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第一部民间借贷法律,并且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这部法律是民间借贷法制化,规范化,阳光化的重大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即使民间借贷有种种弊端和不规范的地方,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民间借贷 金融市场化
一、民间借贷活跃的事实及其呈现的特点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正规金融面临着紧缩政策的直接影响而出现总量与结构双向紧缩的特点,民间借贷再度活跃,成为自发性抵补金融波动的市场反应。民间借贷的活跃是贷款供需不平衡的产物,银行贷款的趋紧和宏观经济的过热的直接导致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而宏观经济过热的直接体现是投资-信贷需求膨胀。在宏观调控导致正规金融持续收缩的背景下,民间借贷随之对正规金融构成互补效应,民间借贷国规模的扩大,弥合了正规金融退出后的信贷供给缺口。在本轮国家宏观调控形势下,在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的中国,各经济主体的间接融资渠道受阻,民间融资成为其融资的重要选项。
民间借贷的供需很大一部分源于农村,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债务主要来自民间借贷,民间借款占农村债务总额的64.6%,而2013年全国有34.7%的家庭参与了民间借贷,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供给占有可贷资金的总供给相当的份量。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1,民间借贷主体广泛化,用途转向生产经营为主,正规与非正规金融市场逐步统一。2,民间借贷利率整体走高,期限趋长在资金供求失衡和银行加息、利率浮动区间扩大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整体利率“随行就市”、“水涨船高”。3,民间借贷区域特征明显,县域较为活跃,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与改区域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正相关。4,现金交易占据主导,集资成为企业民间融资主要渠道。
正规金融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取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对于工商业、农业、基建、冶金等行业发展给予了巨大帮助。但是正规金融的贷款发放条件过于严苛,除了国企和大型上市公司能够顺利的待到款项,而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却是不尽如人意。正是由于这种正规金融体制不完善,才孕育出民间借贷的出现。
二、民间借贷促进银行改革和金融创新以及利率自由化
2014年金融市场改革将会迎来可喜的期待,开放民间金融市场,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降低门槛,放宽银行的准入机制,让民资开办银行,进入市场与正规金融进行竞争,发挥金融市场的效率,让资本流向收益更高的企业,从有关数据上看,现有中国正规金融规模和民间金融规模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正规金融发展比较平稳,而民间金融在近5年来发展迅速,规模庞大,目前甚至可以达到正规金融规模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国正规金融规模的增加并不是民间金融规模壮大的原因,相反,民间金融却可以促进正规金融的发展,原因在于民间金融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处于发展萌芽时期的中小企业很难在银行、资本市场等正规金融部门顺利融资,而中小企业在萌芽时期从民间金融部门获得融资,发展壮大之后则倾向于向正规金融融资。因此,民间金融间接推动了正规金融的发展。
民间金融以不可争辩的事实存在着,发挥正规金融应有的作用,这种“影子银行”的存在,对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从供需关系来看,中国的资金市场是供给约束型的,即需求是远大于供给的,其价格的决定是由供给决定的,而民间放贷无疑会增加社会资金的总供给,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利率趋于市场化的水平,这对难于在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来讲,可以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从而刺激投资需求。
其次,银行和企业应该是“鱼水关系”,银行应该支持企业发展,放水养鱼,但实际上现在的两者变成了“水煮鱼”的关系,很多企业认为银行将企业逼上了绝路。正规金融不完善或是不作为才引发非正规金融的出现,弥补正规金融的缺陷。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缺陷,无法满足正规金融的审核条件,自然也就贷不到资金,即使贷到款项,贷款大多是几个月或是一年,无法和企业的生产周期匹配,短期同笼资金无法填补占用的资金,企业为了还贷,自然会求助于民间金融,也就是高利贷,用于归还
期贷款。可是下一次的银行贷款发放时间间隔又是两三个月,而民间金融正是由于其程序简单,不需要抵押,可是借贷利息大多会很高,以弥补其风险,两三个月的高额利息负担会进一步加重企业的负担,循环几次后,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资金缺口不大增大,最后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多数中小企业都在指责正规金融的不作为,贷款期限过于短小,机制不合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大型国企,才能够顺利的待到款项,继续其资源垄断,发展壮大。
最后,中央政府给予宏观调控的考虑,虽然会管制银行的放贷行为和银行的存贷利率,但是银行是盈利性单位,作为经济人,银行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对于民间借贷的威胁,银行会发展各种表外业务和理财产品的业务,传统的存贷业务将会受到冲击,银行会进行金融创新来增加利润水平,这无疑将增加金融市场的自由化水平。
三、政府应规范民间借贷法制化,引导其健康发展
民间借贷会促进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但是目前来看,由民间借贷引发的一系列“跑路事件”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制造了阻力,所以,政府应该引导民间金融由“地下”走到“阳光下”,让非合法化,非组织化,正规的高利贷向规范化,合法化,组织化方向发展,逐步淘汰不合法的暴力高利贷。这种“国退民进”思想,压缩政府权力,让位于市场,只要对民间金融进行有效地引导和鼓励,加强监管和规范化发展,服务于中小企业,服务社会,与正规金融一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竞争,在不同层次上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银行方兴未艾,相信未来这种服务多元的金融,通过市场化和开放化的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农业等行业融资问题带来福音。
参考文献:
[1]张宇.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在金融市场开放与改革的横向分析,时代金融,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