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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

   在马克思看来,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是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的,马克思证明了劳动力价值范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克思证明了劳动力价值范畴之后就证明了剩余价值理论,就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以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从而为唤起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根据;同时,马克思得出的结论也被当时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所证明。但是,今日社会和谐稳定,大家都在集中精力发展经济,这时候你说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要干什么呀,能够被社会现实所证明吗?

    之后,再谈谈利息范畴的现代化。

    现在,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说现实中的利息(股息等)收入是非劳收入,⑸这也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过,资本家所得的利息收入是由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是占有了他人的劳动,是剥削收入(也即非劳收入)。马克思的结论是正确的,资本家的利息收入确实是剥削收入。但是,今日我国获得利息收入的都是劳动者。马克思那个时代资本家的利息收入是剥削收入,今日我国劳动者的利息收入怎么也成了剥削收入呢?

    我们研究问题必须从事实出发,这个事实就是人们能够观察到的世间存在着的客观事物。我们认为,客观存在着的事实是很多劳动者都投资了,比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机关干部、经营者、科学家,等等。劳动者投入资本(资金)之后就得到了资本收入,比如利息、股息等等。那么,资本收入是如何产生的,是资本创造的,还是劳动创造的,资本收入是什么性质的收入?资本收入在资本主义社会是普遍的存在,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获得资本收入的都是资本家。对于资本家资本收入的性质问题,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曾做过研究,并给出了不同的结论。不过,劳动者的资本收入问题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提出来的一个新问题,这是以往的任何理论家都未曾研究过的问题,也是以往的任何理论家得出的结论都不能说明的。我认为,要科学地说明劳动者资本收入的性质问题就要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当代现实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做出全新的概括,用马克思说明资本家资本收入的结论说明今天劳动者资本收入的性质是不正确的。在这里,关键是要认识到劳动者本身投资的意义。

    我们都知道,在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劳动者的技术装备水平是一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者如果向生产过程投入一定量资金(或者在不增加活劳动投入的条件下投入资金,或者在增加活劳动投入的条件下以更大的比例投入资金)并具有相应的物质资料,那么他的技术装备水平就能够得到提高,也就是能够使资本有机构成得到提高。一般来说,劳动生产力和资本有机构成成正比,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生产力就会相应提高。个别劳动者如果提高了劳动生产力,那么他在单位时间内就会创造出较多的商品,或者说他创造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就比较少。但是,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时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生产商品时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这种商品的社会生产力没变的条件下,个别劳动者提高了生产力,因而在单位时间内创造出了较多商品,那么他的较多商品就会实现为较多的价值。简单一点说,个别劳动者如果通过投资而提高了劳动生产力,那么他在单位时间内就会创造出较多的价值。这一点恰好如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 ⑹在这里,投入资金只是提高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但是,投入资金的意义仅仅就在这里;资金并不创造价值,较多的价值还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者所得的资本收入就是由于提高了劳动生产力而在单位时间内多创造出的那一部分价值。资本收入是由资金带来的,这只是事物的表象,资本收入代表的价值还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的,这才是事物的本质。当然,它与直接的劳动收入还是有所不同,但是从本质上说它是从属于劳动收入的,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

    需要指出,上面我们说得比较简单,说劳动者投入资金之后直接改变了自己个人的劳动条件(这种情况只有在个体劳动者身上才能直接表现出来),但是实际投资情况是很复杂的。实际上劳动者也许是把资金投给了自己所在的企业,如果是这样就平均地提高了企业中各个劳动者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或提高了整个企业的劳动生产力水平,而不是提高了他单个人的劳动生产力水平。这还是假设把资金投给本企业时的情况,如果投给了另外一个企业(比如购买了这个企业的股票),这笔资金的投入与自己劳动条件的改善就完全没有关系了;如果是存入银行(存款),那就根本看不到使用到哪里去了。但是,无论经济现象具有怎样迷人的色彩,只要我们不被现象所迷惑,就能够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劳动者投入资金以后,不管是怎样使用的,也不管是使用到哪里去了,本质上都是提高了他个人的劳动生产力,从而能够使他个人在单位时间内创造出较多的价值。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这正是科学活动的意义之所在。

