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边远地区、高寒山区的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解决了一部分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但目前,曲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建议从完善管理体制、增强农民的投保意识和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等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和改进。
论文关键词:曲靖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现代化
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大多数农村居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风险还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安全保障,甚至还有几千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但是,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趋势来看,把全体农村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这不仅是政府应尽的职责,而且也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因此,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现代社会保障主要还是采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式。由此,本文试就曲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作一点探讨。
一、曲靖农村的养老保障模式现状
我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建设中,就养老保险而言,建设中的养老金制度模式由三个层次的养老金制度组成,它们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但是,由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着二元经济、城乡分割的现实。这就造成了我国城市、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步,农村的现代养老保险建设远远落后于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边远地区、高寒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落后地区,其养老保障仍然是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曲靖的基本情况也是这样,并且作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农业产值一直占重要地位的农业大市,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曲靖全市近80%的劳动者直接从事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据曲靖统计局编写的《曲靖统计年鉴/(2001年)统计,在总人口数5450687人中,农村人口数达4785442人。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比例比全国平均值还要高。但是,就农村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而言,状况不容乐观。可以说在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占据着主要地位。
据我们对茨营乡大麦村和沿江乡庄家圩村的调查(大麦村为少数民族聚居的高寒山村,庄家圩村为坝区富裕村),两村6o岁以上的老人主要靠子女赡养。更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乡、村还制订村规、民约来强化传统养老保障模式,维持社会稳定。罗平县鲁布革乡多依村的《村规民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1期)。寻甸县(现属昆明)鲁背村的村规民约也这样规定:子女每年给无劳动能力的老人粮食400斤,零花钱200元。另外,在对富源县古敢乡的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无儿、无女的老人(一般为7o岁)或五保户在乡政府办的养老院养老。养老院的开支来源主要为:(1)政府拨款;(2)全乡村民每年出2公斤粮食;(3)老人们自己养猪、养鸡和种菜等。这些现象普遍存在于曲靖农村。
当然,现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不是没有在曲靖农村展开,1992年,曲靖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就正式启动了,由于政府的大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5年曲靖行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1996年曲靖行署又印发了《曲靖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曲靖地区全面展开。到1996年6月底,全地区共收取保险金达1510万元(《曲靖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文件》)。到2002年底,整个曲靖参加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农民共有l6万5千多人,共计积累保险基金8000多万元,目前已有2500多名参保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年发放养老金20余万元(曲靖市社保局统计数据),农村养老保险开始成为部分农村老年人获取稳定收入的一个来源,并成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自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来,受管理体制改革、银行利率持续下调及中央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动的影响,曲靖农村养老保险事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也正因为这样,在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模式仍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造成曲靖农村养老保障现状的原因及其这种现状对现代化建设的影响
曲靖的养老保障模式也和其它地方一样,受到国内大环境的影响,传统养老保障模式占据主要地位,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在农村广泛的展开。就曲靖而言,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分析起来有以下的原因:(1)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目前,曲靖的478万农业人口中仅有l6万5千人投保,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这使得曲靖农村的社会保障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社会保障模式和社会救济等低水平层次上。(2)具有投保意识的农民还很少。家庭养老模式在曲靖农村还在广泛地流行,传统的“养儿防老”、“靠人不如靠己”的思想还在支配着大部分农民们的行为。在罗平县鲁布革乡多依村流行着这样的养儿防老的方式:“儿子分家时给老人留下‘养老田’、‘养老牛’等,使老人有赡养的费用或去世时的安葬费用。当老人年事已高,不能从事体力劳动时,儿子一般要向老人提供粮食,或老人在几个儿子家轮流吃饭,做到老有所养。”这也可以从麒麟区和罗平县的实际情况中明显地看出来(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1期)。(3)农村社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从1998年开始,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始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由于移交工作缓慢,致使许多地方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停顿和滑坡的现象。曲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2002年4月28日才正式从曲靖市民政局移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缓慢地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就出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不明确的现象,有时是由民政部门管,有时又是由社保局管。管理上的混乱必然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难以顺利地展开,同时也打击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这使得在此之前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曲靖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处于停滞状态。这些因素阻碍了曲靖现代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建立和发展,也就影响了曲靖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现代社会保障体制在农村的建立健全,至少可以在以下几方面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发展:(1)改变长期以来支配人们生育观的养儿防老思想,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顺利实施。由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曲靖农村广泛地流行,“养儿防老”、“靠人不如靠己”的思想支配着大部分农民群众的行为。农民们的传统习惯不是依靠自己的青壮年时候的积蓄来养老,而是把家庭收入花在子女身上,年老时再依靠子女的赡养来养老,社会化养老的意识非常淡薄。(2)体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如何,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高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消灭剥削制度,就应该更好的保证社会公平。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保证社会公平的这一特色。(3)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应当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曲靖的农村面貌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就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4)实现实际上平等的公民权利。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应该是全体公民,每个公民不论他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而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则是弥补我国城乡分割现实的有力举措。
