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个普遍规律,然而在转移速度、方向及劳动力素质等方面,中日两国各具特色。日本的特点是:转移速度、方向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变化一致,即速度快,方向以大城市为中心,由前期转至二产到后期主要流入三产;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也不断缩小;农业劳动力素质高。适应性强。我国劳动力转移过程起伏不定,转移速度与经济增长不完全同步,以农村中的二产和三产为主要转移方向,近年来向城市转移的势头在加强;城乡收入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扩大;农业劳动力素质低,对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现代化有负面影响。
关键词: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转移速度;转移方向
我国社会经济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的高速发展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当前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又在于提高农民收入,而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能否顺利地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则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在先行工业化国家中,日本的情况与我国有很多相似之处。本文对中日两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若干特点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有所借鉴。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
日本直到二战后经济中才出现具有实质意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战后至5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日本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59.1%下降到37.9%,农业就业人数减少了10.4%。尽管农业劳动力转移趋势已明显加强,但转移规模仍然较小。这是由于经济刚刚开始恢复,再加之战后农村的土地改革,使大批农民获得了土地,因而影响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部门转移的力度。第二个阶段是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是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时期,也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高潮时期。1955—1975年,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37.9%下降到12.6%,减少了55.1%。第三个阶段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低速增长,农业机械化的高潮已经过去,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规模逐渐缩小。农业劳动力转移进人了稳定时期。1973—1984年,gdp年均增长率降低至4.3%.1980年农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降为9.8%。1985年这一指标进一步下降至8.3%,标志着日本已经完成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慢时,转移的速度也相应较慢,而转移的高潮时期也正是经济高速发展,工业部门急剧扩张时期。这也验证了二元经济理论的重要观点,即如果非农业的就业机会扩大,农业就会向非农业转移劳动力,转移量对经济增长率有很强的依赖性,而受流入部门的收入水平影响则较小。
同日本相比,我国要转移的农业劳动力的规模巨大,难度极大。从农业就业人数的变动情况可以看出反映实质意义上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从几个时期的情况来看,只有在1991—1995年以及2001—2005年两个时期内,农业就业人数绝对量呈现下降趋势。
此外还应注意,从城市就业中农民工的比重变化来看,农民工占城市就业人数的比重,1985年为2.9%;1990年为13.6%;1995年8.9%;2000年35.3%;2003年为38.9%,…可以看出,从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速度加快。
与日本不同,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并不一致。我国虽然经历了长达近30年年均9.4%的高速经济增长,但农业从业人员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相对缓慢,至今还在45%左右,相当于日本1950年的水平。经济增长对带动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作用相对较弱。此外,在体制方面,改革开放以前,部门间、城乡间界限分明,严格的户籍管理以及一整套与其相关的医疗、社保、教育、福利和物资供应等等制度,限制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这种情况无疑延缓了我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速度,使农业剩余劳动力长期积累。达到了庞大的规模,从而加重了转移的负担。直到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这方面的体制虽然有所松动,但对农业劳动力转移仍还有不利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也会不断缩小。日本随着工业化高速发展,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加快,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同步缩小。1960年农转移的速度相对较快,但时有反复,并没有呈现出连续的加速转移的情况。转移的总规模虽然相当大,但转移速度不够理想。
首先,从农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来看,从80年代开始至今,虽然平均每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1000万人的规模,农业劳动力人口占社会就业总人口的比重,仍然下降缓慢。降状态,分别下降9.1%和7%。进入新世纪以来,转移的速度在逐渐加快,且农业部门就业人数的绝对量也逐年下降,因此,这一转移具有实质性意义。民收入当相于城市居民收入的92%,1965年农民收入超过城市居民收入,是后者的107%,到1975年时,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完成时,农民收入已是城市居民收入的139%,达到了最高峰。需要指出的是在农民收入中占绝大部分的是非农收入,纯农业收入仅占1/7左右,同时农业劳动力的增长呈现连续负增长状况。
而我国的情况是城乡收入差距虽然也经历了扩大、缩小的波浪式的发展,但总的趋势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逐渐扩大。从1978—1984年间,农村人均收入增长达到16.4%,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为8%,城乡收入差距从1978年2.6:1,降到1984年1.8:1。1985年以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幅度,1985—2004年间,农村收入的增长从1978—1984年的16.4%,降到4.4%,城市收入增长每年6.5%,在这种状况之下。城乡收入差距又由1984年1.8:1,扩大到2004年3.21:1;到2006年进一步达到3.23:1。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