    过去,在资本主义社会能够得到资本收入的都是资本家;现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取得资本收入的都是劳动者。劳动者的资本收入和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根本不同,它们是不同社会的产物,体现了不同的分配关系,是绝不能混为一谈的(还要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有些劳动者也有了一些资本收入,他们的资本收入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暂不讨论,它和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有所不同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就是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收入的性质也不能一概而论了)。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是不劳而获,是剥削收入。但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说资本也创造价值,资本收入是由资本创造的,很显然他们的理论是庸俗的,是为资本家的剥削辩护的。马克思坚持劳动价值论,说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并不创造价值,资本家凭借占有资本而取得收入是无偿占有了他人的劳动,这样就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收入的剥削本质。但是,劳动者资本收入的性质和资本家资本收入的性质根本不同。劳动者所得的资本收入就是劳动收入,劳动者取得资本收入是正当合理的,无需庸俗理论的辩护,把劳动者的资本收入说成剥削收入就更是错误的了。当然,时下流行的非劳收入的说法比剥削收入的说法要温情一些,但是它的实际含义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经劳动而取得收入,这和不劳而获有何区别?在劳动价值论者看来,一切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人们所得的资本收入或者是自己的劳动创造的,或者是他人的劳动创造的,前者是劳动收入,后者是剥削收入,非劳收入是什么意思啊?对于劳动者的资本收入只有从劳动价值论和资本有机构成理论出发才能做出科学的说明,否则,把它说成资本创造的,或说成剥削收入、非劳动收入则是不正确的。

    经济范畴是社会本质关系的反映,它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马克思说明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就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为唤起劳动人民进行剥夺剥夺者的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根据,反映了那个阶段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今天的社会条件已经完全不同了。在我们的社会,阶级斗争已经趋于消灭,通过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善了生产关系,生产力正在飞速发展,大家都在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这时候经济学家们把工资说成劳动力价格,把资本收入说成剥削收入想干什么呀?这样的说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恰好相悖。我们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相结合,对工资和利息范畴做出全新的理论概括。我们的基本结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工资是劳动的价格,利息收入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反映今日社会的现实,才能满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两大范畴现代化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不仅对于说明社会主义现实是有意义的,而且对于说明当代西方社会的现实也是有意义的。这里的原因在于,西方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理论是现实的反映,现实发生变化了,理论当然就要发展创新。过去,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是根本对立的,展开了殊死的斗争,但是今天却不同了。今天,阶级关系相对缓和了,追求稳定与和平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过去马克思要唤起无产阶级革命,但是在今天即使马克思仍然健在他也不会唤起无产阶级革命了。

