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猜想
有意思的是,对同样一个问题,各专业人士的反应相去甚远。
新华人寿聘请多年的外部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汪棣称,“普华永道从1998年开始做新华人寿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的全部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然而,被采访的四家寿险公司的财务总监、精算师均表示,成立当年即告盈利,对于寿险公司而言的确不太正常,“可能与
一家寿险公司财务负责人说:“在保监会90号文之前,监管当局没有对寿险公司准备金提取比例作出统一的严格规定。”而作为寿险公司的最大负债,寿险准备金提取所依据的评估利率对于财务报表影响巨大。在1998年(保监发【1998】2号)以后,
因素,对应的第一年准备金提取要求很低。”
此外,“按照国内目前的佣金制度,首年佣金和费用率加总一般在60%~70%,而国际上由于首年佣金提取比例更高,首年佣金和费用率加总可能已经超过100%。”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蒋华华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友邦上海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友邦上海本身是以分公司形态存在,只有有限的营运资金,没有注册资本金,在开业初期保费收入不太大的情况下,可供公司投资的资金比较有限,对应的投资收益也不会太大。”
除此而外,“外资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比例,比监管当局规定的最低标准更来得保守。”而作为上市跨国保险集团的一个分支,“外资保险公司会根据上市地法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结果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也许正是受业务规模、结构和外部环境变化之作用,新华人寿开业七年以来(尤其是最初数年中),公司盈利呈现出不规则的轨迹:1996年本年利润425万元,1997年本年利润1.128亿元,1998年净利润1800万元,1999年净利润300万元,2000年净利润400万元,2001年净利润2100万元,而2002年达到了1.9亿元的税前利润。