1.劳动力的产业间转移
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是与产业结构变化相一致的。从日本的情况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初期,农业中转移出的劳动力大都流向了城市的工业部门。但在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高潮时期,却是以转向服务业部门的为多。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方向的这一特点,是与其产业结构的变化方向相一致的:即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在非农产业中所占比重的迅速提高,而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则呈下降之势。一般而言,非农业产业的就业增长率受经济状况影响较大。经济增长率较高时,就业增长率也相应提高;经济增长率下降则会带来就业增长率的下降。这一特点在工业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对服务业部门来说,这一特点却并不显著。日本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服务业部门在吸纳劳动力方面有其特点,即不管经济状况如何,大体相对稳定。工业部门在经济景气时,从农业部门吸收劳动力;不景气时,从农业部门中吸收劳动力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在不景气时产生过剩就业劳动力。而服务业由于其吸收就业的相对稳定性,则在此时仍能发挥吸收劳动力的作用。此外日本学者的研究还表明,从部门转移的方向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大部分是转移
到了服务业部门,而进入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往往是来自服务业部门。因此服务业部门与农业部门一样,也是劳动力就业的蓄水池,而且还同时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巨大,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水平与所要转移的劳动力规模之间极不相称,加之体制转型等因素,决定了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向虽然在总的趋势上与工业化国家所经历的过程大体一致,但又有其特殊性。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表现为主要向农村中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村中产业转移的特点是,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占有最大的比重,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中的传统部门,如零售、批发业和餐饮业等也占一定比重。另一方面,流入城市的农业劳动力直接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的比重相对较少,更多的是转向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及服务业部门中的传统部门和非正规部门。
从就业的行业结构来看,转移的劳动力大量流入到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在第二产业中,劳动密集程度相对较高的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占有相当的比重,并呈现出稳定增加的趋势。在第三产业中,主要集中在以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及所谓“其他”的杂项行业。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1978—2005年,第一产业劳动力的就业比重由70.5%下降到44.8%,同期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明显快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上升了19.2%,后者只上升了6.5%。与此相应,第三产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也一直快于第二产业,从1994年开始,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了第二产业,2001年这一比重已占到55.04%。 2.劳动力的空间转移即城市化的发展问题
从国际经验来看,伴随着工业化的过程,一般劳动力在空间地域间的转移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大城市。70年代以前,日本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部分都流入了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1955—1975年,在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高潮时期,三大城市圈的人口增加了1.6倍,达到5215.6万人,其中东京圈为2704.2万人,增加了1.75倍。
70年代以后,日本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方向有了新的变化。1962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1969和1977年两次提出《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71年还通过了《农村地区引进工业促进法》等等,这些政策法令在不同程度上加速了、非农产业向农村地区的扩展,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中小城市和农村区域的发展。如在1958—1962年,在转出的农村劳动力当中,离村到城市就业的约占40%,而离土不离乡的占40%。1973—1975年,前者比重下降为29.2%,而后者比重则提高到了70.8%。此外,还以大城市为依托大力发展了卫星城,以产业或大企业带动了周边乡村城市化。
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城市化进展较为缓慢,相对滞后。可以说,我国实行的是一种城市化缺失的工业化过程。由于体制和制度等因素的限制,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转移受到很大的阻力,致使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形态主要是以向农村的非农部门转移的方式进行的。典型的是“离土不离乡”及“进厂不进城”的方式。这一方式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小城镇的大量兴起。尽管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明显加快,但从总量上来看,农村内部的转移仍占绝大部分。这表明农村工业化方式已在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后还将继续发挥其作用。
三、劳动力素质
无论从劳动力在产业问的转移还是城市化来看,劳动力的素质都是一个重要问题。日本能顺利地完成这一转移也与其农业劳动力具有较高的素质有关。农村教育的普及以及各类中等技术专科学校的存在,为农业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及其工业化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期以来日本对农村教育和农业教育一直十分重视。早在50年代初,日本的农业劳动力已基本达到初中以上文化水平。1978年,农业劳动力整体已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短大和大学毕业生占16%。由于基础教育在城乡间的差距不大,使日本的农业劳动力得以顺利地转移到城市,进入现代化工业企业。