    “二战”结束后,美国人发明了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一经发明就运用到社会生产中去了。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宣告了后工业时代的到来,并掀起了一场世界性的技术革命。这里所说的后工业时代是相对于人类社会经历过的工场手工业时代和机器大工业时代而言的,从手工业时代到大工业时代再到后工业时代都是个时代性的发展变化,对于这个发展变化过程我们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斯密是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学家,⑺他的经济理论主要反映了那个社会阶段的实际。工场手工业不过就是规模扩大了的手工作坊而已,其规模仍然有限,雇员的数量也不多,一般也就是十来个人或十几个人,几十个人的企业都非常罕见,他们基本上都是亲友或乡邻,劳动者和业主之间属于互利合作关系。但是,工场手工业毕竟扩大了生产规模,他们通过扩大分工就创造了一种生产力,结果使各方都受益了。当然,雇主从中得到了较多利益,但是雇工的收入水平受到了农民、小手工业者收入水平的保护,还受到了行会组织的保护,他们的收入水平也提高了。雇工和业主之间当然会有矛盾,甚至发生过斗争,但那都是以工场手工业的存在为前提的。那时的业主也会有些积累,但是积累首先适应了生产发展的需要。很显然,有了积累劳动者和业主之间就会发生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当时还隐藏在他们同封建主义的矛盾之后,他们之间相对还是和谐的。斯密坚持并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同时认为劳动是商品,资本收入是资本的自然报酬,这就说明劳动者和业主之间是等量劳动交换关系,这是符合当时社会的实际的。在工场手工业阶段,生产规模比较小,生产也比较分散,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基本上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资本主义也在一步一步地发展,但是封建主义还在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斯密作为古典经济学家的代表者说明劳动是商品、资本收入是资本的自然报酬就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他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封建主义。应当肯定,他的经济观点反映了社会的现实,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对于反对封建主义制度和建立资本主义制度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之后,蒸汽机发明并应用于社会生产过程中,西方各国先后实现了工业革命。蒸汽机的运用实质上是用机械力代替了人力,使生产力发生了革命,使物质财富相对丰富了。大工业生产使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产生了很多上千人的大企业和一系列工业中心,大工业生产同时还使生产资料日益集中,最后都集中到少数资本家手里了,这时候资本主义就取得了统治地位,经济关系就根本改变了。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资本家运用极其野蛮的手段强占了农民的土地,剥夺了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造就了庞大的产业后备军,他们颁布最低工资法,运用国家强制力把工资水平压到了最低限度。资本主义生产创造了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劳动人民却陷入了日益贫困的深渊,资本主义财富的积累是建立在广大劳动人民日益贫困的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的社会化相矛盾,导致了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这时候,劳动人民、资产阶级与封建主义的矛盾降到了次要地位,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马克思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家的认识成果,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创造性地证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使劳动价值论科学化了。马克思提出了劳动力商品范畴,证明了剩余价值理论,说明资产阶级积累的财富都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都是由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为无产阶级进行剥夺剥夺者的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革命的理论,既实现了经济学的革命,也推动了世界历史的进程。

    需要指出,工场手工业经历了二、三百年持续、平稳的发展过程,但是工场手工业不是静止不动的,它必然会向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方向发展;在工场手工业中,作为业主的师傅和被雇而来的徒弟之间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师傅自然会多得一些。那么,对于这样的问题人们应当如何面对呢?恩格斯是这样说的,学徒和帮工除了工资之外还能得到别的收益,所以与其说是为了吃饭和挣钱而劳动,还不如说是为了自己学成手艺当师傅而劳动。⑻他们之间不是根本对立的,是互利合作的关系。采取这样的态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相反,如果当时有人指出存在剥削,并主张剥夺私人财产,结果不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反倒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认为,恩格斯的说法反映了社会的实际,也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当然,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并召唤劳动人民剥夺剥夺者,但是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他是在完成了工业革命以后才揭露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的,马克思发表《资本论》(第1卷)比斯密发表《国富论》差不多晚了一个世纪(91年),那时候揭露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是科学的和合理的。斯密认为劳动是商品,他的观点在工场手工业阶段相对是正确的,反映了那个阶段的实际;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商品,他的观点在大工业阶段是正确的,反映了那个阶段的实际。但是,如果不是这样,如果斯密生活到大工业阶段并继续坚持劳动商品的观点就是不正确的了,那样他就会束缚生产力,阻碍历史的发展;同样的道理,马克思如果生活在工场手工业阶段并主张劳动力商品的观点那也是不正确的,结果会破坏生产力,不仅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反倒有可能会推动历史车轮倒转。他们都是时代的产儿,工场手工业阶段需要斯密,斯密果然就出生在了那个阶段;大工业阶段需要马克思,马克思果然就出生在了那个阶段。他们都是时代的骄子,顺应时代的需要而创造了相应的理论范畴,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今天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电子计算机广泛运用于社会生产过程中了。电子计算机代表了一种新的生产力,它不仅代替了人的体力,而且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人的脑力。随着计算机的日益普及,它就越来越多地代替了大工业生产中劳动者的职能,其中的劳动者就日益快速地转移到了第三产业,结果使第三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第三产业的生产天然具有小型化、分散化的特点,它的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生产的小型化和分散化,这和大工业时期蒸汽机的应用要求生产集中化、规模化正好相反。生产分散化、小型化的过程要求生产资料日益同劳动者个人直接结合,实行社会所有制。经验表明,生产资料越和个人直接结合就越能提高个人利益和自身努力的相关性,就越能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电子计算机的运用过程中,创造性劳动在生产中显示了非常重要的意义。人们之间的体力差别是相当有限的,而脑力差别则几乎是无限的,脑力之间的差别主要是创造能力的差别,在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生产的过程中人们的脑力差别充分地显现出来了,那些优秀的科技、管理人员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这种生产技术本身对人们劳动的创造性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也为人们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反过来,社会也要求客观地评价个人的劳动贡献,对于创造性劳动给予充分的回报,充分体现个人的利益和相互间的差别,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西方社会自然实现了社会所有制(即产权清晰),同时他们又与市场经济相伴,自然能够客观地评价劳动,从而就能充分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说,西方国家天然适应了这次技术革命的需要,因而比较成功地吸收了新技术革命的成果,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

