、b共得6分,比起互相竞争共得2分及单独竞争共得5分,显然合作获分比竞争高而重复博弈或重复的囚徒困境将会使参与者从注重t>r>p>s转变成注重2r>t+s。就是说ab合作将使双方均脱离困境。
四、中资银行海外竞争博弈的启示
从道格拉斯·霍夫施塔特竞争博弈模型分析而知,中资银行海外经营,只有和东道国银行实现合作,才能够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优势互补和利益双赢等多方收益。同时,各中资银行间更应积极互动合作,避免中资银行间海外恶性竞争。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推进中资银行的竞争战略实施。
(一)加强地区间政府合作和引导
中资银行海外经营必须有国家政策上的指导,只有国与国之间政府有决心和态度做大做强,海外经营才能够成为可能。目前,各国政府在东道国银行中往往持有较大比例的股份,东道国银行的发展给当地政府每年带来了较大的收益,而一旦中资银行实现海外经营,有了其他股权参与者存在和受益,东道国政府的利益势必会受到削弱和影响。
因此,通过政府间合作实现一定比例的股权置换,保证原有东道国政府的收益保值和增值,才能实现中资银行与东道国银行竞争的双赢。浦发与花旗、交行与汇丰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的合作是银行参股战略的典型案例,以战略股东身份进入的对方东道国银行的持股比例一般都在10%以上,甚至不少外资银行进入中资银行股份比例达到了目前政策规定的上限19.9%,合作潜力巨大。
(二)在经营战略上避免同质竞争
海外经营后的中资银行,在当地发展不宜复制国有银行“病毒式”扩张的发展模式,应当在市场细分和功能定位上多下功夫,利用产品差异化寻求竞争优势,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特定顾客的金融需求,灵活拓展多种金融渠道,分散金融风险,拓宽服务范围,从而强化中资银行的特殊优势和品牌。相对于同质竞争,在金融市场中找到自己的相对优势空间发展更为有利。
这方面,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有更多的实践和经验。例如:汇丰银行在中国湖北推出了第一个村镇银行,专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渣打银行在新疆推出了专门针对棉农的微小借贷项目,迅速扩展了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业务。
(三)加大对东道国银行的并购重组
海外并购以其扩张速度快的优势作为中资银行目前实现海外经营的最主要方式。2002年至2011年,中资银行总计完成38项海外并购,金额达201.6亿美元。2012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33.6万亿元,同比增长17.9%;累计实现净利润1.24万亿元,同比增长18.9%;拨备覆盖率升至295.51%;欧美银行业危机带来的资产贬值为雄厚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的中资银行带来并购机会。并购重组能够便捷地获取原有的客户、雇员和业务,从而缩短融入本土金融市场的时间。
(四)尝试构建中资银行合作联盟
中资银行联盟是在保持现有各中资银行法人地位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尝试由各方共同出资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服务公司。该联盟不经营业务,职能是为各中资银行成员提供诸如系统开发、产品研发、数据维护、支付结算等后台支持服务。
各中资银行通过参加联盟,获得联盟的技术和服务支持,仿效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柜面通”,实现海外业务在其他成员的柜台或atm办理,实现不同中资银行间的海外资源共享,在竞争中形成各自的细分市场和比较优势,由“替代竞争”转为“互补协同”,从而避免各中资银行之间在海外市场的内部化竞争,
(五)构建中
资银行间分级风险联动机制
在与东道国竞争中,各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合作并不完全都是对等的“强强”或“弱弱”合作,在海外市场更多是“强弱”联合,这就在风险防范和机制预警上提出不同的设置要求,简单的合并、参股或联盟均不能解决合作中的“木桶短板效应”。因此,应当重新构建符合多元共赢的分级风险联动机制,使得最容易感受到金融风险的资产实力较弱中资银行提出警示,资产实力较强的中资银行提出妥当应对措施。这样各中资银行海外经营中能相得益彰,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和不良贷款率,减少银行不良资产,避免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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