当然,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今天,如果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形成有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更有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三、关于促进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措施与建议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的产物,是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渡中由于一系列重大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引起的。社会保障的责任从家庭转移到社会,不是一个自发的历史过程,它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产方式,以及文化、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因为只有农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才有能力、有可能积极参与投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农村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200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2%。就曲靖而言,2001年农村人均纯收入达l463元,总收入达2293.4元。其中,沾益县人均纯收入达2013元,总收入达3840.01元。从农民的消费支出来看,1998年曲靖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l184元,比1983年增加了994元,增长5.23倍(以上数据引自曲靖市委、市政府、市统计局编写的《曲靖五十年》1949—1999,第79、l6页),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曲靖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如何促进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我们有如下几个建议:
(一)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该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保障农民晚年基本生活的社会性、政策性的基本保险,是国家和政府的社会政策行为。因此,应该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纵观20世纪9o年代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状况,在取得最好成绩的90年代中期,当时曲靖各地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1)建立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人,确立一名领导抓农村社会保障工作。(2)划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经费。(3)抓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搞好社会保障工作。(4)下达指标,落实责任制(以上几点详细内容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l期)。由于这些原因,20世纪90年代中期,曲靖的社会保障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些县(市)的资金还初步具有了规模。但是,正如前所述,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过程过于缓慢,致使有些地方出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不明确的现象。我们认为曲靖养老保险当务之急就是尽快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认识,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层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建立起一个层次分明、效率高的管理体制,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才有可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培养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
就目前中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农民群众对社会保险这个新事物认识不足,很多人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其原因是: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仍然认为家庭养老或养儿防老可靠;社会养老保险周期长,他们怕政策有变,怕到时候兑现不了。如前所述,曲靖市的农村养老基本上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因此,要让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就必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就如同20世纪90年代中期所做的那样,树典型、广宣传。同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正确地引导农民有计划地合理消费,减少铺张浪费的现象,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自我保障能力,提倡青壮年时多积累,老来有养老金,既减轻家庭负担,又减轻国家负担。如果能破除“养儿防老”的传统旧观念,真正培养起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那不但能使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使曲靖市的广大农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而且还能极大地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在曲靖市的广大农村的贯彻落实,减轻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难度。从这一点上来说,培养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三)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按照目前曲靖市的有关文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各县(市)统一筹集、核算和给付的,基金上交曲靖市里集中储存、统一管理。曲靖市里、下属各县(市)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保险基金实施指导和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各级政府分管社会保障工作的负责人任主任(组长),社会保障、财政、税务、乡镇企业、计划、银行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处(站),对基金实施管理。
曲民办(2001)第1号文件曾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抵押贷款和直接投资,只允许存人银行和直接购买国家债券。”在以前所发文件中还曾规定: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直接投资的,责令限期追回,同时处于其投资总额5%到l0%的罚款,而且还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
尽管有了上述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曲靖有些地方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中还是出现过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损害了投保农民的利益,打击了农民们的投保积极性,直接影响了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这说明,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目前曲靖市已有了一系列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但它们主要是以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为主,尚缺乏法律上的保证。这样的话,要切实维护广大投保农民的利益、保证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就必须加大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纪、不法行为的发生。
目前,曲靖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事实,而且随着曲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年轻的农村劳动力不断离开农村、涌人城市,使得未来曲靖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更进一步加深。在传统的家庭保障模式下,老龄化程度加深就必然使曲靖的广大农村家庭要承担更多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在曲靖广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刻不容缓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广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被提到了重要议程上,这对于解决我国农村养老问题,推动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的全面贯彻落实,调节收人分配、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一个农业人口比重很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飞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大的今天,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应该是我们国家完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也是我们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