    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使产品日益丰富了,也日益人性化了,尤其在发达国家资本过剩,游资充斥,资本在生产中已经不再作为绝对的约束条件了;相反,劳动、科技、管理等要素都发挥了关键作用,尤其经营能力成了生产的绝对约束条件。这和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恰好相反。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市场广阔无边,产品没有销售的问题,只要占有了资本,只要能够生产就能占有他人的劳动,就能获得剩余价值,就能不断发展,资本成了生产的绝对约束条件,资本成了社会的统治力量。但是,现在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经营能力成了决定性的因素。今天的市场已经被充分开发,供应相当充分,每项投资决策都包含了巨大风险。这时候,资本已经不成问题,相反经营能力(创新能力)成了成败的关键,如果经营有方就可以轰轰烈烈,不断发展,但是一旦经营不善就会满盘皆输,淘汰出局。在后工业阶段崛起的新秀们手里并非握有巨资,而是具有超人的经营能力,他们几乎都是白手起家的,通过努力经营就取得了骄人的业绩。那些经营不善的,纵有万贯家财也会顷刻化为乌有。在大工业时代,物质生产条件相对短缺,资本成为生产的绝对约束条件,资本支配了劳动。但是,现在看来资本支配劳动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资本只能作为物质生产条件,而劳动(经营、科技等创新性劳动)在生产中则占据了支配地位,劳动支配资本的时代已经开始。

    现在,资本主义社会正在发生着这样一个转变,从大工业社会少数资本家的所有制转变成了后工业社会(或知识经济社会)众多劳动者的所有制(典型形式就是现代股份制)。这样,生产关系就发生了显著的变革,劳动不再作为单纯的被雇佣对象,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被巅覆了,劳动者日益成为生产的主体,日益成为生产的支配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无产阶级的斗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有了很大调整,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实行的那些野蛮制度基本上都被废弃了。资本主义国家又调整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实行了高额遗产税制度和个人收入累进所得税制度,建立健全了现代劳动法和最低工资法,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很显然,前两项制度是分配和再分配富人财产的制度(遗产税和所得税制度打破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神话),后面的几项制度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实质是保护劳动者尤其是保护创造性劳动成果的制度)。据报道,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积累了400多亿美元个人财产,然而他早已立下遗嘱,决定死后将其中的98%捐献给基金会;财富排名第二的沃伦·巴菲特也决定死后将300多亿美元个人财产的99%捐献给基金会(他们现在已经开始了捐献活动)。当布什政府为免征遗产税而征询公众意见时,那些富豪们首先纷纷表示了反对意见,因为他们担心一旦免征遗产税他们的子女就会成为不劳而获者,就会妨碍他们发挥自身的才能。这样,个人财产只能作为社会生产的物质条件而运用于社会生产过程中,而不能作为资本占有他人的劳动了,这时的个人财产已经不再是私人的了(不再发挥资本的功能),当然它也不是“公有”的,实质上它是社会的,属于社会资本,具有社会所有制的性质,它与现代生产的需要相适应,是为社会的生产和发展服务的。在当代西方社会,前代人追求实现人生价值,将财产捐献给了社会,后代人则追求独立发展,成就事业,这已日益形成风习,渐成西方社会的主流文化,传统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财产继承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很显然,富人们的捐献行为绝不能用“性本善”的观念来解释,它们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在一系列现代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这样的做法已经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通过这些制度的综合作用资本主义社会的财产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因而全部社会关系的性质也都发生了改变。它们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了新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目前还在推动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关系已经改变了。但是,遗憾的是西方学者直到今天还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这和我们的学者对于自己所处社会阶段的认识曾经严重滞后也许具有某种一致性。前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积累了七十多年的经验,我们自己也有了五十多年的经验,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自己所处的社会阶段却不甚明了,直到近些年才发现自己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98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西方学者认识自己所处的社会阶段也需要一定的时日。我们相信,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会向着共产主义的方向发展,而且暴力革命不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唯一道路。在这样的条件下,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来那些具体结论运用到今天的现实中是不正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面对变化了的世界,马克思肯定会改变原来的看法。过去,在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人民已经无法生存下去的时候,马克思唤起了无产阶级革命,而且被当时的革命运动所证明;但是,今天的情况完全不同了,人民生活在稳步提高,生产关系还在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时候马克思还会唤起无产阶级革命吗?如果唤起无产阶级革命,剥夺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等人的财产将会引出怎样的后果呢(他们自己都主动捐献了,还有剥夺的必要吗),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是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如果唤起无产阶级革命的话,能够得到无产阶级的响应吗?我相信,如果马克思仍然健在的话面对今天的现实他肯定不会唤起无产阶级革命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应当创新,应当反映当代社会的现实;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说工资是劳动的价格,资本收入是劳动收入才能客观地反映现实,否则还是说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资本收入是剥削收入就背离现实了。