我国城乡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着很大的差距。1985年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6年,仅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而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相当于高中一年级的文化程度。到2000年,农村提高到7.7年,相当于初中二年级文化程度;而同期城市劳动力达到12.2年,相当于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程度。
在日本农村,由于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流向非农产业。而高年龄层劳动力因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机会很少。很难流出农村,再加之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年老离职后返乡者不断增加,使农村_中60岁以上的劳动力增长较快。此外,随着60年代到70年代男性大量流向非农业部门,农村中女性劳动力占的比重也超过了男性,出现了“妇老农业”的说法。但由于日本长期坚持发展教育,这些老年和妇女劳动力也都受过较高程度教育,对发展现代农业有较高的适应能力,因而使日本在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同时,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没有受到多少不利的影响,相反1955年-1970年农业生产综合指数创下增长39%的纪录。“
我国近几年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加快,特别是向城市转移趋势的加强,农村中“妇老农业”也已非常突出,在这一情况下,能否确保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粮食生产的安全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四、关于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日本的经验,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方面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与更多的关注:
1.重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农业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尽管不是我们发展的方向,但是它们具有投资少,门槛低,就业制度灵活,对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要求不高,分布面宽,吸收面广等特点,从而具有吸纳农业劳动力的巨大优势,因此在现阶段仍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何况,目前农业劳动力大量涌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或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的现实。
2.重视农村地区涉农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实行农村工业化。围绕农业资源,从农业内部的需要出发,加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产品深度加工,并延伸其产业链;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产业,以吸收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2005年我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75元。首次突破千元,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总量的36.1%。这一情况说明,农村工业化已有明显进展,有关方面应因势利导。
3.重视第三产业中服务部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特殊作用。服务业是一个层次极其多样化、要求高低悬殊、又能不断地涌现出新部门的产业。其中所包括的既有传统部门,又有现代部门,同时还有新兴的部门。进入的门坎有高有低,但多数对技术和文化要求不高,以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为主,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分布较散,适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
除了服务业在劳动力转移方面能起到有益的蓄水池作用外,尤其要重视它所起的中转站的作用。它能为工业储备大量素质较好的后备力量。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服务业,通过城市生活的学习效应,学习技术技能,体会城市文明,增强市场观念,扩展了社会关系,提高了文化
知识。这一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人力资本的投资和培训过程。它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进人工业部门准备了更好的条件,同时也为传统服务业部门的提升创造了条件,最终将会更强劲地推动国民经济增长。服务业目前是今后仍将是吸收农业劳动力的主要渠道。
4.加强农村教育和农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力,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要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根本途径在于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首先农村教育的重点仍应是基础教育,这是进一步普及科学文化与技术训练基本条件,因此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其次,要加强农业教育,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如建立培养职业农民的各种形式的农校,使农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职业的教育,掌握农业机械的知识和各种农作物种植技术。通过农村互联网的建设,拓展教育培训的空间,传递各种信息,开扩视野,逐渐培养起一代具有新的观念、通晓农业技术和管理经营的职业农民。在农村轻、壮年劳动力大量转出农村的情况下,留在农村教育程度偏低的老年和妇女必将成为农村重要劳力,因此对于他们的再教育,也应尽快提上日程,否则将难以担当起农业现代化的重任。最后,应加强对转移人员的再培训。政府应通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民培训的专项资金,再培训的内容应以面向用工市场的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有多样化、多层次的各类职业学校来配合。组织形式上,应以企业(用人单位)、学校、乡联合为主,提高将来就业的针对性。
5.重视进城的农民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待遇。进了城的许多农民,虽身已在城市,却并没拥有城市居民的身份和应有的权利与福利。他们成了“出得了村,却进不了城”的城镇居民一族。这一状况不仅影响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效果,还对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带来了新的问题。因此,在转移农业劳动力的同时,势必要对改革户籍制度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出相应的要求。城市对农村的开放不宜“一刀切”,要区别不同性质的城市由低向高逐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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