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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财税法教学模式改革探究
一、“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方法的内涵 高职财税法学科建设的内涵包括:教材建设和教学水平、教学队伍人才建设、教学气氛与学术环境、学术研究内容及大学生财税实训建设等等。其中的“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法是把实践工作过程作为教学基础的探究式教学方法,该方法要求由教师组织一个或几个实践工作项目,并以之为导向,将所要学习的多、散、碎的新知识隐含在这些项目之中,通过学生的认真分析、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总结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财税法学科建设,理论基础是我们的强项,但实践工作的能力却少之又少,仅仅表现在一些课堂案例的学习上。所以目前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使实践教学方法发挥其作用,将这一项目列为教学的重点,以此来带动财税法教学改革的开展,进而促进财税法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使财税法成为我们学院的品牌课程,从而进一步促进财税法整体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法在财税法中的设计 “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法在财税法教学中应设计为:一是确定一个或几个目标;二是提出财税法教学任务;三是分析实践工作任务;四是解决提出的任务;五是总结评价项目执行过程。 在进行项目设计的同时具体需要作以下事情: 1、转变思想观念,重视财税法教学; 2、开拓创新,编写优秀财税法教材; 3、与时俱进,提高财税法教师素质; 4、优化整合,改革财税法教学方法。 通过对以上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培养学生通过法律尺度来评价社会现实的思维模式,还可以使学生对前面讲授过的财税法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更加牢固。 三、应用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方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财税法项目教学质量 从学院目前情况看,财税法项目教学的师资力量、年龄结构、学术梯队这几项都比较合理,符合最基本的软件要求。但是在实训条件上却还有不足之处,需要对实训场所、实训辅助器材进行加强,并应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在进行财税法项目教学中不仅要进行理论课和多媒体的教学,同时还应该成立活动小组或俱乐部等,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财税法、普及财税法。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的提高财税法的教学质量。 2、设计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项目导向教学实训项目 财税法教学中每个项目的提出,要求任课教师按照财税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实践能力来设计具体的项目。提出的项目一定要做到另辟蹊径,有吸引力、有针对性,既能准确地说明要研究的问题,又能涵盖所学论文联盟http://的基础知识。 3、关于财税法课程设置 我们进行项目导向式的教学改革,目的就是要进行创造性教育。既然要进行创新,就应该全方位的进行改革,财税法教学应该实施“减少理论基础课,加大实训实践课”的教学模式,这样就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财税法的积极性。现在我们天天讲要进行实践性教学,但某种程度上财税课仍然是基础理论课,那么我们就很难将实实在在的本领传授给即将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的大学生。因此在课程的设置上,也一定要进行改革。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不可能过多地探讨财税法理论并取得较深的造诣,因为学时数是有限的。财税法学习难度大而实际意义有限,它研究的是财税法的产生、发展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涉及诸多较深的法学原理和理论争鸣等学术问题,所以,一味地要求会对学生的学习热情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应轻理论体系。财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更需要注重实用性。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课程安排上,一般不学习基本法理常识,因为他们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他们在学习财税法时需要了解和掌握财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 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为学生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财税法理论体系,这比较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然后按照这一体系深入地去学习具体的部门法,这样一来,学生的思路就会非常清晰,会更加深刻地认识财税立法的现实意义。 4、对“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实施应给予充分的支持,应当改革现有的教学评价体系 以前,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进行教学评价时,首要的一点是看教师在课堂上是否严格按照课本的要求来教授学生,其次在进行期中或期末考试时要看试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等,最后再看课堂的教学秩序,这些旧的教学评价方式显然不利于新的教学改革模式的展开。因此,为了鼓励“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模式的实施,必须重新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评价体系,支持教师在教学模式创新上作大胆的尝试、使其能够对采用新教学模式的教师和学生产生激励作用。 四、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的意义 随着学院的蓬勃发展,财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探索正在不断推进。高职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出发点,因此,教师应当以此为论文联盟http://目标,在财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中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尝试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采用科学有效的“项目导向”教学方法以促高职院校的更快发展。同时,高职院校财税法教学的好与坏,还关系到我国税收业的未来发展,关系到财税法专门人才胜任工作的能力。所以,对高校财税法教学进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培养合格的财税工作人员,还有利于造就一流的财税法职业群体。 五、结论 实践证明,基于“项目导向”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方法是一种灵活、高效、适应面广的探究性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和营销思维模式的培养,有利于培养出学生勇于开拓进取、独立探索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对同类课程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和实际的借鉴作用。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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