    三、对当前经济学界流行的一些观点的评论

    很显然,当前经济学家们关于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利息收入是非劳收入的说法是错误的。当然,他们是要为现实经济现象给出一种说法,良好愿望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劳动力价格和非劳收入的说法能说明什么呢?我以为,非劳收入的说法仅仅描述了现象而没有涉及社会的本质关系,甚至说它绕开了本质关系问题而仅仅描述了现象,这样的说法远不具有科学的性质;而劳动力价格的说法则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完全错误的。理论的失误必然会导致思想的混乱和价值的迷失,极有可能会诱发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进而会妨碍经济社会的发展。

    还应当指出,当前经济学界还流行着这样的观点,它们或者完全否定,或者绝对肯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这也是不正确的。比如熊映梧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革命的理论,而现在是和平建设时期,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过时了。⑼我以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具有革命性,革命的任务确实已经完成了,但是经济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矛盾,这个矛盾还需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解决。所以,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是不正确的。杜光先生认为,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坚持剩余价值论。⑽我以为,这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剩余价值论是反对资产阶级的理论武器,解决的是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但是现实遇到的是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问题,剩余价值论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它本来也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理论),所以把剩余价值论运用到现实中是不正确的。可以说,象熊映梧教授那样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是不正确的,但是象杜光先生那样错误地坚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也是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在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还在推动生产力的发展,雇主与雇工之间相对还比较和谐,斯密主张工资是劳动的价格、资本收入是资本的自然报酬就肯定了资本主义具有合理性,就顺应了当时的需要,对历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到了大工业阶段,资本主义就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就发生了尖锐的冲突,他们的理论就与现实相矛盾了。这时候,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了劳动力商品范畴和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根据,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当代,生产本身又有了新的特点,简单照搬马克思的某些结论是不正确的,完全否定马克思的某些结论也是不正确的。我们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现实相结合,同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入剖析当代社会的特点,得出符合社会主义现实和当代社会特点的崭新结论,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才能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


注 释:
⑴参见何伟:《试论劳动力商品的社会主义性质》,《经济日报》1986年12月27日;胡瑞梁:《论社会主义劳动力商品》,《经济研究》1987年第12期;何炼成:《关于劳动力的商品属性和价值属性问题——答关柏春的“批判”》,《经济纵横》2007年第2期,等文。
⑵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页。
⑶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
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8页。
⑸参见卫兴华:《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4期,等文。
⑹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4页。
⑺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6页。
⑻参见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7页。
⑼参见熊映梧:《新时代谈“价值论”——兼评“劳动价值论”》,《求是学刊》2002年第1期。
⑽参见杜光:《以发展来捍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社会科学报》200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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